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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石油安全与石油工业上游放开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陈守海

  2008年1月3日,纽约石油期货交易价格首破100美元大关,专家普遍预测世界将进入高油价时代。在高油价时代,我国石油工业上游继续实行垄断经营还是放开准入,引发了激烈的争论。笔者认为,石油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能源,石油工业上游政策的制定,必须有利于提高我国石油安全水平。
  一、我国石油安全现状
  石油安全是指国家能够保证在可承受价格下有充足的石油供应。由于石油资源在全球分布的不均衡,世界上只有少部分国家能够依赖境内资源保证石油供应,绝大部分国家必须进口石油以满足国内需要。我国从1993年由石油净出口国转变为石油净进口国,目前所消费的石油大约有一半依赖进口。根据BP公司的统计资料,2006年我国石油消费量为3.498亿吨,生产量只有1.837亿吨,对外依存度已经达到了47.5%。很显然,我国石油安全已经不能完全依赖境内资源,而是越来越依赖境外资源。
  在依赖境外资源的情况下,石油安全程度和获取境外资源的能力是直接相关的。在和平时期,国际石油市场是开放的,只要有足够的支付能力,总能够从国际市场买到石油。在非和平时期,要保证石油供应,不但要买得起,还必须买得到、运得回。因此,和平时期获取境外资源的能力主要是支付能力,非和平时期是支付能力、外交能力和军事能力的综合。由于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我国目前的外汇储备已经超过1.4万亿美元,具备了和平时期保证油气供应安全的能力。但是由于美国控制了全球运输通道,实行结盟政策,而我国和美国没有同盟关系,不能保证在非和平时期的石油安全。
  为了保证石油安全,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境内石油资源的勘探开发,尽可能降低对外依赖程度;二是执行睦邻政策,创建上海合作组织,提高从周边国家进口石油的可靠性;三是适当加强军事能力建设,特别是海军的建设。鼓励石油企业海外找油和建立国家战略石油储备,也是政府为提高石油安全水平所作的努力。但在目前条件下,我国石油安全只能是相对的,不可能有绝对的安全。在非和平时期,国内石油产量是我国石油安全的基本保障。
  二、石油工业上游的行政垄断
  我国石油工业上游高度集中,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和中国海油三大国有石油公司是上游生产的绝对主体。据统计,2006年全国原油产量为1.838亿吨,其中中国石油1.066亿吨,占58%;中国石化0.401亿吨,占21.8%;中国海油0.276亿吨,占15%。三大石油公司的产量约占全国总产量的95%。石油生产的高度集中是以对三大石油公司对矿权的垄断为前提的。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统计资料,截至2006年底,我国共设置石油天然气探矿权1144个,面积4325433km2;采矿权项目647个,面积81856 km2。其中三大石油公司探矿权项目数占全国的89.1%,探矿权面积占全国的96.1%;采矿权项目数占全国的98.6%,采矿权面积占全国的98.9%。
  根据垄断形成的原因,垄断可以分为行政垄断、自然垄断和经济垄断。我国油气工业上游的垄断,并不是经过竞争形成的优势企业的经济垄断,也不完全是自然垄断,而主要是根据法律规定所享有的垄断经营权,是行政垄断。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勘查石油、天然气的,须提交国务院批准设立石油公司或者同意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查的批准文件以及勘查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截至目前,经过国务院批准具有油气勘查资质的企业只有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三大集团公司和延长油矿,其中延长油矿只允许在已经批准的区域范围内探采油气资源,因此说三大国有石油公司对矿权的垄断是基于法律规定的行政垄断。
  三、石油供应安全需要放开上游
  石油工业上游放开是打破国有石油公司的行政垄断,制定准入标准,允许符合法定条件的所有企业进入上游领域,实现不同性质企业间的公平竞争。石油工业上游放开有利于提高我国利用境内和境外石油资源的能力,从而有利于提高我国石油安全水平。
  我国境内石油资源潜力巨大,上游放开有利于扩大投资来源,弥补三大石油公司勘探投入的不足,增加国内油气储量和产量。根据新一轮全国油气资源评价的结果,我国石油地质储量约为800亿吨,天然气地质储量约为30万亿立方米,两者的探明率分别只有34%和13%。但是在没有竞争的情况下,三大石油公司在跑马圈地的同时,却连《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标准也难以达到。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勘探区块登记3年后每年最低勘查投入为每平方公里1万元,对于高投入的油气勘探来说这个标准实际上是偏低的。以中石油为例,其2006年底的登记探矿权面积为1800059km2,大部分都已经达到3年期限,可是其近三年的平均勘探费用仅为154.9亿元 。
  全球石油资源丰富,上游放开所催生的民营石油公司和吸收的大量资本,在条件成熟时必将会走出国门,参与境外油气资源的勘探开发,从而提高我国利用境外油气资源的能力。根据BP公司的统计资料,全世界截止到2006年底的探明可采储量有1645亿吨,能够继续开采40年。如果加上油砂、重油等非常规石油资源,以及由于技术进步导致的采收率提高,世界石油资源量还可以提高一倍。由于我国主要是从国际石油现货市场购买原油,不但使我国利用境外石油资源的成本较高,而且不能保证稳定供应,不利于我国石油供应安全。为了提高我国石油安全水平,三大石油公司都已经走出国门,参与境外石油资源的开发。但由于民营企业在境内都没有参与石油开发的资格,不可能获得参与国际石油开发所必需的经验和技术能力,实际上限制了我国利用境外石油资源的渠道。
  随着油气田专业服务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发展,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的技术和资金门槛已经不再是不可逾越的障碍。上游放开有利于吸引民营资本进入石油勘探开发领域,扩大石油工业的资金来源。经过在国内市场的锻炼,我国民营石油企业最终也会走出国门,成为我国参与国际石油开发的重要力量。在参与境外资源的开发方面,由于很多资源国对他国政府通过国有石油公司控制本国油气资源存在的疑惧心理,民营石油企业还占有独特的政治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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