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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保险储金业务及其相关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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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对于保险业来说如何组织货币资金回笼,聚集资金,增加信贷资金来源是其头等大事,而返还性的两全储金保险业务前景广阔,本文主要论述家财两全险的保险储金业务及其相关的账务处理。
  关键词:保险储金 营业税 会计处理
  一、保险储金业务
  保险储金业务是家庭财产两全保险中被保险人缴纳的,为保险费提供利息本金并在保险期满后会得到返还的一部分费用。将这笔保险储金与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一样看待,按相应存期的储蓄存款利率计息。这种保险保户只通过向保险公司交纳保险储金的形式获得保险保障,保险公司将被保险人所交保险储金的利息作为保险费,在保险期满时无论损失赔偿与否仍将原来所交的保险储金全部退还被保险人。这也是保险公司为了方便保户,节省保险公司的经营费用,吸收社会闲散资金,向保户开展带有储蓄限制的保险形式,保险储金的大小是根据应收保费的多少和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倒算出来的。假如保险公司明年应向保户收取200元保费,如果改收储金,而当年一年期银行存款的利率是5%,则保险公司收取的储金额为200÷5%=4000元,保户通过向保险公司交纳保险储金的形式获得保险保障,保险公司将被保险人所交保险储金的利息作为保险费。
  由于保险储金是向投保者及保险公司劳务的接收者取得的,到期是要归还的,相当于投保者在保险公司的存款,保险公司以保户所交保险资金的利息收入为保费收入。所以,保险公司以储金方式开展保险业务的,不能以此确认营业额,而应以储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存款利息来确认营业额。对于保险储金业务如何缴纳营业税问题,税法有一定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9号)文件规定:保险公司如采用收取储金方式取得经济利益的(即以被保险人所交保险资金的利息收入作为保费收入,保险期满后将保险资金本金返还被保险人),其储金业务的营业额,为纳税人在纳税期内的储金平均余额乘以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的月利率。储金平均余额为纳税期期初储金余额与期末余额之和乘以50%,由于保险公司的纳税期限是一个月,一次储金业务每个月的营业额应以每个月的月初余额与月末余额的平均数乘以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利率折算的月利率。其应纳税营业税的计算公式是:
  月应纳营业税=
  其中:F为某月银行存款月利率
  a0为某月初储金余额
  a1为某月末储金余额
  例1:某保险公司采用储金形式办理家财两全险业务,2011年2月初保险储金的余额为5000万元,2月份办理3年期储金保险业务取得储金收入1000万元,办理5年期储金保险业务取得储金收入4000万元,。假设年利率为6%。计算该保险公司应向国税机关交纳的营业税。
  营业额=(5000+1000+4000)÷2×1/12×6%=25(万元);
  应交营业税=25×5%=1.25(万元)。
  二、相关的会计处理
  (一)应设置的账户
  1、 “保户储金”账户。该账户是为了反映和监督保户储金的存储和退还情况而设置的,应设置“保户储金”账户。由于储金是保险企业从保户那里借入的,是需要退还给保户的“本金”,如同银行向储户吸收的存款,是保险企业对保户的一种“负债”,故属负债类账户,收到保户储金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 账户,贷记本账户;到期归还或返还储金时,借记本账户,贷记“现金”、“银行存款” 账户。本账户应按保户设置明细账。
  2、 “保费收入” 账户。这是损益类收入账户,核算保险公司按保险契约或批单向保户收取的保险费。发生退保费和续保时的折扣和无赔款优待也在本账户核算。收取保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应收保费” 账户,贷记本账户。保险业务以储金实现的利息收入作为保费收入,也在本账户核算。保险业务储金实现的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应收利息”等账户,贷记本账户。
  3、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账户。为了核算营业税金及附加,保险公司应设置“营业税金及附加”,该科目属损益类账户。月末计算应交营业税金及附加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等账户。期末结转利润时,应将“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借记“本年利润”账户,贷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期末结转后,本账户无余额。“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应按险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二)会计处理举例
  沿用例1资料做出相应的账务处理。该例的保险业务形式,是把保户储金作为定期存款存入银行,期限一般为三年或五年。按保户储金金额及预定利率计算利息并转为保费收入。因保户储金为三年或五年的定期存款,在计算利息时,应运用“应收利息”科目进行核算。每年年末,应根据两全保险“定期存单登记簿”所列利息,借记“应收利息”,贷记“保费收人”科目。保险期满,退还保险储金时,借记“保户储金”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
  (1) 业务部门交来保户储金日结汇总表和储金收据,2月份保户储金5000万元。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50 000 000
  贷:保户储金——家财两全险 10 000
  (2)按预定利率计算保户储金当月应收利息25万元,转作保费收入。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利息 250 000
  贷:保费收入——家财两全险 250 000
  (3)计算应交的营业税1、25万元。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2 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2 500
  (4)家庭财产两全保险三年期的1000万元的保单到期,归还保户储金 1000万元。三年定期存单转为活期存款,利息为5万元(已作为应收利息)。其会计分录如下:
  参考文献:
  1、《储金性业务清理》 罗洪珍 巍山年鉴 2001.1.1
  2、《刍议储金业务的税收问题》 汪冠龙 江西财税与会计 2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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