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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管理类专业“双证制”实行难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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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文章从主观、客观两个方面分析了高职院校管理类专业“双证制”实行难的原因,并就“双证制”实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高职院校;双证制;对策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人才市场对就业人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对高级实用型人才的需求更讲求“实用”、“高效益”,这就要求高职教育应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以就业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培养核心,在理论够用的基础上,突出学生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和锻炼,使学生在校期间完成上岗前的职业训练,具有独立从事某种职业岗位工作的职业能力,从当前形势看,高职教育实行“双证制”是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方式。然而,在实践中,“双证制”由于种种原因,执行起来比较困难,本文将对高职院校 “双证制”实行难问题作简要分析。
  一、高职院校管理类专业“双证制”实行难的原因
  (一)客观原因
  1、政府管理不到位,证出多门
   当前职业资格证书鉴定和发放部门很多,缺乏统一规划,除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之外,还有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产业信息部、建设部、旅游局、各种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及联合协会、各种培训机构和国际认证机构等。造成这种“证出多门”的最直接原因是发证权过于分散。以物流管理证书为例,目前我国的物流考证种类有11个,分别为:中国物流职业经理培训认证、英国皇家物流职业认证、国际采购认证、美国注册物流师、全国物流职业经理人资质证书、全国物流职业资格认证、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ITC采购与供应链管理国际资格认证、国际货运代理师、全国物流信息管理师资格认证、各地方劳动部门的物流认证,证出多门给高职院校的“双证制”带来混乱和困惑。
  2、职业标准体系不完整,职业资格证书种类滞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将我国全部社会职业划分为8大类、1838个细类即(职业)。迄今为止,我国职业种类已经达到2028个,但还是没有容纳全部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由劳动部颁发的工人类证书,其制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对知识和技术含量要求较低,主要适应于技能型、操作型的岗位,对知识要求高、专业性强的技术和管理职业,并没有收录,也没有相应的职业标准,目前,服务与管理类的证书大多由行业颁发,如,会计上岗证、物业小区经理证、导游证、饭店英语(A级、B级)、助理会展师、报关员、报检员等,这就造成了高职院校管理类专业的学生无法获取与学历层次相适合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而阻碍了“双证制”的推行。
  3、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条件及等级设置还不够合理
   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条件不合理,具体表现在:由于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含金量低、对学生就业帮助不大,如劳动部餐厅服务员(中级)、物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仓库保管员等,高职学生不大愿意去考,而有些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必须有本科以上学历或有一定的工作年限,如劳动部餐厅服务员(高级)、物业管理师、物流师等,高职学生在校期间基本没有报考资格,或者必须是在毕业学年才能参加,这对在校学生来讲只有一次机会,是非常不利的。
   同时,职业资格证书的等级设置不合理,很多高职院校采取的是“2+1”的教学模式,学生真正在校学习时间仅为2年,实践能力的锻炼都集中在第三学年的毕业顶岗实习和毕业实习中,如果按照职业技能鉴定由低级向高级逐级申报的话,对高职院校来说,教学时间上安排有较大难度;对高职学生来说,时间、精力、经济压力都太大。
  4、企业对职业资格证书的认识不到位、支持力度不够
   当前,大多数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甚至部分国营企业对职业资格证书认识不到位,在招聘时更多的是关注学生获得的文凭,而不重视学生是否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甚至对学生所学的是什么专业都没有要求,更不用谈是否拥有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了。为了降低成本,有的企业专门到高职院校招聘实习生,廉价使用一年,第二年再招聘新一届实习生,极个别表现优秀的学生才得以留用,对学生提供的经过努力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没有任何激励政策,这样必然挫伤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积极性,对高职院校推行“双证制”造成极大的阻碍。
  (二)主观原因
  1、高职学院对职业资格证书缺乏足够的重视
   有些高职院校“重学历证书,轻职业资格证书”的思想仍然存在,在教学计划中虽然也规定了必须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往往是因为“政策要求”或者是从众心理,自己的主动性不高,在实际过程中对学生参加职业资格鉴定没有硬性要求,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属于自愿参加。当然,这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一是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含金量较低,对学生就业没有多大帮助,学生报考积极性不高;高级又不能报考,二是各行业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含金量高的报关员、导游证、会计上岗证等,考试难度大,通过率低,像报关员证书等还必须是毕业学年才能考,而单证员、货代员、跟单员等相对来说含金量较低,不太受用人单位认可。鉴于以上无证可考、有证难考、有证无用的情况,学院不敢严格执行“没有职业资格证书不能毕业”的规定,担心出现较多学生没有职业资格证书而不能毕业的现象。
  2、专业设置和教学计划未能与职业资格鉴定完全挂钩
   目前,许多高职院校虽然提出了“双证制”,但在实际教学中并没有把职业资格证书课程完全融入到教学体系中,能真正做到“将职业标准融入教学体系”的院校并不多,尤其是管理类专业,多数院校是在原来课程体系和教学模式的基础上,为学生增开考证需要的培训,有的院校虽然能做到不另外向学生收取培训费,但学生要克服艰苦的实习工作带来的疲惫,既要利用实习空余时间来参加培训,还要承担考证费用,总的来说还是增加了学生的负担。
  3、在双师型队伍建设、实训场所方面缺乏规划和经费投资
   高职院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用的上”、“下得去”、“留得住”的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应用型高素质人才。实现这个目标,教师队伍是关键。然而,多数高职院校受体制、机制的约束,改革力度不大,普遍存在教师队伍缺乏长远规划和经费投入,导致存在较多问题:(1)师资队伍结构不合理,新教师多,老教师少,专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比例较低,专业带头人缺乏;(2)院校“双师型”教师力量薄弱,具备高技术素质的“双师型”教师比例普遍不足,多数教师由于缺乏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实践,造成实际应用能力、动手能力不强,由于教师数量少、教学负担过重、观念落后而造成教师无暇顾及自身业务水平的提高、科研能力不强;(3)企业兼职教师双重身份难以协调、队伍不稳定、教学经验缺乏,影响了教学质量的提高。
   同时,很多高职院校在实训场所、实训基地建设上缺乏经费投入,尤其是管理类专业,校内实训场所少、设备设施陈旧,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偏少,虽然也有不少院校跟企业合作,建立了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但由于企业的最终目标是获取经济利益,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功效不能真正发挥。
  二、高职院校管理类专业实行“双证制”的重要性
  1、实行双证制,有利于保证国家法律的权威性
