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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创新促进非公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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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非公经济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发展生产力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力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资料表明,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当前全国民营经济的发展速度成倍地高于经济增长速度,民营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已从1979年的不足1%增长到目前的1/3强。非公经济投资已占全社会投资比重50%。在40个工业部门中,非公经济在27个部门中的比例已经超过50%。
  非公经济已成为我国数量最多、比例最大的企业群体。截至2005年9月底,全国注册私营企业已达419.1万户,比2004年底增长14.79%。非公有制经济过去主要分布在各个地市和县镇,行业类别多、企业规模小、经营分散化。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出现了“生产在一家一户、规模是千家万户”的特色产业集群,有的称为专业镇或区块经济。其主要特征是:围绕龙头企业或名牌产品,一家一户从事产品加工,千家万户合作形成社会化大生产。人们称其为“小产品、大市场”、“小企业、大合作”、“小买卖、大发展”、“小集群、大作为”。非公经济已成为解决就业的主渠道。“十五”时期,我国非公企业平均每年净增600多万个工作岗位,占城镇新增就业岗位的3/4以上;城镇非公经济的就业人数从1.5亿人增长到2.07亿人。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支撑地方经济的主体。目前,全国绝大多数地市县的经济主体力量已经是个体私营经济,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个体私营经济。改革开放以来.沿海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一直比较快,浙江民营经济创造的增加值占全省GDP的70%以上,福建民营经济创造的增加值约占GDP的一半以上,财政收入的1/3以上;不少地方,民营经济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已经超过60%。
  为了加快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去年国务院及时颁布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俗称非公经济“36条”),这是一部全面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的政策性文件,对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跨入历史发展的新阶段,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但非公经济“36条”实施近一年来,根据民建中央调查了解,非公经济“36条”的落实还有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环境尚有待改善,部分地方仍有个别领导对发展民营经济思想认识存在着偏差,民营企业未能真正享受平等的国民待遇,在一些领域的市场准入方面还有障碍。对民营企业评价也需客观,要看到非公经济的发展主流是好的,非公经济里面少数的人,确实存在着不依法经营、逃税甚至是行贿等等行为。要看到这些问题确实存在,但又不宜过于夸大;素质要尽快提高,非公经济企业、民营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自主创新能力弱、生产集中度不高、产业协作水平低、技术设备和企业经营管理方式落后等问题,应抓紧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水平,以适应市场竞争力的需要。
  
  二、浙江坚持改革,大力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做法
  
  近年来,浙江坚持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尊重和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有力地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非公有制经济成为浙江改革开放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浙江非公有制经济是与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相伴而生的,是推动浙江对外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力量。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个私经济的迅速发展,促进了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使浙江广大干部群众较早地树立了市场经济意识,造就了一大批适应市场经济的经营管理人才;促进了浙江专业市场的发展,较早地形成了市场体系,尤其是商品市场体系;促使浙江国有企业较早地走向市场、较早地进行改制,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创造了有利于资产流动重组和吸纳安置下岗职工的外部条件。
  非公有制经济了成为浙江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过去20多年,浙江经济总量在全国的位次从第12位上升到第4位,从“资源小省”迅速发展成为“经济大省”,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量的70%来自于民营经济,其中50%以上是个体私营经济创造的。个体私营经济在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978年的不到1%,发展到现在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超过了半壁江山。
  非公有制经济成为浙江实现工业化、城市化的生力军。浙江原来是一个工业基础薄弱的农业省份。改革开放以后,从农村工业化起步,大力发展乡镇集体企业和个私经济,逐步形成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强优势的产业、企业和产品,发展成为一个工业大省。一大批民营企业在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成为行业的排头兵。同时,浙江民营经济的发展也有力地推动了人口、资金等要素向城镇流动和集聚,促进了城市第三产业的发展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非公有制经济成为浙江就业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最大来源。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促进了浙江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转移,解决了一大批城镇居民的就业问题,成为增加就业的主渠道。目前全省有670多万个私经济从业人员,其中约80%是省内外农村剩余劳动力。民营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大幅提高。
  可喜的是,浙江省政府今年以“一号文件”的形式,颁布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非公32条”),让浙江非公经济发展迎来了“翘首企盼”的春天。“非公32条”出台后,对于浙江在更高层次上保持非公经济在全国的领先地位,落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纵观浙江“非公32条”,重新确立了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提升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水平、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维护非公有制经济加快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改进和加强政府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指导和监管等内容,在市场准入、融资支持、权益保护等多个方面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在放宽市场准入方面: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非公有资本都可以进入。“非公32条”提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明确支持非公企业投资发电行业及从事电力安装、设计、施工等辅业;允许符合条件的公司制企业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鼓励非公企业参与铁路建设经营;允许非公资本按照政府规划投资建设加油站及仓储设施,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业务;允许非公资本按照我国加入WTO承诺的时间进

