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浅议政府投资BT融资模式建设项目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殷频

  摘 要:通过介绍BT融资模式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的作用,以及这种模式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完善这种融资模式的几点建议。从而使该融资模式更好的为国民建设服务,加快并改善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过程。
  关键词:BT融资模式;基础设施建设;建议
  引 言
  近年来,政府投资BT融资模式建设项目大幅增长,吸纳了社会资金参与市政基础设施、拆迁还房等项目的建设,在解决资金短缺、缓解财政压力、改善基础条件以及拉动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对BT融资建设项目全过程缺乏有效监控,融资规模迅速膨胀,已经积聚较大财政风险隐患,审计署发布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2013年12月30日公告)显示,地方政府性债务中BT项目的金额达12146.30亿元之多。同时由于投资失控,无序发展,远超过现实承担能力,一旦到了偿债高峰无法支付,一方面必将引起经济风波,另一方面将会暴露出一批干部在该模式各环节中隐藏的违纪违规行为。
  1 BT融资模式简介
  BT模式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是一个政府批准相关企业对建设项目进行融资,建成合格后政府通过财政资金赎回或者给企业优惠政策等合理回报进行赎回的建设-移交模式。通过相关部门和政策的积极引导下,在我国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作用有目共睹。BT模式的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从政府的角度看,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缓解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压力,有助于政府职能转变,提高项目运作效率和质量和风险的合理分担;从企业的角度看,它的优势在于开辟了新的投资、融资渠道和能推动产融结合;从社会的角度看,有利于基础设施环境加快改善,增强招商引资能力和良好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但是由于BT模式在我国引入时间较短,各方面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所以在BT模式的实践中,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
  2 BT融资建设项目存在的突出问题
  如果BT方式融资增长速度过快,那么政府未来偿债压力大。由于基础监管不利甚至失控,所以BT融资模式也暴露出了诸多问题。
  (1)论证不充分,“三边”工程多。有一些工程在无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发展和改革部门立项计划,也未对BT方式融资与其他投资方式的成本效益比较分析和论证情况下,先行确定投资商并签订投资协议,根据投资商情况再具体明确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投资总额。这种“三边”工程项目,一方面违反了基本建设的管理程序。没有施工图设计,也没有工程量清单,更没有施工图预算就和投资人签定投资建设合同,对工程成本和投资额失去控制。另一方面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边设计边施工、先变更后设计的现象,致使BT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生一些扯皮、推诿的事情,可能造成项目建设造价和成本的成倍增加,存在背后的个人利益输送隐患,也增大各个环节存在的违纪违规风险。
  (2)确定投资商程序不透明。或是未经招标直接确定投资企业;或是经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投资企业;或是招标不规范。且存在邀请投标企业范围不公开和透明;招商和评选不规范等现象。政府对BT融资模式的投资商未进行公开招标,不能最大化地降低工程造价,甚至有暗箱操作的嫌疑。
  (3)随意增大总投资。投资方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政府为了缓解建设资金的短缺,双方未严格履行投资协议所约定的建设规模和投资总额,随意增大建设项目投资。这种盲目投资势头,直接增加政府今后的财政负担,形成大量的负债项目。
  (4)合同漏洞多。一是未约定投资总额,投资规模无法有效控制。二是项目移交约定不明晰,在项目移交产生分歧时,可能会造成工程不能及时投入使用,甚至会让政府承担额外损失。三是对投资商的违约处罚措施没有明确约定,合同条款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四是合同订立时间未约定。
  (5)勘察、设计、监理等环节乱。特别是由投资企业选择勘察、设计单位,缺乏了竞争机制,使得真正有实力的单位被拒之门外,这就给投资企业操作项目,利益最大化大开方便之门。
  (6)投资回报确定无章法、回报率差异大,甚至存在“开口”合同条款,如约定其投资回报率为不低于25%不高于100%。上述合同条款不利于回购方控制项目总造价,投资回报的确定无科学测算依据,随意性大,政府回购时可能要承担额外回购资金的风险。
  (7)国有建设工程项目手续不齐全。部分项目在未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工程建设。
  3 鉴于BT融资建设项目中存在的弊端,笔者认为
  (1)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为合同关键条款、法律文件、工程施工等具体工作中发生的问题,提供完整有效的法律保障。同时出台BT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尽快完善BT项目申报程序,杜绝滥用BT融资模式的现象,节约财政资金。
  (2)严格控制规模,慎重选择BT项目。对质量要求高,资金投入大、专业化程度高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类项目应该选择BT模式建设。同时要做好投资效益预测,衡量当地财力水平,杜绝盲目扩大政府投资规模的现象。
  (3)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准备采取BT模式融资建设项目应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必要性、效益性、建设期限、投资概算以及BT模式与其他投资方式的成本效益比较分析等作充分的论证,通过发展和改革部门立项建设的基础上,业主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编制,项目建设成本由财政评审确定,合理确定投资回报率,工程成本和投资额进行上述有效控制后政府才对外招商。项目前期工作特别是设计方案的稳定程度、设计深度对项目成功实施与否影响极大。否则就可能导致工程变更、洽商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工程投资可能因此出现大的变化。要对建设项目的工程特点、前期工作情况、业主的需求和管理能力,以及潜在投资人进行深入分析,以选择对应的实施方式。
  (4)严格进行招投标,引入竞争提高项目效益。有效锁定项目建设成本,提高建设效率。政府和投资人事前在BT合同中约定投资总额和奖惩机制,可以有效锁定项目总投资和项目建设进度,实现良好的项目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和质量控制。投资人则凭借丰富的建设管理经验,以及先进的工程技术,不仅可能为地方政府节约财政投资,亦可提高项目建设效率。
  (5)注重合同关键条款,合同关键条款的约定要充分体现责权利对等和风险共担的原则,要达到使投资建设和回购双方都有自觉控制工程造价、节省工程投资的意愿。合同关键条款包括:合同价款、投资回报率、工期和回购期、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风险分配、工程分包、工程价款结算方式、投资回报和回购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与索赔、纠纷争议解决程序等。
  (6)注重建立和规范化运作BT模式监管机制,严格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监督管理工作。同时,政府运作BT项目可以考虑引入独立的第三方中介服务,由他们提供BT投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BT模式的规范运行提供技术保障。
  4 结 语
  我国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资金缺口比较大,预算资金的增长对于巨额资金投入还略显乏力,而我国民间资本非常充足,投资的愿望非常强,这就要求我们探索完善各种融资手段,从而改善单纯依靠政府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格局。
  总之,BT模式是一把双刃剑,我们应该思考如何放大其积极作用,削减其负面影响,建立健全相应的政策及运行、监管机制,使之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1]魏伶俐.浅议BT投融资模式的利与弊[J].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09(10).
  [2]席敏,张婉君.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中BT模式研究[J].经济纵横.2005(11).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552155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