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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施工索赔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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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国施工索赔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在我国虽然施工单位很重视施工索赔的开展工作,但是我们发现在我国施工索赔的工作开展的并不乐观,甚至还存在一些问题。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1、意识淡薄、不重视索赔
  对索赔及索赔管理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认识和重视[9]。这可能是由于索赔管理的发展在我国还处于一个初级阶段有关。建筑市场还不是很规范,企业没有建立合同管理和索赔管理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管理程序、管理重点、没有配备称职、专业的索赔人员,没有将索赔管理贯穿到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之中。等到一旦发生索赔,才组织人力去处理,没有实现的准备。往往因为准备的不够充分,而使自己陷于被动。
  2、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
  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有些施工单位考虑与业主、监理单位的下一步合作,而不敢提出,即不敢索赔。在一个工程中合同双方是平等的,可是我国目前的建筑市场,还是处于“僧多粥少”的局面,所以一个施工企业能争取到一个工程,是很不容易的事情。为了能有工程干,大多数施工企业在提出索赔的时候,都有意的降低了自己的标准,害怕影响了双方的关系。结果是承包商蒙受了很大的损失,而双方关系也因为承包商的损失而受到了影响。
  3. 不重视索赔资料的搜集
  表面看起来和不重视施工索赔一个道理,可是二者有本质的区别。重视索赔是从公司的管理的角度来说的,侧重于在索赔发生前公司对索赔的态度,而不重视索赔资料的收集则是从处理索赔方面来说的,侧重于如何索赔。我国的建筑市场还不太规范,有些公司并不注重索赔事件发生后的工作。对那些有利于索赔的证据和资料比如工程变更签单等等不注意收集。有的时候业主一句话就引起了一个索赔事件,并没有什么书面记录或者资料,而承包商认为这是业主的决定,就同意了。不造成损失还好说,一旦造成损失当发生索赔时就可能因为没有书面记录或者材料而无能为力。
  4、不会索赔
   在任何的施工过程中,都会出现一些索赔。这些索赔有大有小,大的承包商一定会提出索赔。而对于一些小的索赔,很可能就会放弃。有两个原因:一是怕影响了双方的关系。二是因为索赔额小,不值得。我不反对在一些情况下放弃那些小的索赔。但是如果在一个工程中,这些索赔要是很多,那么就应该考虑一下。否则可能最后引起的损失会很大。需要注意的是,对那些小的索赔的提出方法,我自己认为,如果在一个项目中出现很多这样的索赔,以单项索赔的形式提出,就不太合适。因为那样会很麻烦,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因为索赔额小,业主很可能会不太理睬或者驳回。所以建议对这些索赔最好是采取一揽子索赔的方式解决,在施工过程中向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书和索赔报告,但是不必急于得到解决。工程师给解决了更好,如果没解决,比如拖延。那么就等到最后以一揽子索赔的形式提出来更好。
  二、解决问题的建议
  要想解决上述的几个问题,企业就必须作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健全机制,完善管理
  切实加强管理,健全机制,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健全基础工作,妥善保管签收文件,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是开展工程索赔工作的前提,也是索赔工作的必要条件。工程索赔的开展必须着眼于企业内部管理的完善,制度的健全,决定企业管理的提高。工程的索赔不是一个独立的行为,而是实施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涉及项目管理的每一个部门。为了使索赔有效进行,每个管理岗位都应职能到位,进行有效的管理。
  另外一个公司的管理水平的提高,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信用,那么业主自然就会重视承包商、重视承包商提出的索赔,从而也可以避免承包商怕影响了与业主的关系而不太敢提出索赔。
  2、正视施工索赔
  在我国可能是因为以前计划经济的影响,或者是我国的基本国情的缘故,在一个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了施工索赔,作为承包商的企业,多少会有点不敢提出索赔或者是在索赔时降低自己的标准,主要原因就只有一个,就是怕影响了与业主的关系,不利于以后的工作的展开。在这方面,我国的企业与那些发达国家的企业相比,相差甚远,实际上从发达国家采取的是“低投标,重索赔”策略就可以看出来。
