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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新能源发展的新态势与中国的政策取向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徐冬青

  摘要 国际金融危机后,美国、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和经济体加快新能源的发展,以确保其在新一轮国际竞争中占据新的制高点。我国需要在这场能源变局中趋利避害,抓住机会,加快发展。   关键词 发达国家 新能源 中国 政策取向   金融危机后发达国家加快新能源的发展   当前,虽然金融危机的影响正在逐步减缓,世界经济正在缓慢复苏,但基础并不牢固。种种迹象表明,世界经济的发展正处于缓和与未知动荡并存的后金融危机时代,经济的复苏需要有新的增长点来支撑。新能源产业与低碳经济的发展,将涉及多个产业部门,一旦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新能源产业有可能创造新一轮的经济繁荣。因此,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发展新能源产业成为美国、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和经济体的首选。   1、美国:高度重视新能源的发展   美国总统奥巴马上任之初正是全球性金融危机最为严重的时期。如何通过产业调整,使遭受金融危机重创的美国经济迅速走出困境,奥巴马政府将目光锁定在了新能源和环保产业上,将新能源战略作为恢复美国经济的主力。美国新能源战略主要包括六个方面:①加快能源战略转型,大力发展替代能源;②减少进口石油依赖,发展国内可再生电力;③大力投资混合动力和电动汽车,鼓励消费者节约石油;④发展新能源技术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⑤实行碳排放限制和交易制度,限制企业二氧化碳排放;⑥通过建筑改造和实施升级以减少建筑能耗。①美国政府认为,发展新能源将催生新兴产业,提供更广泛的就业机会,恢复美国经济活力,从而使美国能在下一轮全球经济和科技发展竞争中抢占到制高点。因此,奥巴马政府上台后迅速促成了《2009年恢复与再投资法》的通过。为进一步推动新能源的发展,美国政府在预算资金上为新能源发展提供了倾斜措施。2009年,美国政府有300亿美元资金提供给美国能源部用于可再生能源和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方面的研发,同时核能、化石能源生产、清洁煤技术、再生发电,以及节能和提高能效则可享受数十亿美元的减税优惠。2010年,美国能源部推出的财政年度预算案当中,有264亿美元用于能源部的能效与再生能源局。美国财政部更是明确规定,能源独立、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利用生物能源工厂等新能源项目可享受政府的生物能源补贴。为吸引消费者更多地使用新能源,美国政府推出了一系列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如消费者购买混合动力汽车会得到减税优惠。安装风力系统的房主可能获得多达4000美元的优惠等。此外,美国政府还在体制上将各方资源有效整合,加强新能源科技领域的基础性和前沿性研究,以占领新能源科学和工程前沿。   2、欧盟:加大发展“绿色能源”的力度   在金融危机发生之前,欧盟就开始积极倡导发展节能环保产业。2007年3月,欧盟27国领导人通过了欧盟委员会提出的一揽子能源计划,规划到202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至少减少20%,将可再生能源占总能源耗费的比例提高到20%,将煤、石油、天然气等一次性能源消耗量减少20%,将生物燃料在交通能源消耗中所占比例提高到10%,以及在205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60%-80%。为了支持上述一系列目标的实现,欧盟进一步提出了新能源综合研究计划。该计划包括欧洲风能启动计划,重点是大型风力涡轮和大型系统的认证(陆上与海上);欧洲太阳能启动计划,重点是太阳能光伏和太阳能集热发电的大规模验证;欧洲生物能启动计划,重点是在整个生物能使用策略中,开发新一代生物柴油;欧洲二氧化碳捕集、运送和储存启动计划等一系列研究计划。国际金融危机之后,欧盟委员会公告称欧盟委员会已制定了一项发展“环保型经济”中期规划。其主要内容是,欧盟将筹措总金额为1050亿欧元的款项,其中130亿欧元用于绿色能源,在2009年至2013年的5年时间中,全力打造具有国际水平和全球竞争力的绿色产业,并以此作为欧盟产业调整及刺激经济复苏的重要支撑点,为欧盟在绿色能源领域长期保持世界领先地位奠定基础。欧盟在注重推进新能源产业技术创新与研发的同时,还构造制度与市场协同作用的社会机制,以推动和促进新能源技术的持续创新和应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定了一系列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共同计划体系,明确了各类创新主体的责任,特别是成果转化与应用的责任。二是推动建立了以市场交易为基础的碳排放交易机制。三是通过税收及金融政策等,支持和引导新能源技术的创新和应用,建立了使用新能源技术的税收减免政策,建议欧洲投资银行、欧盟结构基金等加强对新能源技术的支持。   3、日本:发展新能源的步伐进一步加快   日本是一个资源短缺的国家,95%的能源供应依赖进口,出于能源安全方面的考虑,日本在发展新能源产业方面也早有远虑。2004年,当全球对新能源产业的认识尚处于朦胧阶段的时候,日本通产省就公布了新能源产业化远景构想:计划在2030年以前,把太阳能和风能发电等新能源技术扶植成商业产值达3万亿日元的基础产业之一;石油占能源总量的比重将由现在的50%降到40%,而新能源将上升到20%;燃料电池市场规模到2010年达到8万亿日元,成为日本的支柱产业②。