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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实名制 且行且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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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手机实名制到网络实名制再到快递实名制,现代公共安全治理上的诸多不确定性风险,最终都需要在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之间进行平衡,而最佳的平衡方式无疑是民主立法。
  继网吧、火车票及手机卡之后,快递业也正式进入“实名制”时代,客户寄送快递均需要开箱视验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11月1日是快递实名制首日,从媒体探访情况看,各家标准不一,各方反应也不同,执行情况总体上并不乐观。
  一项新制度的运行,少不了要有一段磨合期,尤其是像快递实名制这样的制度,涉及快递业和普通民众的切身利益,要有效运转尚需在实践中进一步打磨和完善。
  实践中,利用快递邮寄违禁品、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从而产生了快递实名制的公共需求。但从逻辑上分析,快递业的规范化程度,是实现实名制的前提。因为只有建立在规范化的基础上,才能避免市民们所普遍担忧的隐私权风险。从银行到电信,以往的经验告诉我们,个人信息被泄露、隐私权被侵犯的现象无处不在。而相比银行等部门,快递行业规范性较弱,实名制后的个人信息能否得到妥善的保护。即便行业比较规范,我们也不能将个人信息权利的保护,完全寄托在工作人员的道德自律上;相反,权利的保护须臾离不开行政监管部门的执法监督,只有健全了常态化的执法监督机制,用严明的法律责任去督促行业自行加强自律,才能将侵权风险降至最低。
  当然,行业规范程度和公民隐私权利的保障,从根本上都需要强化行政部门的监管职责。管理者不能因为公共治理便利,在将责任义务加诸企业主体和普通公民身上之后,就对实名制的风险置之不理。(摘编自11月2日京华时报,作者:傅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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