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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校校企合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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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近年来,民办高校与企业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如民办高校校企合作意识增强等。但是,也存在合作层次较低等不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民办高校必须结合内外部环境,正确认识开展校企合作的优、劣势,客观分析机会、威胁,采取相应措施以促进民办高校校企合作的深入开展。
  【关键词】民办高校;校企合作;SWOT;高等教育
  民办高校寻求校企合作的过程中机会和威胁并存,优势与不足同在,能否正确认识自身的优势与劣势,客观分析发展中的机会与威胁,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关系到民办高校开展校企合作的效果。
  一、民办高校开展校企合作现状
  中国民办高校与企业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发展数年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总体发展还不够成熟。
  1.民办高校校企合作意识增强
  目前许多民办高校成立了教学工作委员会,制订了各主要教学环节的管理制度;组建了专门的领导班子,制订了校企合作政策措施,联系了相应的合作基地;建立了相应的职能部门,为学校寻找相应合作企业和合作项目,并进行跟踪式服务,有效地推动校企合作项目。
  2.校企合作内容逐步多样化
  民办高校校企合作通过近些年的发展,合作形式逐步多样化,校企合作逐渐摆脱形式的单一化,合作内容也逐渐由点及面。合作的内容主要在物质层面的,比如在物质层面,内容涉及到了人、财、物。在培养模式上有“订单式”、“企业冠名”式、聘请兼职教师、培养“双师”素质教师、企业投资办学、校企合作办公司等。
  3.校企合作层次偏低
  目前我国大多数民办高校校企合作在教育教学、招生就业、人员培训、技术交流等方面的层次非常浅,有相当一部分是浮于表面、短期的、不规范的、靠人际关系维持的合作。多是学校为求生存、求发展和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主动向企业界寻求合作;甚至有些合作只是形式上的挂名,不管合作企业与目前开设的专业有无关系,都笼统地、盲目地加以合作,其合作效果也就参差不齐。
  二、民办高校校企合作的SWOT分析
  SWOT分析法通过结合外部环境和内部资源来确定被分析对象的资源优势和缺陷,了解对象所面临的机会和挑战。其被普遍用于企业的战略规划制定和竞争对手分析,是分析企业优势(strengths)、劣势(weakness)、机会(opportunities)、威胁(threats)的简称。
  1.民办高校校企合作的优势分析(S)
  (1)管理机制灵活
  普通公办高等学校的管理体制多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存在的官僚体制比较普遍,获得意见的通道比较狭窄,注重学术研究的氛围也使学校的管理带有极大的封闭性。民办高等教育在管理过程中更容易受到各方面的监督,会接纳到社会各方面的多种意见。民办高校实行的是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由于董事会涵盖了众多领域的不同人士,因此在决策上更有优势。
  (2)面向市场办学,动力大
  由于民办高校是面向市场办学,因此民办高校设置专业更加面向市场需求,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重视实践教学,突出了“应用型人才”的特点。民办高校资源有限,其办学者与生俱来就有一种忧患和危机意识,在求生存、促发展上比公办高校有更大的积极主动性,具有强烈的提高教学质量、树立名牌、创办特色的愿望;同时又引入现代企业管理理念,推行绩效管理,加强了职工的忧患意识和创新精神。使服务意识更加明显,这些都是民办高校发展的强大动力。
  (3)国家及地方政策支持
  教育部在2006年颁布的《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加强校企合作,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的意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要求:“职业教育要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基于市场经济产生的民办高校,在人才培养上更加重视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国家出台的一系列职业教育中大力推行校企合作的导向性政策,使民办高校校企合作具有一定的政策优势。
  2.民办高校校企合作的劣势分析(W)
  (1)社会地位不高,甚至被歧视
  受传统观念以及民办高校生存环境的影响,社会民众对民办高校仍然存有诸多疑虑和偏见,民办高校在社会地位上还处于明显的劣势。如有些地方招收公务员以及一些特殊事业单位,明确规定不要民办学校的学生。另外,主管部门民办高校校企合作项目支持少,责任承担意识不强。在这种大环境影响下,使一些国有大型企业或知名度高的企业不屑于与民办高校进行合作。
  (2)学生基础较差
  由于受到招生制度的限制,民办高校在高考招生中处于拾遗补缺的位置,生源总体素质处于较差水平。大型企业一般不愿意接收这样的学生进行实习等活动。而小企业也普遍反映民办高校学生在实习过程中普遍存在角色转变不及时,不能尽快适应岗位需要;实际技能不高,不能按时完成主管安排的工作任务;沟通能力不够,顾客满意度差;心理承受能力不足,组织纪律性不强,自由散漫。
  (3)教师力量薄弱
  由于民办高校尚未建立完善的教师保障机制和合理流动机制,以及民办高校教师身份的趋势,因此,很多民办高校存在“进人难、留人难”的困境,无法吸引和留住高层次、高水平人才。所以民办高校普遍存在教师队伍年龄结构两极化、学历结构偏低、知识结构单一的现象,更加缺乏“双师型”教师。而在校企合作中承担指导教师角色的民办高校教师普遍存在数量上不够用,能力上不够强、经验上不够多、理念不够新的现象,阻碍校企合作的开展。
  (4)经费投入不足
  校企合作一般需要特定环境的实验室、车间等模拟仿真的工作环境,并且配备现场指导人员,根据产业环境还要适时地调整培训计划,这些都需要大量的经费投入。因政府不承担民办高校的经费支出,其办学经费主要来源于学费、捐款、校办收入,民办高校的成本比公办院校高很多。而当前国家对民办高校的经费资助体制尚未建立,且银行货款审批严格、捐资收入不稳定、辅助设施盈利小等原因,以及各中会计税收制度的限制,因此,民办高校在校企合作中投入的经费非常有限。   3.民办高校校企合作的机会分析(O)
  (1)良好的区域经济发展环境
