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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执行新会计准则对企业会计信息的影响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居震萍

  摘要: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新会计准则,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首先执行。本文概括分析了新会计准则与现行会计准则之间的几个主要变化,以及这些变化对企业会计信息的影响,认为新准则的实施将从根本上提高我国会计信息的质量。本文将现行会计准则简称为原准则。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会计信息质量;影响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在内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开始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突出了以投资者为中心的决策有用观,使会计信息面向决策使用者和报表使用者,强调着眼未来,着眼透明披露,较多地压缩了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的选择项目,限定了企业利润调节的空间范围,有效控制了企业对利润的人为操纵。加快推动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全面执行,有助于规范我国会计实务,加强会计监管,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一、存货准则的主要变化及影响
  
  1.存货发出计价取消了“后进先出法”,原因为其不能真实反映存货的实际流转,这与国际准则的有关规定保持一致。这一变化使得企业利用变更存货计价方法来调节当期利润水平的惯用手段不能再被使用,使所有企业的当期存货消耗费用,反映的都是实际的历史成本,而没有人为调节因素,便于对企业的经营业绩进行分析和比较,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可比性。
  2.原准则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仅限于固定资产,新准则规定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计入存货成本。这一变化对于生产周期长的行业影响较大,将大大降低这些企业的当期财务费用,提高当期利润,但相应地会大大增加存货的成本。
  3.原准则规定商品流通企业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采购费用直接作为期间费用处理,不计入采购成本,而新存货准则要求商品流通企业存货的采购成本构成与其他企业存货的采购成本一致,上述可直接归属于存货采购费用应计入采购成本。这一规定有利于提高不同行业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二、资产减值准则的主要变化及影响
  
  1.新准则规定非流动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只允许在资产处置时,再进行会计处理。而国际会计准则允许资产减值的转回,这也是新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差异之一。这一特殊规定主要是针对现阶段我国许多企业利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随意操纵利润。新准则堵上了这个漏洞,有效地防止利润操纵行为,减小企业利润调节的空间,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2.新准则明确了资产可回收金额的估计方法,并对如何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及预计处置费用,如何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率等提供了较为详细的应用指南,便于实务操作。
  3.新准则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原准则要求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计提减值准备,新准则规定某项资产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如果难以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的,该准则规定不应按照该单项资产为基础确定其可收回金额,而应当按照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可收回金额,然后据以确定资产的减值损失。这一变化增强了实务中对于这类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的可操作性。
  
  三、债务重组准则的主要变化及影响
  
  新准则将债务重组定义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是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让步是债务重组的重要特征。与原准则相比,债务重组定义的范围缩小了,重组的方式也有所改变。新准则改变了原准则中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被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进入利润表,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新准则将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符合国际惯例,提高了企业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四、借款费用准则的主要变化及影响
  
  1.扩大了资本化的范围。新准则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扩大到包括固定资产、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以及投资性房地产、存货等。同时,也扩大了可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的范围,不再限定只有专门借款的费用才可以资本化,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当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时,一般借款费用也可资本化。其带来的影响是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和可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扩大将减少资本化当期的财务费用,增加企业的资产价值,提高当期的会计利润。
  2.借款费用扣除项目规定更加严谨科学。原准则对于借款费用的扣除项目未做说明。新准则对于借款费用中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扣除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五、企业合并和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变化及影响
  
  1.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变化。原准则未涉及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新准则根据国情,将企业合并区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目前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对价人为操纵因素过多,为避免利润操纵,新准则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放弃使用公允价值,提高了企业利润的可信度。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可以有双方的讨价还价,是双方自愿交易的结果,可按双方认可的公允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并可确认购买商誉。
  2.合并报表基本理论的变化。与《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相比,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已发生变化,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实体理论。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更关注实质性控制,母公司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纳入合并范围,而不再以股权比例作为衡量标准。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续经营的,也应纳入合并范围。这一规则的变革,阻断了一些企业利用分离若干子公司,缩小持股比例,将经营状况不好的业务从合并范围中剔除,从而粉饰企业集团整体业绩的惯用伎俩。
  
  六、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有重大改变
  
  所得税准则是新准则体系中修订的一项重要内容。自财政部1994年发布《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来,我国企业的所得税会计基本是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包括递延法和债务法)并存,绝大多数企业采用了最简单的应付税款法,而新准则只允许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较为完全地体现了资产负债表观,在所得税的会计核算方面
  贯彻了资产、负债的界定。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重心,按企业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税法规定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计算暂时性差异,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再确认所得税费用的会计核算方法。只要资产和负债的会计核算符合真实公允原则,所得税费用会计信息自然真实可靠。
  总之,与现行会计准则相比,新准则内容变化较多,以上只是列举了几个主要变化。新准则体系的有效实施,将使会计工作更深更广地融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各个领域,必将成为我国会计工作领域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对提高我国会计信息质量将产生深远影响。从宏观层面来讲,新准则的实施对提高国内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增强外资并购吸引力,降低并购成本,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有现实的推动作用,加速了我国经济全球化进程;从微观层面来讲,会计核算结果将更为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全面、有用的决策信息。同时新准则的实施也对财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广大财会人员更应加注重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升职业判断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经济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作者单位:江苏石油勘探局财务计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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