国际金融危机之后,日本发展新能源产业的步伐进一步加快,拟定了旨在占领世界领先地位,适应21世纪世界技术创新要求的四大战略性产业领域。其中之一就是环保能源领域,包括燃料电池汽车、复合型汽车(电力、内燃两用)等新一代汽车产业,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产业。2009年,日本颁布了《新国家能源战略》,具体的目标是:2050年之前实现削减温室气体排放量60%-80%的目标。在2020年左右将太阳能发电规模在2005年基础上扩大20倍;建立购买家庭太阳能发电剩余电力的新制度等。为实现上述目标,日本提出将根据每种能源的特性和发展阶段,进行相关产业群的培育,并对风险性投资提供支持。例如,对于进入推广阶段的诸如太阳能发电、风能和生物能源等新能源,在政策投资的公共设施中,积极采用与新能源有关的设施,并通过提供诸如补贴和税收等扩大市场需求的支持。在新能源利用方式方面,日本通过建立太阳能发电产业群、燃料电池和蓄电池产业群、风力及生物质能等“地产地消”的商业模式,形成与新能源产业相关的大的工业结构。与此同时,促进开发和推广高效利用能源的创新技术,扩大对新能源风险性投资的支持。   中国开发利用新能源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1、开发利用新能源可降低对化石能源的依赖,保障国家社会与经济安全   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深入,能源需求不断增加,中国科学院预测,2020年中国能源需求量将达到28.88亿-38.80亿吨标准煤,届时原煤缺口约为3.21亿-11.74亿吨,石油和天然气均有具大的缺口。常规能源资源严重不足。中国的人均资源拥有量较低,煤炭和水力资源人均拥有量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的50%,石油、天然气人均资源拥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15左右。能源资源赋存不均衡,开发难度较大,已探明石油、天然气等优质能源储量严重不足。再加上能源利用技术落后,利用低下,在经济高速增长的条件下,能源过度开采和消耗,呈现出资源日益枯竭的趋势,能源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在未来较长时间内,我国都将面临着严重的能源安全问题。在这种形势下,大力开发和利用新能源,可以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而且将在保障我国能源安全方面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2、开发利用新能源可以消减“二氧化碳”的排放,缓解环境污染问题   煤炭是我国最主要的能源,主要是因为我国是世界上产煤大国之一,仅次于美国位居第二。在我国国内,长期以来形成了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到目前为此,我国能源供应仍以煤为主,在我国能源消费中,煤炭占70%以上。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和单一的能源消费模式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煤炭燃烧会放出大量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我国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排放居世界第一位。二氧化硫是形成酸雨的主要原因,据估算,目前我国受酸雨污染的农田超过4000万亩,每年损失达数十亿元。二氧化碳会造成温室效应,温室效应会造成全球气候变暖;冰川融化,海平面上升使部分陆地淹没;气候反常,海洋风暴增多;土地干旱,沙漠化面积增大等一系列严重的后果。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能源需求量的持续增长,化石燃料燃烧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给环境造成了越来越沉重的压力。而开发和利用新能源能降低废气排放量,消弱“温室效应”的影响,并复原以遭受到破坏的自然环境。   中国新能源发展分析   1、中国新能源具备良好的资源条件   中国新能源品种齐全,数量多,资源基础雄厚。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可开发的水能资源为4亿千瓦,陆地和近海可开发的风能资源有10亿千瓦以上,陆地每年可接收到的太阳辐射能相当于17000亿吨标准煤燃烧散发的能量,地热资源远景储量相当于2000亿吨标准煤,农作物秸秆每年可折合3亿吨标准煤,此外,还有海洋能、可生产沼气的大量的农产品废弃物、生活垃圾等,可供大规模长期开发利用。据粗略估计,我国仅太阳能、风能、水能和生物质能这四种新能源,在现有科学技术水平下,每年获得的资源量就可相当于87亿吨标准煤,相当于2004年我国能源消费量的4.4倍。我国新能源资源丰富,具有大规模开发的资源条件和技术潜力,可以为未来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足够的能源,开发利用新能源大有作为。   2、中国新能源开发现状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整体上已经步入了快速发展期,从技术、装备到产业化都已有了相当的积累,为今后的大规模应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截至2010年底,我国新能源的年利用量总计达到2.58×105吨标准煤(不包括传统方式利用的生物质能),约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9%。   