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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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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华传统核心价值观的内涵
  (一)仁。仁作为中华传统核心价值观的“核心”与“内核”,支配着中华民族的思想观念、行为规范和价值取向。“仁者爱人”是其基本含义,进而衍生出“忠恕、克己、孝悌、自爱”等规范和品德。
  (二)义。义是中华传统核心价值观的精华,展现出传统核心价值观对人的价值和品质问题的伦理思考和本质揭示。如“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孟子・离娄上》)、“万事莫贵于义”(《墨子・贵义》)。
  (三)礼。它作为价值理念和道德精神,被称为“国之干”。“德以叙位、礼以定伦”(《苟子・致士》)要求人们要“明礼”,即要有恭敬、谦虚、礼让的精神和行为,“礼仪之邦”也就是其外显的价值评价。
  (四)智。智是中华传统核心价值观的变通与升华。我国先哲把“智”看作是心灵通向人的内在价值本性和道德本性的烛照,认为道德和“仁爱”精神是人首要的、根本的智慧,强调智慧是一种“善恶是非之和”与“德性之知”。
  (五)信。信是中华传统核心价值观的基础和保障。“立人之道”“立政之基”和“立国之本”都离不开“信”,而其核心内涵,则是“真实无妄”,指对某种信念、原则和语言出自内心的忠诚。《论语》提出了“信”的原则,强调“信”是人立足于世之本和人开拓图强之源。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中华传统核心价值观的批判与继承
  (一)价值主体:对重群传统的批判、继承及创新
  马克思说道:“‘价值’这个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关系中产生的。”古代中国的地理环境和生态环境决定了人们不能脱离群体而独立生存,而是要凭借群体的力量来获得自身以及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所以决定了重群传统的诞生和延续。中华传统核心价值观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在符合统治阶级利益的前提下被历史和现实甄选出来的,这种特殊性决定了他必定是以社会“大整体”为理论与实践基础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不是理论家在书斋里凭空捏造出来的,而是在实践的“土地上”继承和创新传统重群思想的基础上形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价值主体定位于能动的人民群众,从历史与整体的角度去发掘他们的特殊价值,追寻“所有人”的大和谐。
  (二)价值取向:对重德和民本传统的批判、继承及创新
  价值取向在价值观中处于中心地位,因而不同的价值取向实际上代表了不同的价值观的实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为基点,抛弃了“抽象的人性论”这一传统价值取向,同时继承了重德和民本的思想。在德治的基础上,彰显法治的意义,使“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得以有机互动、相得益彰。并且致力于国家“五位一体”的和谐发展,落脚点就是“幸福中国”的打造,让每个中国人过有意义的“优雅生活”。
  (三)价值标准:对重义轻利传统的批判、继承及创新
  古代传统核心价值观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把“义”和“利”分裂开来,重义而轻利。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这句导向性的价值判定,影响了后继者义利观的“固化”和“异化”。董仲舒提出的“仁人者,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计其功”进一步把“义”的重要性强调到了不计功利的境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批判地继承了中华传统核心价值观的重义轻利的传统,但是又与传统核心价值观轻视物质生活、贬斥物质需求不同,提出义利统一的价值取向。在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时,要以集体为重,只有这样,利益最大化流动的最终获得者才是每一个“奉献的人”。
  (四)实现途径:对自强奋斗传统的批判、继承及创新
  价值实现途径的选择是由特定的历史环境因素来决定的,“历史的合力”决定了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历史上都以“艰苦奋斗”和“自强不息”作为实现奋斗目标的途径和箴言。孔子说道:“发愤忘食,乐以忘忧。”(《论语・述而》)苟子认为:“故君子敬其在己者,而不慕其在天者;小人错其在己者,而慕其在天者。”(《苟子・天论》)两位先哲为后世的千万代国人发愤图强的实践定下了前奏和基调。“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老骥伏枥,志在千里”。这些名言警句流淌在每个中国人的血液里,穿越浩瀚的历史,经受历史的洗刷,愈加体现出其内在价值。但是这些价值取向有其缺陷,即将人们的自强奋斗看作单个人的“单打独斗”,缺少整体性和连续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单个人的自强奋斗与全体人的自强奋斗联系起来:把单个人的自强奋斗与社会实践联系起来,让每个人的奋斗成果成为全体人共享的果实,而社会的进步则依靠每个个体有机结合的凝聚力向前迈进。
  三、弘扬中华传统核心价值观,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认真挖掘,辩证对待
  “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是对待中华传统核心价值观的科学方法,事物依靠两面性得以在互动和平衡中生存,人为地抛弃其存在的客观辩证性只会让认识的道路陷入迷茫。历史具有丰富性和多变性,如何在“无限”的历史内涵中寻求“有限”的历史价值,如何在“多变”的历史回旋中探求“不变”的历史精华,决定着中华民族精神的延续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与行为取向。中华传统核心价值观的牢固性,使得我们得以在多元的世界文化激荡中稳固根基,使得中华民族的精神追求有了深层的历史和现实内涵,为中华民族的生生不息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仁爱”“民本”“诚信”“正义”“和合”“大同”等传统价值观随着历史的发展,在新世纪的今天应该有更加丰富的价值内涵,我们应该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不仅在“器物”和“制度”上积极推进,而且应该在思想本“源”上推陈出新,使得历史的价值在新世纪得以发挥出其厚重感和时代感。
  (二)与时俱进,讲究方法
  “信仰缺失”“看客心态”“道德滑坡”“社会焦虑症”等现象,是在一定历史阶段上社会发展“变异”的产物,但是其产生又有其历史与现实的必然性,我们不能一味地指责这种“必然性”的发生,而是要关注“怎样取”的问题。其实这些问题是伴随着历史的进步而产生的“附加物”,正是这种“附加物”充当了历史这架马车的“鞭子”。“鞭子”怎么样使用?是急躁疯狂地挥舞还是对其置之不理?两种极端的做法都不能解决具体的现实问题,我们需要在确定的“土地”上播上合适的“种子”,不能认为传统的价值观是糟粕而全盘否定,也不能不顾历史的进步而愚昧接受,我们要用全新的方法去施展传统核心价值观的魅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历史的“现实化”的最好方法。有学者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凝练为‘人义法自信’。“这是对传统核心价值观“仁义礼智信”时代化与现实化最好的体现,也是与时俱进精神运用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好展示。
  (三)丰富载体,创新形式
  传统核心价值观,简言之即是“仁义礼智信”五个字而已,但是它融合了中华民族几千年思想的结晶,它更应该是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这个体系的建设是一个不断“现代化”的过程,当代的我们不能满足于现有的成就,而是应该加强传统核心价值观的体系建设,这种“添砖加瓦”不仅仅是理论上的研究,而更应该是“大众化”的阐述,让传统的核心价值观在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时,更有通俗易懂的表达,更能走向“民间”、走向“生活”。构建弘扬传统核心价值观的机制和氛围必须依托各类展馆、讲堂、民间组织,借助纪念日、传统节日,运用新兴媒体等手段,用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中华传统核心价值观,并且在其中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两者在实践中得以统一和融合。“生活世界”不是空洞的哲学概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只有走进人们的“生活世界”,才能让它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才能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族的血液和灵魂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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