入成品油批发业务领域。对于当前很多民营企业关注的矿产开发,在国家统一规划的前提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允许具备资质的非公企业依法取得矿产资源的探矿权、采矿权;除国家规定的金、钨、锡、锑、稀土等保护性矿种实行计划产销外,非公企业可依法自主销售其开采的矿产品。此外,还就支持非公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社会事业领域、投资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以及允许非公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等作出规定。
  在加大财税金融支持方面:“非公32条”在加大对非公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上也做出了安排。在金融信贷支持上,在强调支持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金融机构提高对非公企业的贷款比重,开发针对性强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等的同时,《实施意见》还针对民间资本充裕的特点,提出规范民间融资,积极利用民资的思路。鼓励非公企业组建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公司、产业投资基金公司,支持民资依法投资参股金融机构。
  在直接融资方面:“非公32条”明确,在非公企业中积极培育上市公司的后备资源,创造条件支持其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上市融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妥善处理非公企业改制上市前的税收减免、资产权属和股权规范等历史遗留问题。同时,还将积极引进境内外风险投资公司,逐步建立健全非公企业投融资服平台。对非公经济的财政税收支持也加大力度。浙江在省级财政设立了中小企业专项扶持资金,各市县也要积极安排中小企业专项扶持资金。同时,对于非公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可按规定据实扣除,其中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10%(含10%)以上的盈利企业,对取得享受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审核确认书的,还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在严禁向非公企业“乱伸手”方面:“非公32条”强调依法保护非公企业的财产权、知识产权以及自主经营权,依法保护企业主的名誉、人身和财产等各项合法权益;针对一些典型的侵犯非公企业权益的行为,“非公32条”也做出了具体规定,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对非公企业自筹资金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引进设备和各类工程施工等,不准超范围强迫要求其实行招投标;中介代理机构不准利用政府部门的权力和影响力或自身特殊地位,强行向企业提供服务或提供低质高价的服务等。非公企业职工的权益也要保护,“非公32条”强调非公企业要依法加强工会建设,认真执行劳动、社会保障等法律法规,切实尊重和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等方面,都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浙江发展的实践证明,解决非公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的根本出路在于深化改革,不断推进制度创新。目前浙江民营经济发展出现了一些新趋势和新特点:科技进步与创新步伐明显加快,科技化发展趋势不断加强;积极“引进来”、“走出去”,国际化发展趋势不断加强;一大批民营企业在竞争中发展壮大,规模化发展趋势不断加强;与其他所有制经济互相渗透、互相融合,股份化发展趋势不断加强;块状经济的规模效益、集群优势进一步显现,集聚化发展趋势不断加强。这表明,浙江民营经济发展正处在转型的关键时期,孕育着企业制度、产业发展、经营模式和增长方式等方面的重大转变,面临着实现新飞跃的历史性机遇和历史性任务。
  
  三、对非公经济发展实施制度保障的对策建议
  
  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符合我国国情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决不是权宜之计。结合浙江的做法,笔者认为从制度保障的角度,还需下大力气,进一步加以完善。具体应把握以下几点:
  ――实现制度创新。从总体上讲,民营经济的素质在不断提高,民营企业只有不断制度创新,才能实现跨越发展。制度创新要与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品牌创新、文化创新的有机结合和互动,这是民营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制度创新重点是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在内联外合、资本经营、组织结构创新等方面走出新路,探索建立多元开放的产权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科技创新关键是加快提高民营企业的引进消化吸收与自主创新能力,构建公共的民营企业创新平台,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加强产学研合作,开发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技术,不断提升技术层次;管理创新基础是提高经营者素质,鼓励民营企业经营者加强学习,开阔视野,运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手段,不断提高在现代市场经济和经济国际化条件下经营管理企业的能力。
  ――优化制度环境。民营经济发展的大环境已经发生根本转变。但仍需进一步抓紧清理有关政策,在市场准入、财政支持、税收优惠、技改立项、用地用电、银行信贷、发行股票债券等方面,对民营企业与国有等企业一视同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主动为民营企业搞好服务,加强对民营经济的宏观指导。努力拓宽融资渠道,改善金融服务,探索建立以政府财力为引导,以专业担保机构为主体,以商业银行网络为基础的信用担保体系。按照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运作市场化的要求,积极培育中介服务市场,形成完善的中介服务体系。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积极调整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院校的专业和课程设置,加强对职工的在职培训,为民营企业培养各类急需紧缺的人才。
  ――接轨国际通行规则。从过去主要依靠国内资源和国内市场,向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转变,在这里接轨国际制度十分重要。早在2000年,浙江万向集团整体收购美国汽车市场三大零部件生产供应商之一的舍勒公司,在当地汽车业界引起了一场不小的轰动。在收购舍勒公司后不久,万向集团的美国公司又成功收购美国一家百年老店、翼形万向节传动轴的发明者及全球最大的一级供应商――洛克福特公司,成为洛克福特公司第一大股东。“到洋人的土地上,做洋人的老板,赚洋人的钱。”据统计,截至2004年底,仅浙江一个省,就有不下400家民营企业在境外设置了常设机构,有12274家企业获得自营进出口权。据统计,截至2005年上半年,光浙江省就已有78家公司股票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与此同时,在主动积极的国际市场对接中,民营企业还应尽快融人世界通行的“游戏规则”,这是接轨国际制度最起码要求。不久前,浙江温州的康奈集团与英国沙雀技术研究中心签订了全面合作协议,从而借助这家全球最权威的鞋业研发、检测、认证机构得以参与今后有关国际鞋业贸易规则和技术标准的制订。同时,在这个融入的过程中,民营企业的法律意识、全球意识、市场抗风险能力不断提升,走上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道路。当务之急要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扩大出口,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力。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到境外上市和投资办厂,不断拓展发展空间。同时积极创造条件,为发展的民营企业提供畅通的、良好的制度平台。
  ――建立诚信制度。诚信制度是一种竞争力。要进一步整顿市场秩序,坚决制止各种不正当竞争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偷税漏税等违法经营活动,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和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对民营企业劳动关系处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的监察管理,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坚持质量立业、品牌兴企,鼓励民营企业进一步增强品牌意识、质量意识,标准化意识,努力创造出更多的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加快民营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档案、信用失范惩罚和警示机制、信用激励引导机制、信用保障机制,引导民营企业照章纳税、规范用工,诚实经营、公平竞争,不断提高民营企业的信誉度。
  (作者为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研究员、黑龙江省档案馆副研究员)
  
  责任编辑 王登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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