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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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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从我国加入WTO以来,我国的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已经达不到社会的需求了,也造成了资源的大量浪费,对于如何正确而有效的使用建设资金,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水平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关键词:项目管理政府投资模式
  0 引言
  本文从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的传统管理模式和发达国家的管理经验以及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的思考三个方面,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作简要分析。
  1 我国传统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
  在计划经济的时代,我国政府管理是高度统一的,从投资的产业到地区分布以及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都是一条龙的管理方式。传统的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模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基建组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大都是在一些诸如教育、文化等行政部门和工程项目较多的单位采用,它具体的项目实施一般都是后者进行,前者主要负责常规的行政管理,这种粗放型的管理模式对于先进的施工是难以进行熟练掌握的,致使政府资源造成大量的浪费。二是建设指挥部管理模式,对于一些工期较长,投资较大并且涉及环节较多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常常使用这种管理模式,该模式容易存在外行业主的问题,从而导致大量的安全和质量的问题,又由于这种临时班子的人员参差不齐,所以在项目管理上不够专业,容易造成资源的大量浪费。三是项目法人管理模式,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是随着改革开放过程而不断演变的,我国在1996年颁布了《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项目法人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性机构,经营性的政府投资项目必须组建项目法人,项目法人既是投资的收益者也是风险的承担者。四是城投公司管理模式,投资体制改革深入后,政府直接投资的情况已经逐渐减少了,通常的情况使成立一家国有性质的投资公司,经营城市的理念已经开始在各个城市里发展壮大,城投公司大量出现,作为政府的载体,主要是为了盘活城市的资产,有效的确保城建资金的保值和增值。
  2 发达国家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经验
  发达国家在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上起步较早,拥有更为丰富的经验,对于我们国家来说都是具有很好的参考借鉴价值的。但是发达国家的管理经验也是建立在他们本国的实际的情况之上的,对于我国来说是否适用还有待考证。先说美国,美国的各个州都拥有独立的行政和司法体系,所以在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上,都有各自不同的特点,但总的来说基本都是实行相对集中的专业化的管理,并且强行的推行价值工程来节约投资,在合同的授予时也非常注重承包商的负责精神。中国香港地区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也是可圈可点的,总体分为两个部分,即公共屋宇和工务工程(包括常规工务工程和特殊工务工程),后者是由香港工务局的下属七个专业署进行具体的组织实施。而英国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经过了传统的管理模式、财产服务代理方式和私人融资方式三个阶段,传统的管理模式是向社会公开招标,然后由政府部门和私人公司签署建设合同,在项目建成后移交公共建筑部,财产服务代理方式是以项目管理者的身份代表政府对项目进行管理,进行相关具体建设工作,而私人融资方式是将公共项目的各项业务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由民间自己来进行的活动,通常是私有部门拥有项目的经营权,而公共部门在其中占据一个重要的地位。
  从以上的这些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对于项目管理范围的大小通常是由政府对于投资项目的界定来决定的,一些国家的政府所起的作用较大,项目的范围自然也较大,而一些国家较为强调市场的作用,因此对政府的作用有所限制,政府投资项目的范围自然就小了。
  3 关于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的思考
  市场的变动和项目管理国际化的趋势都影响着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的发展,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我国的很多大型项目都是通过国际招标进行的,项目管理国际化的趋势已经越来越明显,我国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也面临竞争和改革的压力,我国也实行了一些这方面的改革措施,从总体的效果来看,还是有所成效的。在国外,政府进行工程管理的主要职能是发展培养一个健康和完善的建筑市场,下属的工程建设机构分工协作,进行各专业的专门管理,政府也只是委托工程咨询公司进行把关负责。而我国的改革虽有所成效,但还是存在一定问题的,例如在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范围界定上就没有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容易陷入一个模糊不清的局面,还有对于项目管理的体制上也必须有一个系统规范的制度来进行约束和监督。
  总之,我国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在经过近年的改革发展后,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必须认识到自身的问题,进行深入的改革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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