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刘伟

   摘  要:本文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为例,根据福利经济学、公共物品、有效需求和二元经济结构等理论,通过全面回顾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历程,采用问卷调查、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系统介绍集宁区新农合的发展现状,并指出其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难点,同时剖析其形成原因,进而提出进一步完善集宁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问题;发展
  内蒙古从2003年起开始开展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现已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2007年,内蒙古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已覆盖全区101个旗县(市、区);2012年,内蒙古新农合参合率达95%,报销比例达75%,重大疾病保障扩大到20个病种,部分地区大病报销封顶从6万元提高到20万元。
  伴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我国覆盖范围的逐步拓宽,国内学者针对新农合的研究也日趋丰富。目前,国内学者对新农合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个方面:新农合筹资机制;新农合补偿模式;新农合可持续发展;对新农合的实证研究。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机制。新农合制度顺利运行的关键是有稳定的资金来源。目前,国内学者关于我国新农合筹资机制的研究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政府理应在新农合筹资中起主导作用;第二,在政府、集体、个人三方的筹资比例分配中,政府应为25%
  -40%,集体占40%-50%,个人负担10%-26%。王红漫和王霖(2009)认为我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根据不同的医疗需求群体制定差异化的筹资额度,但总的来说,新农合的筹资应遵循符合实际、方法简便、成本低廉、机制科学的原则;同时,作者指出目前我国新农合运行中比较常用的筹资模式主要包括滚动式预缴费制度和委托式筹资模式。武萍和洪霞(2012)以辽宁省为例,采用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精算模型,对不同政策目标下辽宁省新型农合的筹资水平给予测算。陈在余(2013)发现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推行并没有改善农村居民医疗筹资的不平等性。
  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模式。崔文龙和唐松源等(2006)指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机制主要包括起付线、补偿比和封顶线三个基本参数,其中,起付线可以决定参合农民的受益面,补偿比可以控制费用以引导病人流向,封顶线则能够决定个人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总额。赵晓强和宗颖生(2008)认为医疗条件、补偿方案、农民就诊行为等因素会影响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资金的分布,而部分地区制定统一的新农合补偿比例线会明显不利于贫困群体,因为统一的补偿比例线会使得富人和穷人在就医时支付相同的医疗费用,而相对于富人和穷人各自的收入水平,显然存在贫困群体在补偿资金的使用上补贴富裕群体的问题。施建祥和李美红(2011)对浙江省嘉兴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补偿制度给予调查分析,指出新农合的补偿模式应是住院和门诊费用都补偿,补偿比例应向基层医院倾斜且比例应有所提高。
  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方黎明和顾昕(2006)认为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唯有突破自愿性的困局,才能为该项惠农制度的可持续性发展构筑农民参合的激励机制。孟宏斌(2007)认为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可持续性运行的核心是机制创新。夏莉艳(2008)指出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发展中主要存在贫困人口被屏蔽,有效机制尚未建立,定点医院医疗费用较高,筹资难度大,基层(主要是乡镇)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与新农合政策间存在矛盾等方面的问题;因此,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进行制度创新。
  关于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需求,杨文选和杨艳(2007)以陕西省旬阳县为例,分析影响农民参加新农合的影响因素,发现农民年龄、健康状况、政策认知、对政府信任程度、报销比例、补偿模式等均会影响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李燕凌和李立清(2009)基于对湖南、山西、广东、云南和陕西五省2327位农户的微观调查数据,采用多分类变量Probit模型,实证研究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行为,结果表明:农民的家庭人口学特征、对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差异以及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与可得性会显著影响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蒋远胜、宋青锋和韩诚(2009)认为农民是否患有慢性病对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显著性影响,有慢性病患者的农民其家庭成员住院的概率是无慢性病患者农民家庭的3.97倍;同时,发现农民收入、受教育程度等因素对其参加新农合没有明显影响。陈华(2011)基于制度整合视角,以广东省为例,运用比例风险模型研究影响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意愿的主要因素,结果发现:农民的新农合支付意愿与农民的收入水平、是否具有稳定工作具有显著正相关关系,而与农民的健康状况、家庭成员数量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其中,农民收入水平是影响其对新农合支付意愿的最关键因素。
  关于新农合政策对农民健康和医疗服务利用的影响。苗艳青和张森(2008)基于卫生服务市场供需双方视角,综合分析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实施效果,结果发现:新农合可以提高参合农民患慢性病的确诊率和就诊率,但其并没有改善参合农民的总体健康状况。解垩(2008)从医药费负担和医疗服务利用两个维度,采用倍差法即DID模型,实证分析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福利效应,认为新农合政策的实施并不会显著性低影响参合农民的医疗费负担,但其却可以显著增加农民对医疗服务的利用水平。李燕凌与李立清(2009)运用倾向得分匹配法即PSM模型,实证分析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实施后卫生资源的利用绩效,研究表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实施不仅可以明显提高医疗机构门诊服务的利用效率,而且可以显著改善我国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高梦滔(2010)认为:(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实施可以显著增加农民的卫生服务利用,参合可以使农民每年的就诊总次数平均增加0.29次;(2)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所增加的农民医疗卫生服务利用首先是集中在乡镇卫生院,其次是县级医疗机构,最后是村级卫生服务机构;(3)我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似乎没有出现医疗保险中常常存在的受益人逆向选择行为。陈庆锟、毛阿燕和代涛(2014)根据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数据,采用基于面板固定效应的倍差法分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农民医疗负担的影响,结果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以显著提升农民的实际报销比例,缓解农民的高额医疗支出发生,但其对农民的医疗费用及占比影响有限。
  首先是要提高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现有医务人员的专业培训,严格把住新进医务人员的学历水平关,提升医疗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同时,建立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医务人员深入基层、扎根基层、奉献基层,进而提高乡镇苏木和社区/村嘎查两级医疗服务机构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其次是要进一步改善定点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引进装备先进的医疗设备,切实提高其医疗基础服务能力。再次是提高医疗卫生人员的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优化医疗机构卫生环境,为前来就诊的农牧民提供一个舒适的治疗环境。医德医风建设是医疗机构规范管理的永恒主题,定点医疗机构可以通过不断完善自身管理体制来探索更加科学与更加合理的绩效分配制度,从根源上堵塞部分医务人员过度使用高价药和虚开药单的苗头。最后是要丰富医疗服务和药物的种类,落实好新一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基本药物制度改革以及综合配套改革。
  参考文献:
  [1] 韩俊,罗丹.中国农村医疗卫生状况报告[J].中国发展观察,2005,(1):12-21
  [2] 陈健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制度的设计与改进[J].财经科学,2005,(01):124-131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75929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