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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生态文明绘就美丽四川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吴垠等

  从发展的眼光看,生态文明是对耗费大量自然资源和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工业文明的全面超越,是以经济社会科学健康发展为着眼点,将人类进程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推向更高文明形态的必然选择。
  党的十八大报告科学化、系统化、完整化、理论化地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战略任务。作为生态大省的四川,应根据四川省情展开资源环境保护、高效节能减排、生态恢复补偿等生态文明重点建设,将生态科学发展的重要性提到更新更高的地位,突出建设生态文明与美丽四川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当前,需要破解生态发展的种种矛盾,并围绕生态文明的方方面面形成一套具有四川特色、四川风格且能引领当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制度和政策框架。
  四川生态资源禀赋
  众所周知,四川是具有世界知名生态资源禀赋的中国西部大省:它是世界25个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之一;拥有维管束植物9254种,居全国第二位,是全国最大的中药材基地;全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45种,占全国总数的39.8%,其中野生大熊猫数量占全国的76%以上。截至2011年底,全省共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167个,总面积达到9.01万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比例达到18.6%,并已初步建立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的区域生态保护体系。
  但是,近年来四川在经济建设速度加快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超过生态和自然承载能力而引发的环境污染、资源瓶颈、生态恶化等问题,同时,人均生态占用空间与人均生态承载力不匹配的生态赤字矛盾也长久地困扰着四川生态文明建设更上层楼。
  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未来的生态文明社会形态,必将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融合在整个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过程中。
  树立牢固的生态文明理念
  树立牢固的生态文明理念是建成美丽四川的前提条件。建设生态文明须先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生态文明理念的推广不仅需要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的大力倡导和先行示范,更需要社会各阶层人民群众的整体行动。
  各级政府要在招商引资、城市建设、土地整理、生态修复、环境评测等方面出台强有力政策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在政府“看得见的手”的支撑下落到实处。
  各企、事业单位应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提高生态公益性,切实降低生态污染、生态破坏、生态失衡的现象在直接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比率。
  建立保障民生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
  形成人性化、个性化、严谨化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框架应注重保障民生。四川的生态禀赋和民生现状决定了建立“人性化”、“个性化”和“严谨化”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框架刻不容缓。从“人性化”角度看,一些生态问题的民事赔偿,特别是外部性所造成损害的补偿和责任裁判,既需要灵活变动――即更多地注重以人为本,又需要不断加强环境战略和政策研究,完善环境立法并加大执法力度。从“个性化”角度看,生态环境建设的法律体系需独立于现行法律之外,该体系要综合当下现实的民生问题与环境,体现自己的特色:
  一方面可借鉴于各种环境法;另一方面在法律体系建设时必须注重和民生状况改善形成互动,切忌抛开民生就生态环境论生态环境。因此,这就要求该法律体系要“周全,灵活”且具有对民生的包容性。只有当民生受益于环境,民生又促进于环境,两者良性循环,才能有效通过该法律体系为政策的推行“保驾护航”。从“严谨性”角度看,建设生态文明的法律体系还必须尽量减少各种空白和漏洞。比如,法律上设定的行政处罚上限太低,致使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执法成本高;一事不再罚原则造成生态违法漏洞等等。这些容易造成“钻法律空、取生态利”的法律制度漏洞都是不符合四川建设生态文明和改善民生这一基本发展导向的。
  构筑切实可行的经济政策框架
  构筑切实可行的经济政策框架重在转方式、促激励和有补偿。
  一是应将粗放型经济转变为节约型经济,注重“开源节流”。要从提高工矿企业设备性能、培训工人学习新兴技能以及改造企业生态化生产经营流程等角度鼓励各类企业走上“绿色生态工业”的道路;通过转变工业发展模式,使一部分企业率先成为行业内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头羊,开创良好的风气来带动其他企业,尽早实现四川的“生态工业革命”。
  二是用税费等经济杠杆奖励生态环保型企业,抑制排污型企业。这种经济上的激励约束,有助于使社会充满保护和发展生态的“正能量”,让各个企业有信心、有底气去发展环保型的、低能耗的生产模式。
  三是制定广泛及时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当前应加快建立生态资源产权制度,出台征收有利于生态利益补偿的资源税政策,通过科学评估维护生态系统功能的直接、间接成本,制定合理的生态补偿标准、程序和监督机制,确保利益相关者责、权、利相统一,做到应补尽补;要明确生态补偿责任主体与重点对象,按照“谁保护,补偿谁;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界定清楚补偿的对象和范围,并特别注重以受损的社会弱势群体和生态弱势地区作为重点补偿对象;应制定标准化的生态补偿体系,该补偿标准的核心是建立专业化的评估机构和人员队伍,确立环境资源的评价体系,制定不同情况的生态补偿价格。
  形成具有特色的生态文明型经济社会结构
  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和政策创新形成四川特色、四川风格的生态文明型的经济社会结构。应在政府考核评价机制中增加生态文明的建设指标,并把资源能源消耗、生态环境污染、生态发展成果等指标具体化,使之纳入政府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把政府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融合在整个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过程中;要建立严格的耕地、水资源、森林草地资源等的环境动态保护制度,并且这种保护可以“包保到户”于相关居民个体,增加生态保护的普通居民激励机制;应积极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试点,拓宽生态保护的市场机制作用范围;着力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促进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信息业、生态服务业的融合式发展,创建四川特色、四川风格的生态文明型经济社会结构。
  “十八大”对生态文明问题的着重强调昭示着: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矛盾越突出,就越是突显出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性与必要性。面对生态文明建设这项持久、艰难的任务,必需通过扎扎实实地走四川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道路去实现建成生态文明型的全面小康社会和美丽四川的目标,并以之引领当代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浪潮。
  (本文第一作者系西南财经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经济学博士。作者成员:吴垠袁程炜周希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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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做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从10个方面绘出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蓝图。“十八大”报告不仅在第一、第二、第三部分分别论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成就、重要地位、重要目标,而且在第八部分用整整一部分的宏大篇幅,全面深刻论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各方面内容,从而完整描绘了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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