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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陕西科技与文化融合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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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文化与科技融合是一项创新性的重大课题,发展潜力巨大,市场前景广阔。作为科教强省、文化大省的陕西,如何发展资源优势、加快科教文化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就必须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西部强省的战略高度,更加重视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以科技创新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以及文化强省建设。本文以陕西文化、科教发展实际为基础,从组织协调、科学规划、项目实施、企业建设、创新发展、环境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全面、系统和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建议。
  【关键词】文化、科技、融合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陕西是传统的文化大省,文化资源丰富,文化产品门类齐全,有基础、有能力做大做强文化产业,加快建设文化强省,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做出应有的贡献。同时,陕西也是科教强省,科技研发实力较强,科教比较优势明显,有条件、有实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使其成为推动陕西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引擎。因此,加快推进陕西科技与文化融合发展,已经成为陕西当前必须重点研究突破的命题,也成为必须加快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这既是充分利用陕西自身优势、促进科教文化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的重要途径,也是建设文化和科教强省、全面建设西部强省的战略选择。
  1.加大统筹协调,形成推进全省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合力
  1.1 加强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工作的组织协调
  目前,国家层面对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已经从战略部署延伸到了具体举措,国家有关部委已经把文化与科技融合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同时因其涉及行业广泛,需要统筹协调的利益群体较多,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障碍可想而知,实现文化与科技高度融合和互动发展任重而道远。因此,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全省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首先必须从政府层面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强战略研究和工作部署,加强规范建设和舆论引导。省政府可成立陕西省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领导小组,由文化科技分管副省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发改、财政、科技、文化、宣传、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及各市区政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合力推进全省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
  1.2 加强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
  充分发挥陕西科教文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工作者的专业优势,组建省级科教文融合发展咨询委员会,对全省科教文资源优势、发展制约因素等现状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对国内外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现状、模式以及趋势进行分析研究,加强对重点文化领域及其产品开发相关系统性、规律性科学问题的研究,以及促成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文化产业大发展的研究,探索提出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战略规划与顶层设计,从而为陕西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战略协同服务。
  2.加强规划引导,制定全省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战略规划
  2.1研究出台全省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指导意见
  陕西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在加速推进的同时,加强战略规划,确保规范发展、有序竞争、持续增长非常必要,也非常重要。目前,西安市已经出台了《西安文化科技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在促进文化科技融合、繁荣文化产业方面进行了积极尝试,开展了一系列探索性、创新性的工作,但陕西其他地区对文化与科技融合仍未启动,最起码在政府层面没有统一的战略规划和工作安排。因此,当前省级层面应加强引导和支持,以省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领导小组为主体,以省级科教文融合发展咨询委员会为支撑,尽快研究并由省委、省政府出台《陕西省加快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意见》,提出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总体思路、战略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为全省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树立一面旗帜。
  2.2制定全省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中长期规划
  在省委、省政府出台《陕西省加快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意见》的基础上,省级有关部门应研究制定《陕西省文化与科技融合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文化科技发展的阶段性目标、发展方向、重点任务,谋划一批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大项目、好项目。
  3.强化项目带动,加快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平台建设
  3.1实施文化科技融合重大工程
  依托现代技术改造文化传播的渠道、方式和手段,以龙头文化科技企业集团为依托,以文化科技攻关、文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文化标准化建设、文化品牌打造、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传播与展示等方面为重点,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带动文化与科技融合快速发展,增强文化的表现力、吸引力和感染力,迅速扩大文化产业规模,提升文化产业发展水平。
  3.2积极建设西安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2012年5月24日,科技部、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印发了《关于认定首批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通知》(国科发高〔2012〕631号),认定西安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等16家为首批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这既是对西安文化科技发展成绩的肯定,也为西安以至全省文化与科技大融合、大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应以西安市为主体,省级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支持,进一步完善基地发展规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着力促进体制机制创新,鼓励促进文化科技产业集聚发展的优惠政策在示范基地先行先试,完善支撑文化科技产业发展的产业化环境和政策体系。