  目前,我国大部分民办高校的人才培养都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为中心,满足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到“西部大开发”再到“中原崛起”等一系列全面发展区域经济的政策推出之后,使我国的区域经济不再是东南沿海一枝独秀,也给东北、中西部地区经济带来了新的发展空间。截至2009年民办普通高校全国区域分布,东南部110所,东北33所,中部101所,西部78所[1]。区域经济发展势头全面迸发,使民办高校更加重视 培养应用性人才,提高学生的职业化素质。进而激发民办高校寻求校企合作的积极性。
  (2)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快速发展。以浙江省为例,截至2013年6月,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浙江省各类中小微企业总数已经达到330多万家,占全部企业的99.8%;吸纳就业人员1800多万人,占全部企业的85%以上[2]。由于目前我国民办高校校企合作的对象主要以中小企业为主,中小企业的大量涌现和快速发展一方面使民办高校校企合作的群体扩大,增加了民办高校遴选合作对象的主动性和可选性;另一方面,由于中小企业也存在着职工整体素质低下、创新发展能力不足、管理人员结构不合理、人才流失严重等问题。中小企业也迫切需要通过校企合作来提升企业职工整体素质,培养企业紧缺人才,完善企业人才输入渠道。
  (3)社会对高等教育需求多样化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变革,我国高等教育趋向普及化,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已经由原先数量上的过度需求,转变为差异化的质量需求。这一转变,必然对民办高校办学理念、人才培养、教学质量等方面产生强烈冲击。但同时也是一些民办院校,实事求是,摒弃学术型、研究型大学传统教育思想,定位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绝佳机会,进而为民办高校开展校企合作提供了绝好的外部动力。
  4.民办高校校企合作的威胁分析(T)
  (1)生源危机
  据国家教育部统计,2008年中国高考人数达到历史顶峰1050万人,此后逐年下降,一直到2012年的915万,下降了12.9%。[3]由于国际高等教育对中国的冲击,留学热潮加剧,我国高等教育适龄人口数将逐渐减少,民办高校的生源竞争将尤为剧烈。对那些拿不到政府财政扶持资金的民办高校来说,学费占了民办高校收入的80%以上[4],生源减少就意味着高校收入的减少。这将会对需要大量经费投入的校企合作项目形成极大的威胁。
  (2)招生就业政策欠公平
  在各省的招生政策中,无论本科还是专科,民办高校一般都被列为最后一批次。无形中给学生和家长一个“最后一批没有什么好学校”的信号,除非不得已才会选择民办高校。学生入学成绩比其他批次的低几十分到上百分,生源质量不高。无形中也给企业一种“与这样的学校进行合作会降低企业的员工素质”的信号。部分企业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歧视思想,一些企业事业单位在实习招聘时,连民办高校学生的自荐书都不接收。
  (3)校企合作机制不健全
  现阶段,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方式正处于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过渡时期,企业虽然面临高技能人才短缺的困难,但能轻松招聘到普通劳动力的现实抑制了他们对校企合作的热情。民办院校与相关企业能否长期合作,取决于双方利益点的寻找与把握,取决于合作能否给双方带来良好的效益。因此,只有建立一套能有效协调企业与高校二者效益、促进资源共享、明确权利义务的机制才能保证校企合作的有效实施。
  三、促进民办高校校企合作的对策
  1.政府给予必要的政策和法律支持
  政府首先应转变指导思想,使校企合作具有更加广阔的范围,不要让企业的科研都局限在由国家研究机构或公办大学里。其次,强化法律保障。在立法、协调等方面对民办高校校企合作给予必要的支持,以有效调配校企合作资源,保障学生、学校、企业等各方利益,促使双方实现合作共赢。再者,政策引导。政府应引导社会和企业消除对民办高校学生的种种歧视性规定,提高民办高校进行校企合作的积极性。给予产学合作各方低息贷款、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2.加强民办高校自身建设
  首先紧随区域经济调整专业设置。主动认真开展市场调查和职业分析,紧密结合经济发展的需求,以产业结构及其变动趋势为导向,研究专业结构的设置,及时调整专业结构,积极发展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的专业,设置与区域产业结构相匹配的专业。其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双师型”教师。一方面从企业引进生产和服务一线的高级技术人才充实教师队伍,并通过传帮带,提高年轻教师的技能水平;另一方面从公办高校聘请知名学者、专家教授作为专职教师,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和科研成果给学生上课或指导。
  3.发挥企业主导作用
  增强企业对校企合作的责任感,发挥企业的主导性地位。第一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在企业中成立类似于“合作教育办公室”之类的管理机构,综合管理校企合作事务,积极支持校企合作,参与人才培养。第二创建实训基地。以“双赢”为目的,在学校或企业建实训基地。第三调动行业协会积极性,参与人才培养。行业协会成员大多是行业内的专家和学者,对企业人才需求的状况较为了解,对人才培养的规格、质量和数量也有相对准确的判断。要充分调动行业协会的积极性,让他们参与制定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选择、实施教学等方面,为企业与行业发展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参考文献:
  [1]樊继轩.转型时期河南民办高校内涵式发展的战略研究[J].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10(5):10.
  [2]张妍婷.企业家信心“拖累”2012中小企业综合景气指数[N].钱江晚报,2012-10-15.
  [3]朱绍杰.部分民办高校遭遇生源危机[N].羊城晚报,2012-6-25.
  [4]王淑荣.民办高等教育校企合作障碍问题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1(2):43.
  作者简介:叶亚丽(1982-),女,河南周口人,硕士,黄河科技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民办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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