  我国采取低投标是近几年的事情,发展还很缓慢。我们不要求马上就追上发达国家的步伐,但是对企业来说应该把施工索赔放在一个正确的位置上,索赔是用来减少损失的,不要怕影响了与业主的关系,就不敢提出索赔。那样的话只能使自己受到更大的损失。
  3、提高索赔技巧
  要搞好索赔,上述两点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会处理好索赔, 那么索赔技巧在整个索赔过程中就更显得举足轻重了。索赔技巧是为索赔的战略和策略目标服务的,因此,在确定了索赔战略和策略目标之后,索赔技巧就显得格外重要,它是索赔策略的重要体现,索赔技巧因人、因客观环境条件而异, 现提出以下几点见解。
  1) 签商好合同协议
  在签定合同过程中, 承包商应对明显把重大风险转嫁给承包商的合同条件提出修改的要求, 对其达成修改的协议以某种形式写出,作为该合同条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特别要对业主开脱责任的条款要注意。如:合同中不列索赔条款;拖期付款无时限,无利息;业主认为对某部分工程不够满意,即有权决定扣减工程款;业主对不可预见的工程施工条件不承担责任等等。如果这些问题在签订合同协议时不谈判清楚, 承包商就很难有索赔机会。
  2) 对口头变更指令要得到确认
  监理工程师常常乐于口头指令变更, 如果承包商不对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予以书面确认, 就进行变更工程的施工, 以后, 有的监理工程师矢口否认,拒绝承包商的索赔要求,使承包商有口难言。
  3) 及时发出"索赔通知书"
  一般合同规定,索赔事件发生后的一定时间内,承包商必须发出“索赔通知书” ,过期无效。法律规定是28天。
  4) 索赔事件论证要充足
  在索赔通知书递交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要报送总结性的索赔报告。索赔报告一定要令人信服,经得起推敲。
  索赔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承包商对索赔作出的解释和强有力的证据材料。因此, 承包商在正式提出索赔报告前的资料准备工作是极为重要的,就要求承包商注意记录和积累保存以下资料, 并可随时从中索取与索赔事件有关的证据资料。比如施工日志、来往文件、备忘录、工程进度计划等等。这些资料必须详细完整,只有具备高水平的文档管理信息系统, 才能为索赔提供有利的证据。
  5)力争单项索赔避免一揽子索赔
  单项索赔事项简单,容易解决,而且能及时得到支付。一揽子索赔,问题复杂、金额大、不易解决,往往工程结束后还得不到付款。但是,一切要从实际出发,还要看采取哪个形式的索赔才更合理。
  6)力争友好解决,防止对立情绪
  索赔争端是难免的, 如果遇到争端不能理智协商讨论问题, 使一些本来可以解决的问题悬而未决。承包商尤其要头脑冷静,防止对立情绪,力争友好解决索赔争端。
  另外,索赔一般都在谈到桌上最终解决,索赔谈判是双方面对面的交易, 是索赔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 一切索赔的计划和策略都是在谈判桌上得到体现和接受检验的。因此, 在谈判之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对谈判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做好分析,如怎样保持谈判的友好和谐气氛, 估价对方在谈判过程中会提出什么问题,采取什么样的行动,我方应采取什么对策等等。因为索赔谈判是承包商要求业主承认自己的索赔,承包商处于不利的地位,如果谈判一开始就气氛紧张,情绪对立,有可能导致业主拒绝谈判,使谈判旷日持久,这是最不利索赔问题解决的。谈判应从业主关心的议题入手, 从业主感兴趣的问题开始谈, 使谈判气氛保持友好和谐是很重要的。
  其次, 谈判过程中要讲事实、重证据, 既要据理力争, 坚持原则, 又要适当让步, 机动灵活。所谓索赔的“艺术”,往往在谈判桌上能够得到充分的体现,所以, 选择和组织好精明强干, 有丰富索赔知识的、有经验的谈判班子就显得极为重要。
  总之,索赔技巧在整个施工索赔中起着事半功倍的作用,一个企业在施工索赔中一定要注意索赔技巧的选择。
  4、注意与监理工程师的沟通
  在一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工程师的作用非常重要,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核心又起到一个桥梁的作用。
  1)对施工方来说,提出施工索赔是通过工程师来提出索赔的。在一个项目中,如果工程师不能迅速、及时的行事,很容易造成承包商的损失。一旦工程师不能及时的解决索赔的问题,那么会导致承包商积极性受到影响、施工进度放慢影响整个工程。
  2)一旦发生业主对某些合理的索赔不理解时,工程师会对其进行解释。能很好的协调承包商和业主的关系。是索赔事件得到圆满的解决。
  3)大多数的索赔问题都是由工程师来处理的。工程师具有很大一部分的决定全。
  所以,在一个工程建设项目中,承包商一定要注意与监理工程师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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