风电产业发展迅速,率先进入快速规模化发展阶段,目前已具备初步的产业体系轮廊。截至2010年底,我国风电并网容量达到2956×104千瓦,“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速接近100%。甘肃河西走廊、苏北沿海和内蒙古三个1 000万千瓦级的大风场正在重点建设。海上风电产业取得实质性的发展,2010年上海东海大桥1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正式建成投运,这个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为102兆瓦,年上网电量2.6×108千瓦/小时,将满足上海约20万户普通家庭一年的用电量。   在太阳能利用领域,我国太阳能光伏电池产品生产能力显著提高,2010年已达到年产400×104千瓦光伏电池的能力,成为世界第一大太阳能光伏电池生产国。在太阳能热利用方面,目前应用最广泛的技术是太阳能热水器。2010年,我国太阳能热水器年生产能力已达到4900×104平方米,累计太阳能热水器使用量越过1.45×108平方米,占世界太阳能热水器总使用量的60%以上。   我国的生物质能开发利用方面也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农村年产沼气102亿立方米,相当于1600万吨煤,为近9000万农村人口提供了优质生活燃料;沼气工程实现了标准化生产,沼气技术服务体系已比较完善。生物质能发电装机容量已达到相当规模,截至2010年底,生物质能发电装机容量累计达到412×104千瓦。   3、中国新能源发展面临的问题   尽管我国具有丰富的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也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也面临着不少问题,主要有:   第一,政策问题。国家和政府的法律政策导向对新能源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新能源的相关政策体系还不完整,新能源发展的政策缺乏配套性、衔接性,特别是缺乏细则。虽然我国颁布了《可再生能源法》,但到目前为止,相应实施细则和扶持政策,却未能及时出台。已经出台的个别政策,也是局限于一两个部门之间,缺乏可操作性。此外,各地政府缺乏相应的法律政策,不能很好地贯彻中央的政策,形成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   第二,技术问题。虽然我国拥有巨大的生产新能源的自然优势,但在技术领域与国外先进技术水平仍有很大差距。如,美国GE公司风电设备在12-25米/秒风速区间可以满负荷发电,而国产风电设备满负荷发电风速区间仅为15-19米/秒;国产的各类光伏电池的效率普遍与国际先进水平相差4%左右。我国在新能源几大关键技术和设备领域都严重依赖国外,我国风机92%依靠进口;光伏发电所需的硅材料和设备90%依靠进口。当前流行的先进的兆瓦级风电机组、生物质直燃发电的锅炉、太阳能光电所需要多晶硅原料等高技术含量、高附价值的设备和材料也全部依赖进口。关键技术的缺乏极大地阻碍了我国新能源产业竞争力的形成。   第三,人才问题。按照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律,人才队伍培养和聚集至少需要20-30年的时间。虽然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国在发展新能源方面已经具备了一定的人才队伍基础,但许多技术人员来自于新能源相近领域的专业人员,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技术学习和培养;很多大型企业主要利用自身相关技术和工业基础,通过联合设计或引入战略合作方式培养新能源开发和制造技术队伍,因而造成整个产业的高端技术研发、技术管理方面的复合型人才都大量缺乏。技术瓶颈的解决必须依靠人才,而人才存量不足以及后续人才队伍培养目前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新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   第四,市场开发和发育问题。虽然我国部分新能源产品已经制定了一些相关标准,但从整体上来说,还是缺乏系统的技术规范,尤其是缺乏产品质量国家标准和认证标准以及相应的法规和质量监督体系,从而影响了市场的扩大。同时我国新能源市场规模不大,与其成本过高不无关系。目前,我国风电的单位发电量成本约为火电的两倍左右,太阳能则为火电的10倍左右。尽管过去10年来新能源发电成本有所降低,但是相对于传统发电成本仍然缺乏市场竞争力。此外,一些以新能源为基础的开发项目具有很好的市场开发潜力,但由于缺乏宣传和信息传播,使得这些产品没有形成有效的市场。  第五,思想认识问题。一些部门的领导和地方干部对发展新能源的战略意义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公众还没有自觉使用新能源的意识。   大力推进我国新能源发展的对策建议   “十二五”规划提出,在“十二五”期间,我国要加快推进水电、核电建设,积极有序地做好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的转化利用,要确保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1%以上,为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5%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根据以上要求,并结合中国新能源开发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搞好新能源总体设计规划   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对增加能源供给、改善能源结构、促进环境保护具有重要作用,是解决能源供需矛盾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因此,有关部门应做好新能源产业产能布局和产业链的规划工作,重点放在高精尖技术的突破上,尽量避免新能源产业链盲目集中于技术含量不高的环节,以免造成局部产能过剩,全行业整体竞争力不强的局面。