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我国P2P网络借贷行业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 要】近年来,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在蓬勃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简单介绍了我国P2P网络借贷行业的运营模式,分析了该行业存在的法律风险、平台的运营风险以及投资人所面临的风险,并建议从准入监管、运营监管以及信息监管三个方面防范P2P网络借贷行业的风险。
  【关键词】P2P网络借贷平台;产品异化;准入门槛;去担保化
  P2P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网络中介平台实现直接借贷的行为,即借款人在平台发放借款标,出借人进行投标向借款人放贷。我国第一家P2P网络借贷平台宜信于2006年成立,紧随其后的有拍拍贷,红岭创投等。随着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迅猛发展,P2P网贷在我国开始生根发芽、并开始不断创新异化,最终迎来爆发式增长。
  一、我国P2P网贷平台运营模式
  1.纯线上模式
  这是比较原生态的P2P网贷模式,其借款人、投资者均从网络渠道获取,标的金额一般较小,多为个人信用贷款,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和审核也基本通过网络进行。该模式平台承担风险较小,但对信贷技术要求较高,需要完善的个人征信系统。国内采用此模式的平台为拍拍贷。
  2.本土化模式
  (1)债权转让模式
  即专业放款人先放贷然后把债权转让给投资者来进行操作。线下P2P平台成长速度快,规模较大和信息不透明,被质疑为资金池。最为典型的纯线下平台是宜信。
  (2)抵押/担保模式
  采用担保模式的平台一般引入融资性担保公司对每一笔借款进行担保,担保公司将承担借款人的违约风险。担保的引入降低了投资者风险,但增加了借款人的融资成本。采用抵押模式的平台要求借款人以一定的资产进行抵押,因此贷款费率有下降空间。
  (3)O2O模式
  该模式是P2P网贷平台主要负责借贷网站的维护和投资人的开发,而借款人由线下小贷公司或担保公司开发和审核,平台再次审核后把借款信息发布到网站上,接受线上投资人的投标,小贷公司或担保公司将承担完全担保或连带责任。此类模式特点是风险控制的重心在小贷和担保公司,平台的风险控制偏弱,因而平台将承受较高的经营风险。
  二、我国P2P网贷平台存在的风险
  1.法律风险
  (1)非法集资风险
  目前我国很多P2P网络借贷平台采用先归集资金,再去寻找借款人的运营模式,这样就会使借贷人的资金先进入借贷平台的中间账户,从而产生资金池。在这种模式下,相当于没有真实借款需求的情况下事先进行的集资和吸储行为。目前很多P2P借贷平台采用这种运营模式,有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2)为不法分子提供洗钱平台
  P2P网络借贷的资金来源于拥有闲散资金的出借人,但是平台无法对借贷双方的身份进行识别,而且资金的来源平台机构无法也难于辨认。因此容易为洗钱等犯罪行为提供机会和渠道,洗钱分子可通过网贷平台轻易实现一系列复杂的往来交易与资金转移,干扰交易的可追溯性,使监管机构无法有效监测可疑交易,造成洗钱行为难以被及时发现,搅乱金融市场。
  2.平台的运营风险
  (1)平台自身风控及盈利能力较差
  首先,我国的信用体系处于初建阶段,个人和企业的信息不完善且P2P平台无法直接从央行征信系统中直接调取借款用户的信用报告,大大增加了P2P平台的运营成本和坏账风险。在上述背景之下,平台仅依靠大数据、云计算,或者平台自身的信用审核系统,无法精确衡量借款人的信誉,进行的信用等级评定也会不太准确。目前大部分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线上工作只完成借贷程序的一部分,而对用户进行审核、筹资等工作均转为线下,增加了运营成本,降低了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盈利空间。
  其次,我国P2P网贷平台基本都具有中介性质,有的平台自身进行担保,无原则、无底线承诺资金安全,项目基本上刚性兑付,一旦项目发生违约,只能用平台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而且P2P网贷平台一开始是比较烧钱的行业,技术维护、广告投放以及用户体验等都需要相当的资金投入,平台盈利需要经过较长的时间。那么在这段时间之内,一方面平台经营者不具备足够的征信、审贷和风控能力;另一方面又做出过高的收益率或担保承诺,一旦坏账率激增,平台很可能面临提现困难、挤兑甚至破产的风险。
  此外,我国很多P2P平台采用债权转让的运营模式,典型代表为宜信公司。债权转让模式。这种方式不需要投融资双方借贷要求完全匹配,只要一定规模资金初始化滚动,便能够迅速扩大交易规模。但是这种模式之下,不仅存在着虚假债权、信息披露不透明、做资金池等违法行为,而且这种模式下的期限错配有着很大的流动性风险,一旦后续其他出借人接盘不足或平台自有资金垫付不到位,出借人的投资就无法按时收回,有可能遭受集中挤兑。
  (2)平台产品异化风险
  P2P网络借贷平台应该是为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的交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的交易平台,扮演居间人的角色。但是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尚不完善,使得P2P网络借贷产品发生较大异化,使得国外P2P网络借贷的一般逻辑在我国无法实现。
