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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科技社会服务的现状、问题及改革建议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李唯 罗尧成

  摘 要: 开展科技社会服务是区域经济发展对高职院校办学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高职院校社会影响力的关键举措。以长三角地区40所“双高”职业院校2020年度的教育质量年报为研究对象,通过对相关数据和内容的分析,总结高职院校科技社会服务能力的现状、问题。数据显示,长三角地区“双高”院校的科技社会服务能力总体较强,但是存在院校间差距较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较弱、教师开展科技服务的氛围不浓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需要建立适合院校特点的科技服务模式、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践探索,以及建设推动科技社会服务的制度支持环境。
  关键词: “双高”职业院校; 科技社会服务; 长三角地区; 质量年报
  中图分类号: G710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671-2153(2022)04-0006-06
  2019年2月,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高等职业学校要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重点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加强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可见,加强社会服务能力建设,尤其是科技社会服务工作,是高职院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科技社会服务有助于推动工业、农业、制造业等重点产业的发展,有助于促进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有助于服务区域技术技能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在此背景下,作为地方高职院校,如何结合学校及区域实际,充分利用地缘优势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彰显高职院校的社会服务职能,进一步提高科技社会服务能力,相关研究具有重要实践价值。
  本文选取了长三角地区的“双高”职业院校M行研究,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共41个城市,是中国经济发展最快速、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双高”职业院校是指进入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的职业院校。“双高计划”的推进,旨在打造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和技能创新服务平台,引领职业教育服务国家战略、融入区域发展以及促进产业升级。在“双高”院校名单中,江苏省有20所、浙江省14所、上海1所、安徽5所。本研究基于2020年高职高专质量年度报告相关资料,分析长三角地区“双高”职业院校科技社会服务的现状、问题,并提出一些思考建议,希望对进一步推进我国职业院校科技社会服务能力建设提供参考。
  一、高职院校科技社会服务工作的内涵界定
  (一)社会服务
  “威斯康星理念”的集大成者范海斯(Charles Richard Van Hise)首次提出将社会服务作为高等教育继教学和科研后的第三职能,认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和财富的积累在于实用知识在人民之间的传播以及研究成果在州、国家乃至整个人类社会的广泛运用[1]。”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职业性、应用性等特点,决定了高职院校社会服务不等同于普通高校,具备丰富性、针对性、实体性等特征,因此社会服务是高职院校的基本功能和使命。许多学者对高职院校的社会服务职能的概念进行了界定,苏文锦认为社会服务包括培养社会需要的应用型人才、技术传播、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2]。朱建国提出高职院校社会服务包括直接的职业培训、咨询、应用技术服务、文化传播等和间接的人才培养质量[3]。本文认为,高职院校社会服务指高职院校根据自身特点,利用自身的资源为社会培养应用型人才;面向社会广大民众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水平鉴定工作;积极开展科研活动,为社会提供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服务;响应国家号召,服务国家政策,助力脱贫攻坚,为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提供定向服务;开展志愿者服务工作,为社区乡村提供科普、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服务等。
  (二)科技社会服务
  科技社会服务是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职能的主要内容之一,王凤华等人认为其包括应用技术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企业生产技术服务、科学技术咨询等[4]。有学者指出科技社会服务的核心在于社会服务与科学研究相结合[5]。本文认为科技社会服务是为院校所在地方及周边区域提供科技服务,包括申报和承担重要科技项目,为政府、行业及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服务,推动地方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不断研究和开发新技术,努力实现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面向社会提供技术培训服务,培养高技能人才等。
  本文依据高职院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中关于科技社会服务的内容,对专任教师数、纵向科研经费到款额、横向技术服务到款额、横向技术服务产生的经济效益、技术交易到款额、专利数、社会培训经费等数据进行分析,从生师比、科技项目、科技成果及培训情况这四个维度来分析目前长三角地区“双高”职业院校的科技社会服务情况。
  二、长三角地区“双高”职业院校科技社会服务相关数据分析
  (一)生师比分析
  教师是院校开展科技社会服务工作的主体[6],教师投入科技社会服务工作的时间、精力是影响科技规模的重要因素,在其中,生师比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生师比,是指学校专任教师数与折合在校学生数的比例,是教学评估中用来衡量高校办学水平是否合格的重要指标。它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大小、高校人力资源利用效率,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高校的办学质量。教育部规定的高等院校生师比应达到18∶1的标准,根据目前高职院校的实际情况,对于一名入校三年及以上的教师来说,每周10~12学时并不特别紧张,还可以承担适当的超工作量,超工作量控制在正常工作量的20%以内较为合适,据此计算,高职院校目前实际生师比不宜超过21.6∶1。
  数据统计发现,长三角地区40所“双高”院校中,专任教师数最多的是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有977名;最少的是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只有164名。大多数院校的专任教师数在400到600名之间。上述院校中,全日制在校生数有一半在一万名以上,其余大多在7000到10000名之间,有三所院校全日制在校生数较少,分别为5118、3500、2888。生师比在18及以下的院校占15%,在18到22之间的占32%,在22以上的院校达到了一半以上(53%),这一数据显示,目前大多数高职院校存在师资不足的现象,这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科技服务社会工作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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