如:近几年我国投巨资大力发展风电产业,我国已成为风电大国,但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1/3的风电装机容量没有并网发电,每年超过千万千瓦的新增风电装机需要输电规划。风电设备、多晶硅等产业也出现了重复建设倾向,表明新能源产业链发展并不健康。同时要加强电源规划和电网规划的协调力度。国家能源主管部门作为新能源发展规划的主体,协调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的相关规划,使之与国家的总体规划保持一致,避免地方政府在新能源对GDP的拉动下盲目上项目,引导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2、加大对新能源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   政府在政策上要为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创造条件,加大对新能源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在税收、信贷、投资、价格、补贴等方面给予倾斜,如支持一些经营好、符合上市条件的新能源企业上市,为企业直接融资创造条件;建立和扩展新能源财政和专项基金,利用低息贷款、债券、新产品研发和展示费用补贴等多种形式支持新能源企业;应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为了鼓励消费新能源产品,应对消费者进行一定补贴。在税收方面,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新能源的税收政策,减免新能源产业各个环节的税费。   3、支持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   新能源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其可持续发展需要有坚实的基础研究做支撑。目前,我国新能源技术研发能力较弱,为此政府要加强对国家级研究机构的长期投入,构建起国家级的新能源技术研究机构,整合国内现有的技术资源,协调开展基础性和公共性技术研发,并加强与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发挥政府和企业、基础研究与产业发展之间纽带作用。   加快新能源的人才培养。在我国高等院校设立新能源专业,培育新能源产业发展人才。同时,引进国外新能源专业人才。通过自己培养与人才引进等手段,积极打造我国新能源利用技术的人才库,培养与造就一大批新能源利用技术的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与专利成果产业化等方面的专业领军人才与复合性创新人才,为我国新能源产业的健康、自主发展提供人才队伍的支撑。   4、加快培育新能源市场   培育新能源市场是我国新能源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新能源的发展现在正处于向产业化转变的关键时期。要通过政府采购措施刺激新能源市场需求的增长。政府通过自己的优先采购行为来予以鼓励,使新能源产品在政府采购中处于优先地位,引导与带动市场对新能源产品需求的增长;鼓励企业积极引进新工艺、新技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扩大销路;制定产品标准,健全质量控制和认证制度,加强对市场的规范和管理,同时形成支撑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技术服务体系,激励新能源消费,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的市场环境,逐渐培养起持续稳定的新能源市场。   5、完善新能源的有关法规   法律的有效实施能使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为新能源同常规能源竞争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引导和激励各类经济主体积极参与到新能源的开发利用中。为此,应制定保障促进与新能源开发利用的相关法律,依法明确各类主体在新能源开发利用中的权力和义务,制定有利于新能源发展的价格、投资、税收、财政等方面的法律制度。抓紧研究制定《可再生能源促进法》、《循环经济法》等促进新能源发展的法律法规及配套办法和标准,运用法律手段推进新能源的开发利用。   6、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开发利用新能源、节能减排是全世界面临的共同问题。因此,要采取多种方式建立新能源技术开发的长期国际合作机制,通过合作开发加速我国新能源技术的利用和产业发展。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在新能源技术领域走在前面,我们应加强与这些国家在新能源技术方面的合作,积极探索与发达国家之间,企业之间,学术、研究、管理、培训机构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开展具体项目技术合作、经验交流及能力建设等形式的合作活动。   (责任编辑:张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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