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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心理契约是提升管理效能的新动力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卫 琳

  摘要:心理契约近年来已经成为人力资源管理领域研究和探讨的热点。本文将心理契约的理论与方法引入到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阐述了实施心理契约管理的重要意义,并从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心理契约的基本特征进行分析,论述了和谐心理契约是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新动力,提出了实现共建和谐心理契约的管理策略。
  关键词:心理契约、工商行政管理、基本特征、管理策略
  心理契约概念,是由美国心理学家ScheinE.H.教授正式提出的,他认为心理契约是“个人将有所奉献与组织欲望有所获取之间,以及组织将针对个人期望收获而有所提供的一种配合”,“虽然它并没有写明,心理契约却是组织中行为的强有力的决定因素”。心理契约主要涉及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经济学、政治学和法学。其内涵及实践意义就在于组织中的成员对心理契约的理解,并基于这一理解而表现出相应的态度和行为,从而进一步又直接影响其工作绩效,最终影响组织目标的实现。心理契约存在于所有的管理活动和组织中,同样,也存在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管理活动中。事实上,这种客观存在着的心理契约,不仅对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态度和行政行为具有重要的影响,而且直接决定着工商行政管理的效能,反映着政府形象。因此,将心理契约的理论与方法引入到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并深入研究,能拓展科学管理的视野,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
  
  一、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心理契约的基本特征分析
  
  (一)动态性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领域、权限和对象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越来越肩负着更加繁重的工作任务。这一客观环境深刻地影响着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监管理念和行为方式,必然导致原先心理契约平衡的打破,使得契约双方心理契约的内涵更为丰富,相互的期望要求和标准更高。因此,心理契约随着客观环境的变化而处于动态发展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工商行政管理人员都应当用动态的发展的视角来审视彼此心理契约的内涵,不断更新、修正。
  
  (二)主观性
  心理契约本身就是契约双方心理的主观意识约定,是彼此以心理期望的方式隐含在各自的内心深处,具有内隐性、不确定性和不明晰性。正是由于心理契约的这种主观性,往往使得各自的心理期望与之实现之间常常会产生不一致。因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之间应注重思想交流、沟通,减少或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心理契约履约中的障碍。
  
  (三)交互性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在心理契约中所处的主体地位是平等的,双方的心理期望也是相互的,并且心理契约相对的任何一方的言行都会对心理契约的履约、实现产生影响。因此这种交互性使得在心理契约的形成、履约和实现过程中,契约双方要更加注意换位思考,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对方的心理期望内容,便于契约双方达成一致的共识,形成共同远景。
  
  (四)文化性
  心理契约的基础是基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组织文化背景,其精神实质就在于能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中创设出一种奋发、进取、积极向上的工商精神。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主体的差异性决定了其文化的多元性。因此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建设活动,融入时代文化的新内涵,弘扬时代主旋律,创设心理契约良好的组织文化氛围。
  
  (五)导向性
  政治理论和人物楷模是凝聚人心的坚强纽带,是实现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目标的强大精神动力。面对知识经济这一时代背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期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不仅仅体现在日常的一些硬性的制度规定中,更重要的是体现在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所展现出来的精神风貌上。因此加强政治理论和人物楷模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教育,使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产生一种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培养其远大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激发其崇高的精神追求,在为工商事业目标奋斗的同时,实现自身的价值追求。
  
  (六)服务性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政府各级行政管理机关的根本宗旨。在新的历史时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就是要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地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的服务,维护好市场良好的秩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期望每一位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能各司其责,对人民高度负责,尽心服务人民,从而提高整体服务质量,强化系统的效能建设。因此树立服务性理念,以服务性理念指导执法实践,应该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之间心理契约的核心内容。
  
  (七)差异性
  依据近年来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人员受教育程度统计数据显示,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受教育程度参差不齐,文化水平不均,这一客观背景必然导致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心理期望内容上的差异性。依据需要层次理论,人的需要层次是从生理需要开始,然后再上升到安全、归属、尊重直至最终的自我实现需要。需要理论告诉我们,不同层次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有着不同的心理期望,且这种心理期望的满足对其行为将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针对每一位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不同的心理期望,分类逐层地构建心理契约。
  
  二、和谐心理契约是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新动力
  
  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目标就是维护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其工作过程和目标实现追求的更是一种和谐。因此和谐心理契约是和谐工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新动力。
  
  (一)弥补法律制度等规范体系所规约不到的真空地带
  法律制度的规约是人们行为达到的最低标准。和谐心理契约的基础必须是基于健康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组织文化背景,而这种健康的组织文化能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中创设出一种奋发、进取、积极向上的工商精神,弥补法律制度等规范体系所规约不到的真空地带,这种源自文化而凝聚生成的力量,远比法律制度所规约的力量更强大、更具向心力。因此和谐心理契约可以引导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达到最优标准。
  
  (二)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之间始终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
  当前,面对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深入发展,市场主体更加多元化,市场行为更趋复杂化。这一客观环境的深刻变革使得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不断拓展和深化,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赋予了更多的职责,对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执法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和谐心理契约可以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王商行政管理人员之间始终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凝聚力,共同应对客观环境的深刻变革,担负起市场监管的重任。
  
