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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生态环境问题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王吉林

  摘 要:在当下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觉醒,随着公民维护自身权益诉求的提升,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生态环境的建设已经迫在眉睫,我们必须在当前的有利的政策背景下,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生态环境建设问题研究,并将理论成果转化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利工具,实现新农村建设又好又快的发展。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
  1 社会主义新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成因探析
  1.1 人口增长的影响因素
  在当前的人类面临的人口、资源、环境等几大问题之中,人口问题是其他所有问题的根源,资源和环境问题都与人口紧密相关。尽管在几十年的发展中,国家实行的计划生育为我们国家少生了2亿人,但是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数据显示,全国总人口为13.39亿人,其中居住在农村的人口为6.74亿人,占50.32%,仍然有一半以上的人口为农村人口,这样致使农村生态环境污染基数一直比较大,难易短时间解决。
  1.2 相关政策不到位导致生态问题
  所谓的环境管理,是政府能够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的各种行政管理手段积极的引导人们去关注自身的环境。但是具体到农村的环保中政府执法不力的现象也非常突出,尽管有很多的法律法规,但是一些地区为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带动就业,过分的对一些能够产生经济效益,但是会造成污染的乡镇企业大开绿灯,人为干扰环境保护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给生态环境治理带来了比较大的阻碍。
  1.3 农村居民的生态环境意识淡薄
  我们国家的农民当前还没有那么高的自觉意识。我国农村居民的生态环境意识普遍处于薄弱状态,缺少有关环保的知识与法律,对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成因、危害、防治办法等了解较少。农民也不是对环境不关心,而是在很多时候意识不到自己对环境带来的危害,造成的各种水土流失或过度开垦的后果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2 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对策
  进入2000年来,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党中央越来越重视生态环境的建设问题,科学发展观和新农村建设都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探讨,科学发展观要求合理的处理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环境保护,把农村环境保护与改善农民人居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起来。这就需要政府、企业、农民多方面重视起来,积极的从落实相关政策、实现可持续发展、维护自身利益的角度关注新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2.1 转变政府观念,落实科学发展
  首先,相关法律部门要完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及政策确保新农村生态建设中有法可依。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已日益不适应当今农村环境保护的需求,更需要一批能结合农村实际的约束休系,改变当下对农村环境管理的弱化性的趋势。
  其次,健全农村环保执法机构,在一些农村地区可通过兼职管理的办法,充分发挥部门联动如农林、渔业、土地、维稳、教育机构的整体优势,联合开展农村环境污染防治,逐步建立覆盖农村的生态环境管理组织体系。
  再次,政府要加大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力度,新农村的生态治理是一项非营利性的公益事业,需要政府积极的扶持农村环保基础设施,没有资金投入,新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就是一句空话。
  最后,在乡镇企业建设中要严把质量关。在项目和工程投产之前都应该做好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尤其是和当地的居民做好协商洽谈,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展开,而不能瞒骗当地的居民。
  2.2 树立生态意识,提高农民素养
  首先,要加强农民生态意识引导及教育。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新农村生态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促进人的发展,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没有成熟的意识,需要既能够了解生态文明建设,还有新农村生态建设的科学态度和评价标准,这也是充分的激活了农民个人意识之后的一种状况,是人的价值观、伦理观转变的问题。
  其次,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农民的文化水平较城市人口的文化水平而言,显然是处于劣势的,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民就业的渠道,也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农业生态化的建设以及企业在环保方面的成效,因此,加强农民的就业指导和培训就显得十分必要。
  再次,塑造良好的农村生态环境。农村良好的生态环境建设更需要一个较好的文化氛围。目前在很多农村生态治理中存在着难点,比如在一些决策中经常发生分歧,经常在一些利益问题上产生冲突,农村生态治理也存在着很大的不稳定性。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家庭仍然是农业生产的基本单位,村庄宗族组织仍然发挥着很大的作用,宗族组织实际上是村庄资源配置的重要主体。如果处理好这些关系能够为新农村生态文化的建设打下基础,能够使村民们在新农村进程中更好的服务于村庄治理。
  2.3 城乡统筹治理,改革城乡分治
  我国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其实长期存在一定的弊端,就是“重城市、轻农村”,换句话说就是政府在规划治理生态环境时,经常将城市工程作为重点工作去对待,忽略了农村治理的重要性,所以我们在这里要详细讨论如何将城市、乡村治理同时做好。
  首先,要将农村环境治理法规制度上的漏洞处理好,使得农村生态环境工作顺利进行,变得有法可依,在根本上去除法规空缺带给农村生态治理的困难。此外,由于我国政府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投资本来就不是很足,这时候就要根据不同地区的乡村生态环境设立不同的管理措施,破除“重城市、轻农村”的思维定式,实现我们所提到的城市、农村统筹管理,在宏观调控上给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定下准确的道路,这样才能够在之后的治理工作当中更加快速、准确的解决环境污染、破坏等争端问题。
  其次,推动农村社区建设。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传统的村庄格局不能适应现代城镇化发展的需要,虽然家庭的规模在变小,但是家庭的数量确是在增多,规模较小并且村庄数量多。必然会导致耕地面积的减少,导致自然环境的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加重。目前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通过对村庄整治合并从而形成一个大的新型村民社区的过程,能够更好的解决这些问题,能够使土地、资金等资源得到合理配置,避免村级公共物品的浪费,同时也能够集中改善村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最终推动村庄治理有效进行。
  再次,鼓励能人治村。随着农村人口和家庭结构的变化,一部分离乡人口在城市买了房子,拥有了城市户口,但是另一方面也有很多的农村外出打工者和其他职业的人口面对城市的高房价,以及对故乡的眷恋,也渴望回到家乡,希望依靠自己的努力发家致富,也希望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到农村治理中来。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中国是个典型的农业大国,新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是事关国际民生的重要问题,农村生态环境的发展对于整个国家的发展影响巨大。我们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费广胜.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与农民合作组织的生态文明功能[J].农村经济,2012(2).
  [2]余维祥.农村生态环境状况与农业可持续发展[J].生态经济,2009(9).
  [3]陈宁.试论农村环境保护中公众参与现状与提升策略[J].社会工作,2012(12).
  作者简介:王吉林(1974-),男,籍贯:贵州省湄潭县,学历:本科,职称: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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