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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新准则对出版企业集团的影响及相关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胡静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该准则初步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及惯例的趋同,并充分与国内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相吻合,体现了极强的适应性。该准则在其内容上进行了大胆创新,大量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这一概念,体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有效融合。与此同时,国内出版业转企改制工作也进入了关键时期;截至目前,已有182家中央出版社和268家地方出版社基本完成了改制,成为公司制市场主体;数十家中央和地方出版社组建了股份公司,15家出版传媒公司的上市步伐正在提速。这标志着出版社已由过去的事业单位转变为现代企业,也标志着新会计准则将在出版行业中得到广泛应用。
  
  一、新会计准则对出版企业集团的主要影响
  
  1 无形资产准则的变化
  从理论上说,出版行业属于文化创意产业,主要生产图书等精神文化产品,而这些都构成了一项非常重要的资源,即无形资产,同时这也是出版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条件。在新准则的第6号文件中,对于无形资产的初始确认与后续计量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例如缩小了无形资产的范围,仅指可辨认的无形资产,如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摒弃了属于不可辨认无形资产的商誉;对于研发阶段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分别予以处理,研究阶段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支出在符合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而非于发生时都确认为当期费用。
  另外,在无形资产的摊销上,新旧准则的区别也较大:第一,摊销方法;按照新准则的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应反映企业预期消耗该无形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在无法可靠确定消耗方式时,才采用旧准则的直线法予以摊销;第二,摊销年限;新准则对寿命有限且可预计的无形资产,其应在该使用年限内平均摊销,但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则不允许摊销,而旧准则规定的摊销年限应为预计年限、合同年限或法律年限中较短者,且一般为10年;第三,相关残值;新准则对于无形资产的摊销考虑残值,旧准则不予考虑。
  由此可见,新旧准则在无形资产的确认与计量上有着较大的不同,其必然会对出版企业的财务核算及其结果产生较大的影响。例如,研究与开发阶段支出分别核算这一规定,会使企业自行开发所形成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得以增加,即资本化支出增加,费用化支出减少,由此也增加了企业的当期利润及所得税税负。再如,新准则对于无形资产摊销规定的细化,会增加企业会计处理的难度,虽然同时也增加了企业操纵利润的空间,但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受到较大限制,企业实际利用摊销方法及年限变更操纵利润的空间依然有限。
  
  2 存货准则的变化
  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文件中,对于存货的确认与计量较之于旧准则而言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这包括后进先出法的取消、初始成本计量的变化以及借款费用、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中涉及存货的相关调整等等。就出版企业而言,图书产品在企业的存货中占有很大的比重,这包括库存图书、在产品以及为生产图书而持有的原材料等等,上述准则规定的变化必然会对其财务核算及其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例如,在当前通货膨胀较严重的情况下,后进先出法的取消会使企业的利润得以虚增,存货的实际价值被低估,税负也相应增加。
  
  3 投资性房地产
  在新准则出台前,国家未对投资性房地产制定单独的会计核算准则,其具体指导性原则需参照企业会计制度中的有关规定;为改变这一局面,2006年所颁布的新会计准则专门增设了第3号文件――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依据该文件,出版企业需设置“投资性房地产”一级科目核算其待售、出租房屋建筑物,并根据公允价值是否可取得选择对其计提折旧、摊销或减值准备,或在期末时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将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二级科目,这也是新准则中公允价值计量原则的充分体现。
  
  4 资产减值准则的变化
  与旧准则相比,新资产减值准则(第8号)最大的变化就在于设立了减值准备的禁止性转回规定,这有效的避免了企业利用减值损失转回而造成的利润操纵现象,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可靠性。新准则规定,企业的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其范围包括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其他类别资产已计提的减值损失则允许转回。由此可见,出版企业在对著作权、专利权所形成的自有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时,需慎重从事,并综合考虑对企业长期利润的影响。
  
  二、新准则实施后出版企业集团的相关对策
  
  1 强化无形资产管理
  近年来,随着出版行业转制改企的深入和业内竞争的加剧,越来越多的出版企业开始尝试自主开发图书产品,自主享有其出版权和著作权,这就引发了无形资产管理的问题。在原先的事业单位体制下,对于无形资产并没有进行专门核算,只是在版权转让时直接作为版权转让收入核算,这明显与权责发生制原则相悖。下一步,各出版企业要着重加强此方面的管理,尤其是加强对无形资产的初始确认与后续计量,如对于研发阶段的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要予以明确区分,分别核算,并对其设置专有账簿,以规避账簿不明可能招致的税收风险。
  而从理论上说,企业对研发费用进行费用化处理和资本化处理所获得的纳税筹划收益是不同的,前者往往会获得货币时间性价值,而后者为此会形成一定的所得税资产。为此,出版企业有必要在日常核算活动中对研发活动所经历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进行界定,前者是指为获取新技术和知识而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后者则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者具有实质性改进的产品等。实际上,出于合理避税的考虑,出版企业今后应尽量选择将研发费用予以费用化的处理方式。
  
  2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从目前来看,国内部分出版企业集团在法人治理结构、内部运行机制等方面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必须从多方面入手加以完善:首先,健全公司治理结构,解决一股独大问题;实行股权多元化可避免因一股独大而导致的恶意操纵企业利润行为,同时也应加强公司内部治理,确保财务信息质量,充分发挥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其次,构建起行之有效的内控制度,制定完善的核算程序与标准,规范资产减值行为,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最后,完善财务预算制度,以预算来控制企业未来的资产构成与现金流量,防范财务风险。
  
  3 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下,随着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引入,出版企业在资产、负债及权益的计量上可不再拘泥于传统事业单位体制下的收付实现制模式,而可以通过公允价值计量这一理论优势的充分利用,有效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同时这对于加速出版业整体转型也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再者,由于新准则较之旧准则在内容上更为完整,覆盖面更为广阔,从制度体系方面非常有助于出版企业提供更为透明的财务信息,而出版企业正可以此为契机建立更为科学、完善的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和报告体系,从而为今后整体上市夯实基础。
  
  4 重视投资性房地产
  就目前而言,国内许多出版企业除了生产经营性场所外,还拥有一些可用于出租、出售的非自用房地产,而随着房地产价格的持续上涨,加强对该部分租金收入的核算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由于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存在,出版企业可采取将自用房地产与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转换,来获得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再如,在市场价值可以确认,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时,企业可选择公允价值计量的模式,通过“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来增加其资产、权益总量,日后处置时也可形成可观的增值收益;而若企业出于避税的需要,则完全可以采取成本计量的模式。
  
  三、总结
  
  综上所述,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出版企业集团的影响实际上各有利弊,其一方面增加了企业会计信息的披露质量,使其更加遵循于公允价值计量原则,另一方面也增加了企业实施账务处理的难度,压缩了企业调节收益或利润的空间。但从事实上说,新会计准则的颁布与实施是大势所趋,正如出版行业的改型转制一样,都顺应着历史的潮流而变,是不可违背的。为此,各出版企业集团应顺势而为,提高业务素质,改善管理水平,为实现自身行业的稳定、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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