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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的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思考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曾海波 肖敏

  随着土地整理工作的深入推进、全省农村的巨大变化、省管县体制的实施,湖南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面临新形势。如何应对新形势,采取新对策,开创新局面,是摆在我们土地整理人面前的重要课题。
  面对新形势
  形势一:第一轮农村土地整理即将落幕。自2000年以来,全省各地农田土地整理(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如火如荼,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水利项目资金不断投放,优质良田得到改造。改造的农田主要集中在地势平坦、交通便利的河流两侧。剩余的土地大部分在自然条件较恶劣、经济较差的区域,这些地带与现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立项的条件差别太大。我们是应该对这些自身条件较差的土地进行整理,还是进行第二轮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显然,应该是前者。如何对条件较差土地进行综合整理,亟待研究探索。
  形势二:新农村的新农业。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农村发生巨变。城镇化的推进,农村人员大量涌入城镇;农村“空巢”,留守是老人、妇女、儿童。外出的人,不再务农,留守的人终将逝去,农村土地的经营权即将面临重大改革。土地综合整理是否引导、配合这场伟大变革?引人深思。
  形势三:省管县体制引发新课题。省管县体制的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资金流发生重大变化,行政管理资源重新布局。《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条例》及《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部分规定已不适应现状。市级土地整理机构监管项目职能面临挑战,监管手段缺失,监管经费尴尬。
  形势四:多变市场冲击僵化机制。项目的实施困难,最突出反映在预算单价偏低。市场上建材、人工单价极不稳定,预算一锤敲定,不可追加。而项目实施短则几个月,长则达一年。预算单价在无情的市场涨价前显得渺小,质量工程要么量被压缩,要么建设标准降低。如何建立灵活机制适应多变市场已成为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
  探寻新措施
  确立新观念。一是要超前思考,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要逐步向自然条件较差、经济条件较弱的区域推进;要加强土地综合整治与土地流转结合的模式探讨,寻求土地综合整治平台引导农村土地流转的杠杆。二是要打造精品工程。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要立足把每个项目都做成精品。项目设计要细,要做到土地综合整治理念与现实良好结合。项目预算要实,要做到以“需”定“供”,保证项目建设高标准、高质量、高品位。
  创新机制。一是强化政府主导机制。建议全省召开一次市州党政一把手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现场观摩会,宣传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提升工作地位,创造良好工作环境。二是建立灵活的预算机制。尽快修改建设标准,解决好二次转运难题;解决好不同地貌类型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定额标准;解决好不同的投资金额设立不同的费率标准;解决好从项目预算资金外依据各市州项目投资总额×一定比率,切块解决各市州一级土地整理机构监管经费;提高不可预见费比率,预留部分机动资金。只要物价超过规定涨幅经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审批,就可列支应对人工、材料疯涨问题。三是强化项目监管。要修改《湖南省土地开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内容,重新界定市州一级土地整理机构在项目管理环节中的地位、职能与责任,强化市州一级土地整理机构的监管职责。市州要建立中介服务单位在行政区域内经营活动备案管理制度,强化对规划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监管。
  增加动力。一是机构升格、更名以及重新定位。建议省国土资源厅帮助解决好部分市州一级土地整理机构的升格问题。建议省国土资源厅下文要求全省土地整理中心统一更名为土地整理综合整治局,并逐步实现机构更为公务员管理单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二是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单独开展对全省土地开发整理单位或个人评比,在政策上开口子给予基层干部群众在精神上、经济上鼓励。
  (本文第一作者系娄底市土地开垦整理中心主任,第二作者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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