   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一项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手段。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制定各种职业的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劳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教育法》第八条规定:“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都为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在现实中,高职院校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认真推行双证书制度,企业及用人单位也没有认真执行就业准入制度,这种勉强应付、不执行的现象,导致双证书制度没有能够顺利推行,使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受到了挑战,甚至还有可能造成更多的负面影响。

  2、实行双证制,有利于企业选择到合适的应用型人才
   长期以来,学历证书一直是企业及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选择的主要标准,这样造成的结果是:一方面会造成高学历人才的浪费,另一方面,用人单位没能找到合适的实用技能型人才。实行双证制,能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使学生毕业后能直接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和服务。学生毕业时除了有一张学历证书外,还有可能拥有一张或几张职业资格证书,这样,就能使企业及用人单位准确地了解应聘者的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人才招聘和选择。
  3、实行双证制,有利于高职院校自身的综合发展
   实行双证制,必然要求高职院校以就业为导向,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合理设置专业布局,精心设计教学计划,努力改进教学方法,突出实践技能训练,提高教学质量;同时要求高职院校重视“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为培养技能型人才创造条件,所有这些都有利于高职院校自身的综合发展。
  4、实行双证制,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
   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学生的思想还停留在传统的观念上,认为只要拿到文凭就能上岗,再加上部分用人单位对岗位没有职业技能要求,导致学生对职业资格证书不重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实行双证制,将使高职学生在学校期间提前学习掌握专业对应岗位的职业技能要求,使他们在校期间就能积累一定的工作经验,大大缩短了“进入角色”的时间,提高职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精神,有利于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能力。
  三、推进高职院校管理类专业“双证制”的建议
  1、强化政府监管,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首先,政府部门要规范证书管理,完善职业资格体系。从发达国家培养高质量人才的经验来看,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政府发布政策、建设法规,成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制定并且组织实施全国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框架,使分散的部门或地方自行的职业证书统一起来,以保证政策法律落实到实处。如澳大利亚和英国,均成立教育与就业部,将教育与培训归口在一个政府部门下管理,使继续教育和劳动就业有机结合,做到产销一体化,促进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推行和双证融通的实施。尽管我国从1993年开始已相继出台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劳动就业准入制度的法律法规,但这些制度、政策、法规分散于各类文件,没有形成体系配套,执行措施也不到位,导致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没有顺利推行。因此,政府应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设置相应的宏观调控部门,统一协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旅游局及有关行业协会等,加强对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解决困扰已久的“证出多门”问题。
   其次,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快职业标准的开发,完善职业资格证书体系。明确中职、高职学生各自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和级别,允许高职在校学生在进行职业技能鉴定时,可以跨过中级层次,直接报考高级。
   再次,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原则,保障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
   早在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确定了实行就业准入的66个职业目录。同年,劳保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目录〉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今后各单位在用人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但是,目前社会对持证上岗要求不高,很多企业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贯彻落实有关规定,政府监管和处罚的力度严重缺失,应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采取有效的行政手段,严格执行就业准入的各项规定;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应尽快建立确保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行的完善配套制度,采取有效的行政手段,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就业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结合起来,推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全社会的实施,保障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
  2、深化高职院校教学改革,积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首先,将职业资格标准融入课程体系。高职院校要充分认识职业资格证书的重要意义,根据不同专业所对应的职业岗位及岗位群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内容,把职业资格标准中要求的知识和技能融入到课程体系中,突出实践教学,融“教、学、做”为一体,强化学生的职业能力与素养,同时,要主动加强与职业技能鉴定管理部门的交流与联系,根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库的考核要求及内容,改革所开课程的具体教学内容,使学生所学内容与技能鉴定考核内容真正结合起来,将职业技能鉴定重点考核内容与教学重点挂钩,实现学历要求和职业资格要求的真正融通。
   其次,高职院校要不断优化“双师型”教师培训机制。有计划地安排中青年教师到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实际锻炼,提高他们的实践教学技能;加强校企合作,选派教师到企业顶岗挂职,通过和企业合作研究实践课题,让教师的实践技能得到锻炼,同时也能真正为企业提供咨询、决策、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建立“双师型”教师考核体系,从制度上、政策上向积极开展“产学”活动的“双师型”教师倾斜。
   再次,高职院校除了在校内完善实训基地建设外,还要注重依托行业、企业,走校企合作道路,积极派人与企事业单位进行联系、协商与沟通,建立一批相对稳定的产学结合、资源共享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双证书”的推行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企业、学校的通力合作,职业资格证书的推行将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将推动就业准入制度的实施,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高职院校“双证制”的实行能够取得实质性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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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高萍,女,上海松江,1968.6出生,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高级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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