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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金融支持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代洪丽

  【摘要】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广西作为我国重要的农业大省,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更是重中之重。但金融支农不足是广西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文章从目前广西农业现代化的金融支持现状入手,剖析问题,找出成因,提出农业现代化的金融支持对策。
  【关键词】农业现代化 金融支持 现状剖析 策略创新
  现代农业是将生产、加工和销售相结合,农村与城市、农业与工业发展统筹考虑,资源高效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高度一致,各种产业融合发展的新型产业。而目前广西农业小规模的分散经营模式,无力抵御市场竞争带来的巨大风险;农业生产的经营模式、产品结构趋同,市场交易成本趋高,缺乏市场竞争优势,“三农”利益大量流失,农业现代化发展严重滞后。纵观国内外现代农业的发展,农业现代化需要资金支持,强化金融支持力度已成为农业现代化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
  广西农业现代化的金融支持现状分析
  通过农村金融体制的深化改革,广西建立起了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有效支持了农业现代化发展。农业发展银行从2007 年起不断拓展业务,将其业务范围扩大到整个农业及延伸领域,各项支农贷款有了明显的增加;农村信用社通过深化改革,对农业现代化的信贷投入快速增长;邮政储蓄银行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不断增设,增加了农村金融服务的供给主体,打破了过去农村金融机构主体单一的旧格局,激活了农村金融市场。但是,农业现代化的金融支持力度还是满足不了发展的需要,与美国、加拿大等新大陆国家以及日本、法国等传统农业国家相比,农业现代化的金融支持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偏少。近年来,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经营网点越来越少,国家大型商业银行收缩了的农村经营网点,农村信用社经营的去农化倾向明显,商业化气息愈来愈浓,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置门槛太高,导致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出现了空白。以广西为例,截止2011年末,共有金融机构网点3073个、从业人员30012人,与2004年相比分别减少267个、3134人;其中银行机构网点基本集中分布在城镇,大部分农村地区只有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机构网点,一些偏远落后的乡镇地区甚至还存在金融机构空白,远不能满足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要求,广西农村经济加快发展迫切需要金融的大力支持。
  农村金融资金严重外流。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两大农村金融机构,对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了资金的支持,但是支持形式比较单一、规模偏小,两大农村金融机构出于商业化经营的考量,将信贷资金投向城市,造成农村资金的严重外流。以广西为例,2011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1665.11亿元,其中在农村地区存款4648.95亿元,占39.85%;各项贷款余额9186.07亿元,其中在农村地区贷款2913.69亿元,占28.62%。从广西存贷款的区域结构观察,农村金融资源严重分流,资金流向非农领域现象普遍。
  单一的金融产品服务缺乏效率。目前广西农村绝大部分信贷业务都是采取传统的农村授信方式,单户考察、单笔监测、自上而下的点对点的业务模式缺乏规模效应。业务经营工作量比较大,而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有限,效率较低,覆盖面小,受众少,不利于农业现代化的发展。2011年的广西金融惠农数据显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农户数为2749523 户,占农户总数的23%,比例较低。
  农业保险供求不足覆盖面窄。广西是我国台风、暴雨、干旱、洪涝灾害高发的地区,目前广西农业保险供给主体只有4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和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供给的险种也不足30种,业务范围和险种严重不足,保险需求得不到满足,部分农村地区连保险机构都没有设置,更谈不上发展保险业务。
  广西农业现代化金融支持薄弱成因
  农业产业投资的高成本与高风险。由于农业投资的高风险性、额度相对小、贷款回收难等原因,很多金融机构在改革的进程中收缩农村地区金融业务,导致农村资金“外逃”,这是资本的逐利性使然。农村和农业的性质决定了农村地区金融运行成本是比较高的,需要较高的利息收益才能覆盖其经营成本,以保障农村地区金融机构运营的可持续性。因此,没有较高的经营收益,农村资金就只能选择高收益的地区与行业。
  农村资金供求双方惜贷惜借。首先是金融机构基于自身商业利益的考虑,为提高信贷资金效率、规避运营风险,严格控制交易成本高、投入产出达不到平均收益率的农村贷款。其次大部分农户金融知识匮乏,抵押物、担保物不足,不愿意跟银行借贷。
  农村金融创新机制缺乏。首先,金融业务审批手续繁杂,信贷审批机制不健全。农村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产品,需要层层审批,漫长的考察评审过程,导致农村金融服务产品的缺乏个性化和高效率。其次,金融服务产品的创新与推广普及困难较多。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的激励机制不完善,产品认同度不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金融机构评价考核机制,影响金融企业员工参与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再次,金融机构产品创新动力不足。农村信贷活动中,金融机构所需的抵押品缺乏,且抵押品价值不易评估、风险较高,导致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数量总体偏少。