  由于我国投资者喜欢流动性较高,期限较短的产品,于是,平台为了迎合投资者的这种心理,出现了“拆标”,以此诱导投资者,异化的特殊产品有秒标、净值标等。秒标通常是指满标后自动还款的借款需求,它能虚增交易量和虚降坏账风险,造成平台虚假繁荣;而且P2P平台通过发行秒标在短期内能聚集大量资金,在发标人资金无法冻结的情况下,存在金融诈骗风险。净值标是指P2P平台的投资者以其出借款项形成的债权作为抵押,在平台上借款并用于再次出借,这一过程可以不停循环往复下去,故会产生杠杆风险和信用链条风险。另外,平台存在大量一个月以下到期的产品,这很大程度上是平台拆标的结果,如此操作,将长期限标的拆成短期,暗中进行期限错配,会导致极高的流动性风险,如若其中任意一期短期标的出现融资失败或违约等问题,那就很有可能使平台发生资金链锻炼的风险。   3.投资人面临的风险
  (1)平台携款跑路的风险
  目前我国P2P行业的准入门槛太低,只要到工商部门简单注册就可以从事类金融服务,而又不会受到金融机构那样严格的监管。由此造成整个行业良莠不齐、鱼目混珠,一些居心叵测之徒则充分利用这一“投入少,见效快”的特点大肆行骗。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发布虚假的高利息借款标或者短期的人气标来吸引借贷人的资金,之后平台经营者可能在募集大量资金后携款潜逃。
  另外,P2P网络贷款平台涉及大量的资金交易,由于资金账户转移存在时差性,因此会存在沉淀资金。当前我国的中间资金账户管理基本处于真空状态,沉淀资金的实际调配权在网贷平台的经营者手中。如果网贷公司内控机制不完善或者内部人员缺乏自律等精神,那么沉淀资金很可能被挪用或者平台经营者卷款跑路。
  (2)借款人的违约风险
  首先,借款人有可能使用虚假的身份信息获取贷款。P2P网贷平台的运营模式即是在网上提交信息,由平台进行审核。由于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的不完善,平台依靠自身力量很难尽职调查,因此借款人提供的信息真假难辨。其次,借款人有可能不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资金而导致无力还款。目前绝大多数平台都要求借款人填写资金的使用用途,根据使用用途设定利率等,但是平台在资金出借后缺乏必要的监督措施与监督手段,借款人很可能将其投入到高风险项目上,造成到期无力还款的可能性。
  三、防范P2P网贷平台风险的建议
  P2P网络借贷平台设立的初衷是为中小企业服务,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这种普惠金融如果发展良好,会给我国的实体经济发展带来很大的促进作用。目前出现了很多问题,也造成了投资者的一定损失,但是我们不应该彻底禁止,而是要立法规范。
  1.准入监管
  (1)建立P2P网络借贷行业准入制度
  监管部门设置的基本行业门槛,应当能确保P2P网络借贷平台在认证、审核、信用评估等方面满足一定要求。在资本金满足要求的情况下,还应该在发起人资质、组织结构、内控制度、技术条件等方面,对P2P平台设置行业准入标准。明确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中介性质,明确哪些业务可以做,哪些业务不可以做。
  (2)投资者的准入门槛
  投资者参与P2P网络借贷交易时应实名制,确保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投资者应该具备一定的风险意识,能够依靠自身识别平台的风险以及项目的违约风险。健康的网络借贷环境不应该是刚性兑付的,平台也不能够代替投资者进行选择。因此,合格的投资者应该具备一定的金融知识,并且有自负盈亏的风险意识。
  2.运营监管
  (1)建立完善的P2P客户资金托管系统
  建立网络借贷平台资金的第三方托管体制,使得P2P网络借贷平台回归到最初的中介本质。使得P2P公司不能接触到客户投资资金,由第三方机构负责投资者和借款人交易清算、资金交收、划拨佣金等。实行资金托管,由托管机构对P2P平台资金划拨行为进行监督,即使平台运营出现困难,也能有效降低客户资金被挪用、侵占的风险。
  (2)平台去担保化
  当前绝大多数平台采用P2P加与担保机构合作这一业务模式,由担保公司提供债权项目资源,并且对项目进行担保,然后在P2P平台上进行融资。这一模式虽然能够迅速让平台业务量增加,但是如果担保公司自身的运作出现纰漏,资金链发生断裂,风险就将直接转嫁给合作的P2P平台及终端投资人。2015年4月,河北融投面临破产危机,这造成包括积木盒子在内的100多家与其合作的P2P平台受到巨大冲击。
  在去担保化的趋势之下,主流的担保模式还有风险准备担保、抵押担保等。此外,可以借鉴存款保险制度,形成一种制度性的安排,由保险公司出台投资险,P2P平台根据营业额的多寡,缴纳一定的保险费用。平安董事长表示陆金所要建立资产的风险标准,用五星、四星、三星这种方式标注,供投资者作判断和选择,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风险。
  3.信息监管
  (1)完善个人信用体系并发展内部信用评分体系
  应完善我国的个人征信体系,逐步将个人家庭背景、工作情况、信用卡消费记录等信息纳入认证系统,整合各行业条块分割的信用信息,合理划分个人信用等级,并将信用等级的真是情况或变动及时公开。同时要将P2P网贷平台与央行的征信系统对接,将逾期还款的企业或个人纳入央行的黑名单之中,有效解决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消除潜在信用风险维护征信系统的公信力。
  此外,在完善个人征信体系的基础之上,积极发展网贷平台内部信用评分体系,对信用风险合理定价。不能在风险管理时简单的依赖定性分析和信贷员主观的经验判断。应该依托充分、完整的数据以及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计量模型,进行系统性定量分析,将风险量化。
  参考文献:
  [1]浅析中国P2P网络借贷市场的监管之路.会议论文,2013-11-29.
  [2]禹海慧.我国P2P网络贷款平台的弊端及管理.中国流通经济,2014年2期.
  [3]叶湘榕.P2P借贷的模式风险与监管研究.金融监管研究,2014年3期.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1155102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