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探析在新农村建设中农村信用社的作用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辜 静

  [摘 要]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这项任务的实施过程中,资金的注入与支持无疑是极其重要的一环。但在我国目前农村经济利润空间小的态势下民间资本很难主动参于运作。在这种状况下,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注入对新农村建设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以农村信用社为主的农村金融资金注入就显得尤其重要。
   [ 关键词 ] 新农村建设 农村信用合作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按照《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这既对新农村做出了全景式描绘,指明了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方向,也指明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这个目标任务的实现过程中,必须要分清主次,采用渐进方式来建设。首先是发展生产、切实提高农民的收入,让农民生活富裕起来,才能去实现新农村建设的其它方面,也才符合当前我国农村的具体实际。农村信用社是“立足农村、服务‘三农’”的地方集体金融机构,它的性质决定了它与“三农”紧密相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本质上是解决“三农”问题,因而农村信用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紧相连的。由于农村信用社在农村经济中的特殊性,掌握和发掘其重要地位和作用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一、农村信用社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新改革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诸多的配套措施,资金的注入与支持无疑是极其重要的一环。农村信用社是“立足农村,服务‘三农’”的地方金融组织,其性质和政府所赋予的职责决定了它是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桥梁。在目前农村金融结构下,也只有农村信用社有小额信用贷款能够直接面向农户,也只有农村信用社资金的“三农”定向投入能保证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有效需求。以下是具体的措施方法:
  一是形成多元化吸储格局,增强新农村建设资金实力。农村信用社要增加对“三农”建设的有效投入,要拓展资金的组织渠道,避免“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尴尬境地。在资金的组织过程中。政府应给予信用社强有力的支持,特别是在财政性资金、政府性质的资金和相关企事业单位资金的存放上给予偏向。
  二是拓宽信贷服务品种,增强新农村建设支持力度。目前信用社的支农方式比较单一,没有针对不同的经济环境和不同个体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制订出有实用性、有针对性的信贷品种,切实满足广大农民的需求。
  三是改进信贷管理机制,保证有足额的支持资金。信用社要至上而下改进现有贷款的管理方式,在基层社的审批权限上、信用贷款的额度上、贷款的后期管理上等方面加以改进,使之与农民的信贷需求相适应。
  四是创建农村信用环境,保证建设资金的良性循环。信用社应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一道,开展“信用工程”建设,倡导诚实守信社会风气,打造区域性诚信环境,使支农资金能够做到“大胆放出,放心收回”,达到资金的循环运用,既保证了信用社的资产质量,又保证了新农村建设资金的再投入。
  二、改善对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服务的方式
  一是加强法律和政策引导,增加农村信贷资金供给。由于农业属于生产收益低、抗风险能力差的弱势产业,特别是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整体水平较低,单纯依靠市场调节必然引发资金外流,建设新农村资金供需矛盾只能越来越突出,为此,建议尽快出台金融支农有关法律和政策,依靠法律和政策引导推动建立农村信贷稳定增长机制。
  二是加快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培育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目前,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提供农村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较少。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户的贷款需求不断扩大,单纯依靠农村信用社提供金融服务,供需矛盾只能越来越突出。因此,建议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鼓励各方面资金参与农村金融服务,构建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体系。
  三是继续深化改革,提高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功能。在目前的农村金融市场格局下,农村信用社仍是金融支农主力军。建议继续推进农信社改革,增强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的实力。有关部门要引导信用社继续推进信贷管理体制改革,简化相应的贷款手续,适当调整贷款期限和贷款方式,尽可能地满足符合贷款条件农民的贷款需求。加大业务创新,适当增加小额信贷品种,引入小额消费信贷、小额创业信贷等,扩大农户选择范围。根据农户贷款需求的季节性特点,合理组织贷款营销和资金调度,在充分保证农户种养业等基本生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加强对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产品加工运输等有助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民增收方面的贷款支持。完善贷款定价管理机制,改变过去简单的实行统一浮动幅度的利率定价方式,根据借款人偿还能力和信用记录等,实行有差别的利率政策,切实降低农民贷款成本,支持农民生产致富。
  四是加快发展农业保险。加大对农业保险的宣传和推动,积极发展农村人身保险等保险品种,提高农村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在发展政策性保险的同时,积极推进农村的商业性保险、合作互助保险、引进经营农业险的外资或合资保险公司等保险机构的发展,进一步加强农村保险服务体系建设。
  五是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建议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加大舆论宣传,强化各级政府主导作用,建立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机制,为资金向农村聚集创造良好的条件。同时,建议继续推进“信用乡(镇)、村、户”建设,逐步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加快农村征信体系建设,逐步将农户信用状况纳入征信体系,建立健全农村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推动改善农村信用环境。
  参考文献:
  [1] 景建国:浅谈农村信用社在新农村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中国贸易报.2009
  [2] 卫华:当前农村金融服务不足的问题及建议.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07
  [3] 赵阳:信用社如何支持新农村建设.东北师范大学.2009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3/view-147908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