  农业保险法律制度不够完善。现阶段,我国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完善,缺乏政府职责、组织形式、经办主体、资金运作、保险费率厘定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农业保险经营存在随意性,农业保险制度缺乏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农业保险产品营销力度不够, 导致有效需求不足,有些险种的损失难以量化,赔付率低,很难实际解决农民的受灾损失问题。
  农业现代化的金融支持策略创新
  根据广西农业现代化与农村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借鉴其他省份及国际经验,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大金融对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支持力度。
  构建完善的以合作金融为主体的多层次多元化农村金融体系。首先,大力支持农村政策金融、合作金融、商业金融的发展,强化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和其他小型金融组织的发展,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拓展农村金融市场;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采取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在农村建立营业网点。其次,完善政策性金融组织支持农业现代化的功能,加大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投入,充实农业发展银行的资本金,给予优惠的税收和利率政策;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和覆盖面,加大政策性银行的专门立法力度,全面规范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再次,发挥合作金融组织的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金融制度;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户信用评价机制。最后,建立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农业信贷激励机制,坚持以商业性运作为主的方针,对具有公共产品特性的农村金融业务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促进资金回流。在农村地区放开存贷款利率上限,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有效缓解农村资金外流,吸引资金回流。首先,农村存贷款利率放开,有利于解决农村金融运行成本高、缺乏盈利能力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激发金融企业对农业现代化支持的积极性。其次,放开贷款利率可以吸引更多资金进入农业产业,引导一些大型金融机构重还农村市场,有效遏制农村信贷资金外流。再次,完善市场化的存贷款定价机制,可以发挥利率杠杆作用,优化农村金融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和农村经济发展。
  大力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首先是大力探索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以供应链核心企业为中心,捆绑上下游中小企业、农户和消费者,发挥供应链的联合增信功能,推动解决农户和小企业担保能力不足问题。创新发展多元化、结构性融资产品,探索支持农业供应链的系统性金融解决方案,切实发挥供应链金融的功能作用,依托广西农业特有的优势,创新农业供应链信贷模式,创新设计“公司+合作社+农户+银行+政府+科技”的农村信贷方案。其次是积极推进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全面开展金融知识培训,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金融素质,构建县、乡、村三位一体的农村金融业务宣传培训体系,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农村金融服务队伍。强调政府组织、分片包干的原则,深入农村现场指导和宣传金融服务,建立农村金融宣传员制度,实现农村金融知识学习、宣传普及的常态化。
  建立健全农业保险法律体系,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首先,要实现保险对农业现代化的支持,就必须加快农业保险法的立法进程,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其次,要扩大农业保险业务覆盖面,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创新,扶持和发展农村互助保险,鼓励优势农产品生产保险的开展等。再次,建立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逐步建立中央财政支持下的农业大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最后,积极探索建立农村金融银保合作机制。鼓励各地探索通过保险手段来化解农村信贷风险有效途径,建立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试点农业保险基金支持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银保合作新模式,积极服务于农业现代化发展。
  (作者单位: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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