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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评估方法的应用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王冰玉 刘海涛

  【摘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是一项具有法律效力和高度责任约束力的技术性成果文件,评估工作需要多角度宏观分析,多学科统筹规划,本文通过评估工作实践,试图对评估工作的过程分析,方法应用给予更深的理解和认识。
  【关键词】地质环境背景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评估方法应用 措施建议
  0.引言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保护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规定:“城市建设、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项目建设和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在申请建设用地之前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1.项目工程概况
  某市拟建年产8万吨汽车用铸件的重工项目,项目总投资3.9亿元人民币,拟征地面积23.8007公顷(合357亩),项目设计总建筑面积107304m2,根据《地质灾害评估技术要求(试行)》的相关规定,该建设项目重要性类别属重要建设项目。
  2.地质环境条件
  2.1气象水文
  本区气候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区内多年平均气温12.3℃,一月平均气温-3.9℃,七月平均气温25.8℃,全年最大降水量1002.6 mm,年平均降雨量578 mm,降水多集中在6~9月。
  建设场地北依蒲阳河,南临唐河总干渠。蒲阳河为季节性河流,评估区以上汇水面积约300km2。1989年由于河道行洪受阻致南岸决堤,将评估区部分淹没。唐河总干渠为一人工灌溉用地上填方渠,该渠自建成至今极少有水流。
  2.2 地形地貌
  建设场地地处唐河、界河冲洪积扇的扇间平原区,原为东南蒲村旧址。场地地形基本平坦,总体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场区内分布有数个冲沟(坑),与周围高差3~7m。场地东侧唐河干渠比建设场地高约2米。
  2.3地层及工程地质条件
  根据区域地质资料,评估区下覆蓟县系雾迷山组厚~巨厚层燧石条带白云岩,风化程度弱,岩溶弱发育,裂隙发育程度中等,顶板埋深约50m;场地地面以下35m范围内揭露的地层自上而下依次为粉土、粉质粘土、粘土、含细砂夹层粉质粘土以及由粘性土及砂充填的次亚圆状碎石土等地层,地基土层位稳定,岩性变化不大,工程地质条件较好。
  2.4地质构造与区域地壳稳定性
  评估区所处大地构造单元为狼牙山凹褶断束。主要断裂有燕山期定兴―石家庄深断裂和顺平―望都断裂,这些断裂第四纪以来活动微弱。评估区属抗震设防烈度6度区(第二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区域地壳基本稳定。
  2.5水文地质条件
  评估区地下水可分为松散岩类孔隙水和碳酸盐岩类岩溶裂隙水。松散岩类孔隙水属浅层地下水,富水性差,水位接近含水层底板,稳定水位埋深45m。岩溶裂隙水为本区的主要供水含水层,富水性中等。本区地下水的补给以降水入渗和侧向径流为主,主要排泄方式为人工开采和侧向径流。
  2.6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本区人类工程活动主要表现为农业生产以及交通、水利设施建设等,致使局部低洼场地易形成水患。区域内的其他人类工程活动规模小,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小。
  3.评估范围与级别的确定
  本次评估将建设场地的征地范围作为评估范围,评估面积为23.8007公顷(合357亩)。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为一级。
  4.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评估区地处冲洪积扇的扇间平原区,地形基本平坦,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地貌类型单一,不具备崩、滑、流地质灾害的发育条件,区域上存在的地质灾害类型为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经现场调查,评估区内没有发现地裂缝、地面沉降、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现状条件下,评估区地质灾害弱发育,危险性小。
  5.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5.1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建设项目最高建筑为4层办公楼,基槽最大开挖深度1.5m,其余多为单层厂房建设,项目用水量100t/d,并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成使用后不会引发和加剧地质环境条件的改变,亦不会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小。
  5.2工程建设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5.2.1地裂缝
  评估区位于地裂缝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在评估区东部2km处的腰山一带自1988年~2001年间曾发生过地裂缝,规模不大,共损坏房屋3间,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
  地裂缝的形成受地形地貌、土体结构、水动力条件等因素制约,以及地震、构造断裂等因素的影响。研究认为河北平原地裂缝发生多与地下水水位的变化有密切关系。细粒砂类土地层,当具备积水入渗条件和一定水位差的排泄条件时,就有助于地下水携带细粒砂土向下游和地层深处渗流潜蚀,因此认为地下水的入渗潜蚀是本地区地裂缝灾害形成的主要因素。
  评估区与上述发生地裂缝的地区处于同一地貌单元,地层结构、岩性、水文、工程地质条件相似,受年际变化和集中灌溉影响,地下水水位变幅较大,在降水相对集中的季节,地面低洼排水不畅,易发积水。因此存在发生地裂缝地质灾害的可能,但其规模和危害程度均较小,危险性小。
  5.2.2地面塌陷(岩溶塌陷)
  岩溶塌陷的形成一般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a) 地层上具有第四系松散堆积物与灰岩类可溶岩直接接触的二元关系;
  b) 地下水具有上层为孔隙水,下层为岩溶水,岩溶水位低于孔隙水位,且岩溶水位在可溶岩顶面附近上下变动的双层水位关系;
  c) 在可溶性较强的岩层分布区,断层破碎带以及裂隙发育且连通性较好的地段,均为岩溶发育的有利环境。
  岩溶塌陷地质灾害的发生是因为岩溶裂隙水被大量抽取,上部的松散岩类孔隙水向下补充岩溶裂隙水,并伴有细粒颗粒进入岩溶裂隙,导致第四系土层潜蚀形成扰动土层或土洞,随时间推移,逐渐发育,当上覆土层自重力大于支撑力时,进而产生塌陷。
  评估区下覆基岩属可溶性岩类,地下水具备孔隙水补给岩溶水的地质、水文条件,因此评估区具备二元地层结构和双层水位的岩溶发育条件;但评估区下覆基岩为厚-巨厚层白云岩,裂隙发育程度中等,其可溶性相对较差,因此,预测评估区发生岩溶塌陷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小。
  6.综合分区评估与适宜性评价
  按照“区内相似,区际相异”的评估原则,将评估区作为一个区进行综合评估。综合评估认为,评估区全部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建设场地适宜性为基本适宜。
  7.防治措施及建议
  1、采取有效的防渗、排水措施,防止地表水渗透并潜蚀土层。加强雨季与农灌季节的巡视,如发现地裂缝,应及时填埋、夯实,防止继续发展。
  2、加强上部结构设计,观察建设场地内建筑物发生的开裂、塌陷现象,出现异常情况采用回填或灌浆方法进行处理。
  3、做好岩土工程勘察工作,详细查明岩土体的工程地质性质并对地基土的湿陷性作出判定。
  4、采取疏通河道、加固河堤、垫高场地、加大泄洪口等措施,做好防洪工作。
  8总结
  通过开展本次评估工作实践,笔者对开展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有了更深入和细致的认识:
  1、项目地质环境背景条件是整个评估工作的基础,背景资料掌握和消化的多寡,直接影响评估结论;
  2、在平原区开展地质灾害现状评估似乎没有内容可写,有的报告甚至仅有一句话结论,笔者认为也应该采用条件分析的方法,将现状评估论证过程表述清楚;
  3、在评估中综合运用了工程地质比拟法、成因历史分析法和层次分析法等评估方法,使评估过程层次清晰,评估依据充分合理,因此评估工作中对评估方法的综合运用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参考文献:
  1.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2004
  2. 《保定市顺平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河北省国土资源厅 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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