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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类高职院校大学生药德实践评价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陆晓莉

  摘 要: 历史性跨越的新阶段,强化高职学生药德实践,是培养新时代高素质医药人才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有效的药德实践评价显得非常重要。文章从评价要素设计、评价方法选择和评价结果运用等方面对药德实践评价进行探析,进一步修正药德实践目标,优化实践路径,完善实践评价要素和方法。
  关键词: 药德实践; 评价; 研究
  中图分类号: G710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671-2153(2021)06-0047-05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强调要“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在我国历史性跨越的新阶段,医药类高职院校大学生是医药行业的准从业者,承担着健康中国建设的历史重任。强化医药人的药德实践,是培养新时代高素质医药人才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药德实践即药德活动,是医药行业从业者在工作、生活中受到药德意识的指导和影响而进行的个体或群体活动。药德实践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而不断发展,它的实施路径随着社会关系的变化而变化。药德实践不是简单的活动组合,不同的实践对实践者的药德知识掌握、理论探索、情感接受、意志磨练、能力提升、信念强化具有不同的效果。因此,药德实践评价至关重要。本文从评价要素设计、评价方法选择和评价结果运用等方面对高职学生的药德实践评价进行探析,进一步修正药德实践目标,优化实践路径,完善实践评价要素和方法。
   一、评价要素的设计
   药德实践评价要素的设计,需要综合考虑评价主体与方式的多元性、评价内容的综合性与全面性、评价标准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对药德实践效果的评价可以从“知识掌握、理论探索、情感接受、意志磨练、能力提升、信念强化”六个方面进行。一是知识掌握。知识掌握是前提,药德实践活动主要考核实践者对药德知识的掌握情况,关注实践者在实践中对知识的理解和运用,以及对方法和技能的掌握情况。二是理论探索。药德理论探索是实践者在实践中通过掌握的知识和实践的现实体验,探索并丰富药德的理论内涵,形成对药德理论的独特理解。三是情感接受。药德实践的情感接受是实践者出于自身需要,对药德内涵的反应与择取、理解与解释、整合与内化以及外化践行的过程。四是意志磨练。药德意志是实践者在药德实践活动中,自觉地以树立药德意识、践行药德为目标,并根据目标调节自身的行动,克服困难,去实现预定目标的心理倾向。坚强的药德意志需要实践者在药德实践活动中遵循它的发生规律, 且经过长期磨练而成。五是能力提升。能力是一个相对抽象的概念,它可以通过行为目标进行衡量,根据对实践者行为目标的达成情况来描述或测量实践者相关能力的提升程度。六是信念强化。药德信念强化表现在对药德内涵充分认识的基础上,对药德坚信不疑并积极践行的精神状态。通过对实践者参与实践活动的时间长短、次数多少、认真程度、行为表现等方面来评价他们信念强化的情况。这六大评价要素共包含了22点内容,由个体、组员、导师等根据实际开展评价,具体如表1所示。
   二、评价方法的选择
   药德评价开展前先要对评价方法进行选择。第一,要根据评价主体和客体的不同特点选择不同的评价方法。如药德实践者群体内部开展评价,可以采用自我评价法、记录法、讨论法、成果展示法等;实践者群体外开展评价可以采用访谈法、成果展示法等。第二,要根据所需的资料内容和数据资料搜集的难易对评价方法进行恰当选择。第三,采用多种评价方法时,不仅要确保方法使用过程中条件和程序符合要求,还要对各种评价方法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比较,作出科学的调整,最终确定评价方法。
   (一)自我评价法
   自我评价是自我意识的一种形式。药德实践过程中的自我评价是药德实践过程中的自我意识,即对自己在药德实践过程中的思想、愿望、行为和个性的判断来评价药德实践。自我评价法是指药德实践者凭借自我意识来评价不同实践活动效果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的前提是实践者必须参加实践活动的全过程,并在实践活动中坚持记录药德知识、药德行为目标达成等情况。
   自我评价法具体可以通过药德实践方案的执行情况以及取得的实践效果等进行自我评价,也可以通过收集与对比药德知识掌握量、行为改善量等统计数据进行评价,还可以通过感知自己的药德情感、信念强化程度等进行自我评价。采用自我评价法要尽可能做到客观、公平、实事求是,所以即使是自我打分也要设计科学,充分体现药德情感接受和信念强化的要素。实践者的心得和心境在自我评价中具有特定的作用,自我评价的结果往往是独特的,相比于其他评价,客观的自我评价更容易发现自身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的药德问题。
   (二)讨论法
   讨论法是实践评价中常用的方法,即实践结束后,实践者、指导者、观察者围绕评价要素共同就实践效果进行讨论,通过思想碰撞和观点综合,得出对实践效果的恰当评价。讨论法的视角往往集中在实践群体上,其优势在于能更宏观并快速地评价实践的成效,其不足之处在于可能会以某一人或某几人观点占据上风而压制其他个体的真实想法,也可能因各抒己见长久不能形成统一有效的观点。因此,在使用讨论法时要注重扬长避短。
   讨论法的基本要求有三点:(1)讨论的主题是大家都认可并愿意深入探讨的;(2)在讨论过程中指导者要进行必要的启发和引导;(3)要做好讨论的总结。使用讨论法的过程中还要注意六个方面:(1)注意讨论主题的选择,包括效度、难度和新颖度等;(2)注意讨论的时机,指导者或主持者要选择恰当的时机,引导所有参与者能最大程度投入讨论过程中;(3)分配好讨论的角色,包括主持人、中心发言人、记录人;(4)安排好讨论程序,包括观点交流、观点改进、观点总结;(5)将讨论结果用于后续路径的选择、完善和拓展;(6)要训好讨论的技能,包括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交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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