  3.3启动省级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工作
  以西安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为契机,全面对各市文化与科技发展进行调查研究,适时启动省级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工作,指导相关市县做好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确定发展方向,谋划重点项目,打造一批特色突出、产业链完备的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3.4大力发展文化科技产业园区
  把实施重大文化科技产业项目与建设文化科技产业集聚区相结合,借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的经验,建设一批数字出版基地、动漫和数字影视产业基地、创意文化街区等文化科技产业园区,并完善园区内公共技术、投资融资、综合服务等保障体系,吸引以创意设计、动漫游戏以及数字内容原创为主的文化企业和文化人才落户,以企业和人才集群优势,形成产业、经济优势,使文化科技产业园区成为文化科技创新的先导区、高端文化产业的集聚区、集约发展的示范区。
  4.突出龙头引领,扶持一批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文化企业
  4.1打造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
  依托陕西文化产业投资公司、陕西出版集团、陕西演艺集团、陕西广播产业集团和陕西电视产业集团,引导企业走“专、尖、特、新”道路,提升企业的竞争能力、创新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发挥其在科技创新和现代文化产业链中的重要作用。同时,结合省级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由省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领导小组认定一批文化产业示范企业,在政策扶持、宣传推介、市场信息、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扶持。
  4.2鼓励和引导民营文化企业发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鼓励民间投资“新36条”,2012年6月28日文化部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实施意见》(文产发〔2012〕17号),放宽了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范围,降低了准入门槛。陕西省级有关部门应结合实际,尽快出台实施细则,明确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参与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等反面的政策措施。同时,对于文化创新产品市场前景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小型文化企业,加大帮扶力度,推动一批龙头企业和自主品牌的诞生,形成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大型文化企业集团与中小文化企业分工合作、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5.发挥资源优势,着力提高文化科技创新能力
  5.1加快文化科技人才培养
  人才是文化创新之源。充分发挥陕西高等院校数量众多、教学科研力量雄厚的资源优势,适应以人为本、以现代服务为中心的时代发展趋势,加快高等教育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改革,大力发展教科文融合的新兴、前沿交叉学科,主动开辟能够适应和满足文化改革创新所需要的前沿学科,切实将教育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从而为建设文化强省提供有力支撑。同时,根据设计、制作、传播等不同产业环节的需要,通过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多种途径,构建复合型高素质人才培养机制,培养更多创新创业型文化人才和具有开拓创新意识的文化企业家。
  5.2提高文化产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文化创意和科技创新是文化产业的核心和灵魂。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切实加强数字内容、创意设计、动漫、网络媒体等领域核心技术的研发,加快科技成果在文化领域的广泛应用。
  5.3增强文化领域产学研结合能力
  鼓励文化企业加大自主创新投入,主动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和创新平台建设,建立产学研一体化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运行机制及协作联盟,积极引进文化领域的外资研发机构及项目,支持产学研联合开展产业核心技术的再开发、再创新,真正建立起以文化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6.改善发展环境,保障文化与科技融合快速发展
  6.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结合陕西实际,可在土地供应、税收优惠、财政扶持、金融支持、工商注册、人才激励等方面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支持政策,扶持科技型文化企业快速发展。土地政策方面,可将文化科技重点项目用地优先纳入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先供应。税收政策方面,对认定的省级文化产业示范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财政政策方面,扩大陕西省文化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规模,省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财政性资金,对文化科技企业和项目给予重点支持。金融政策方面,针对文化、科技企业缺乏固定资产抵押物、产品收益情况难以评估、获得金融信贷支持难的情况,加快组建文化科技产业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文化科技产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加大对文化科技企业特别是中小创新型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改善文化科技企业的信贷服务和融资环境。
  6.2加强文化创新知识产权保护
  实现文化改革创新和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目标,就必须适应数字化革命和移动终端、智能互联网发展的新要求,尊重文化创意和技术创新,保护企业和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积极性。应进一步强化文化工作者的知识产权意识,推动文化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重视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同时,从省级层面要研究制定文化产品、服务的技术标准与规范,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为文化产业技术创新创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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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董晨,徐宁,王宏伟. 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成江苏文化产业发展新引擎[N] 新华报业网,2012-5-28
  [3]祁述裕,刘琳.文化与科技融合引领文化产业发展[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1(6):64-67
  [4] 李菲,黄浩苑.五部门发布首批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N]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2012-5-18
  [5]科技部,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认定首批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通知[Z]201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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