  (三)减少系统内耗
  心理契约本身的形成就是基于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与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之间内心的相互期望,因此在契约双方之间发生的任何变化,都会产生相互的影响。如在心理契约履约过程中契约双方常常会因为各自主观意识理解上的偏差或歧义导致心理契约的破裂或违背,导致工作绩效毁损。和谐心理契约可以减少或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引起的思想沟通障碍,在面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时,能及时沟通、很好交流,能共同面对问题、解决问题。
  
  (四)激发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
  和谐心理契约,可以使契约双方的心理感受始终处于积极的良好状态。一是能创设彼此相互信任和相互尊重、团结协作和共同发展的氛围空间;二是可以激发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工作的热情和活力,开发其潜力,实现各尽所能、各尽所用,有效整合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群体诸要素资源,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
  
  (五)使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个人职业得到更好的发展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之间构成的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有机整体,和谐心理契约可以使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将其个人的职业发展规划依托工商事业的发展。这也就是说,只有在工商事业发展的同时,才能创造更多的机会,使得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满足实现自我价值的需求。因此和谐心理契约可以使契约双方形成一个坚不可摧的共同体,互为依托、互相促进,共创辉煌事业。
  
  三、实现共建和谐心理契约的管理策略
  
  (一)创建时代工商文化,为实现共建和谐心理契约营造良好氛围
  美国著名人类学家露丝・本尼迪克特(RuthBenedict)认为,“真正把人们维系在一起的是他们的文化,即他们所共同具有的观念和准则。”工商文化的核心和灵魂是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群体价值观的整合。每一位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个体的价值观又是基于各自的文化背景形成对事物和行为的评价和认定,它决定着其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因此要实现共建和谐心理契约,就要注重弘扬时代主旋律,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工商文化的活动,充分发挥工商文化的凝聚、激励和辐射功能,教育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现代法制观念和执法为民的根本执政理念,不断丰富和完善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提高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行政执法的责任意识,营造公平正义、诚信友爱、相互尊重、安定有序、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良好氛围,为实现共建和谐心理契约创设良好的组织文化氛围。
  
  (二)注重政治理论引导,为实现共建和谐心理契约奠定理论基础
  政治理论和人物楷模是凝聚人心的坚强纽带,会使人产生一种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是实现事业宏伟目标的强大精神动力。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代表国家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作为行政管理的具体执行者,当其能够体会到履行职责具有一种神圣的使命感时,就会甘愿全力奉献于工商事业。因此要实现共建和谐心理契约,一是要注重政治理论的学习,教育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二是要开展人物楷模的宣传教育活动,以人物楷模的力量感召人、教育人、启发人、激励人,在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弘扬锐意进取、积极开拓、勇于拼搏、无私奉献的工商精神,坚定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理想信念,为实现共建和谐心理契约奠定理论基础。
  
  (三)建立良性反馈机制,为实现共建和谐心理契约提供信息平台
  心理契约本身的形成就是基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之间内心的相互期望,契约双方任何的变化,都会产生相互的影响。这些变化包括:客观环境变化、领导关系改变、工作岗位变化以及契约双方主观意识约定理解的偏差或歧义等,都会打破原有心理契约的平衡,甚至产生心理契约的破裂或违背。因此依据社会学理论原理,要实现共建和谐心理契约,需要建立一种良性的反馈机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之间建立必要的信息反馈渠道和网络,关注发生的任何变化,尤其要注重观察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加强思想交流,实施正确的引导,针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积极的心态,用发展的视角来审视心理契约的内涵,及时适应变化,适时修正、完善契约双方心理契约更新的内容,以减少或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心理契约的履约障碍,防止导致不必要的心理契约的破裂或违背。
  
  (四)关注个体职业发展,为实现共建和谐心理契约营建共同远景
  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强调的就是对人本身的尊重,关注的是对人的价值的肯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管理活动中,既要关注其物质需求,更要关注其心理期望,即精神追求和价值实现。因此,要实现共建和谐心理契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关注其个体的职业生涯发展期望,结合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发展目标,辅助每一位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做出理想的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并将其个人发展规划融入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发展中。这样,使得在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的同时,创造更多的机会让其充分发挥自主意识和创造力,不断提高自身责任感和努力度,使其在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全力奉献的过程中,自身也不断得到锻炼、成长和发展,满足其实现自我价值的需求。
  
  (五)买施绩效评估激励,为实现共建和谐心理契约践诺机制保障
  针对每一位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所做的贡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实施有效的激励,不仅能够让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心理感觉良好,而且对工商事业目标的实现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依据激励相关理论,要实现共建和谐心理契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具体运用需要层次理论、双因素理论、公平理论等原理,分别从需求、目标及公平等不同的角度建立有效的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关注每一位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所做的贡献,及时实施激励,重点采取目标激励、进修激励、晋升激励和荣誉激励等精神激励手段,给予相应的认同或报酬,确保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从内心深处感受到他们所做的事情是重要的、值得的。这样可以持久高效激发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充分开发其潜力,全力奉献于工商行政管理事业。
  (作者单位: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责任编辑 吴 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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