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新会计准则下无形资产确认的利弊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何敏

  在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过程中,会计准则也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2006年2月出台的新会计准则体系,其中第6号为无形资产准则,它是在2001年无形资产准则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而制定的。这一准则在我国也有5年多的实践。无形资产在新的会计准则下的确认有哪些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呢?文章根据以往的实践经验,这里对这一主题作总结性分析。
  
  一、新准则对无形资产确认的有利影响
  
  (一)有利于客观地反映无形资产价值,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新准则规定,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是对资产价值最恰当的计量。现值计量属性能够客观地反映无形资产的价值,使无形资产价值更具备可比性。
  新准则第五条规定,企业在判断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时,应当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经济因素做出合理估计,并且应当有明确证据支持。这就要求企业在确认无形资产或对无形资产价值进行重新评估时,应判断其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可能性在50%以上,并且有确凿的证据(如合同或协议、经营收入指标等)。否则,企业不能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或者账面无形资产价值将被予以转销。由此可见,新准则充分考虑了谨慎性原则。合理地估计经济利益流入情况,可保证无形资产价值的真实性。
  新准则增加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以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的规定。一旦发现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可以及时调整,使会计处理更加符合当前的经济实质,比较客观地反映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及账面价值。
  (二)开发费用的资本化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科技创新热情,增加企业价值
  原准则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这样处理必然会引起开发阶段利润的下降,管理者不愿因为业绩下降而引起投资者不满,于是就会减少开发经费支出。这样一来,短期利润数字可能比较好看,却损害了企业发展的长远利益。而开发费用的资本化,可以减轻管理者在开发阶段的利润指标压力,从而提高企业在开发投入上的热情,促使企业开发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增强技术创新能力,促使企业的业绩及现金流实现长期的同向增长,提高企业的价值水平。另外开发费用的资本化也符合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这使得收入与费用相配比,就不会影响核算的正确性,且使企业能够得到不同期间经营业绩的正确评价。
  (三)有利于增强我国企业无形资产实力
  企业无形资产价值将会大幅增加,自行研发支出的资本化将推动无形资产价值的迅速增长,在总资产中的比重将迅速上升;无形资产构成将发生变化,技术含量增加,从而改善无形资产的总体质量,增加其竞争力;无形资产的种类将迅速增加。
  总之,新的准则避免了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必须平均摊销造成的无形资产价值逐期减少、从而与其实际价值相去甚远的状况;同时,也会使企业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保护;对于企业的发展战略及参与国际竞争来讲,降低无形资产资本化门槛,降低其摊销要求,都会增强我国企业无形资产实力,有利于在无形资产合作中发挥优势,促进企业的国际化发展战略。
  (四)有利于企业境外融资和减少对外贸易损失
  新准则除了在合并资产中无形资产确认、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以及无形资产后续支出等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不同外,大部分的处理与《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基本一致。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会计准则的趋同会大大降低会计信息披露的成本,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以及境外投资者更深入地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从而有利于融资;对于境外投资者而言,会计准则趋同带来会计信息透明度的提高以及可理解性增强,可以大大降低成本进入的风险。
  另外近年来,我国已成为世界上遭受反倾销案件调查最多的国家,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不同导致面临反倾销诉讼的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不能得到调查机构的认可。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有利于消除国家之间理解会计政策与会计信息的隔阂,减少反倾销诉讼带来的损失。
  
  二、新准则对无形资产确认的不利影响
  
  (一)新准则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可操作性,加大了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难度
  尽管新准则对“研究”与“开发”进行区分并明确其含义,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无形资产的研发业务复杂、风险大,要把企业的研发活动清楚地划分为研究与开发阶段显然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尤其是对于本身并不精通科学技术的会计人员来说,这项工作更是难上加难。
  新准则列出了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的五个条件,规定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但是这些条件和标准的表述比较抽象,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做出客观合理的判断,加大了会计人员专业判断的难度。
  (二)可能采用新的盈余管理手段
  新准则未对无形资产的后续支出如何处理做出规定。那么,企业可能自主选择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方法来调节利润:如在赢利较大的年度,将后续支出费用化,减少当年利润,达到避税的目的;在赢利较小的年度,将后续支出资本化,增加无形资产价值,以提高当期业绩。
  如上所述,企业内部研发阶段的支出是否满足准则所规定的五个条件均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因而,企业只需“合理”划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就决定了研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的分界点,从而给操纵业绩、进行盈余管理留下了可乘之机。
  在新准则中,对无形资产的摊销不再限于直线法,并且对摊销年限也不再固定。因此,企业可能会通过调节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或摊销方法来调节利润。
  (作者单位: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43262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