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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榆林市农村金融抑制探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高飞

  【摘要】榆林作为国家重要能源化工基地,近年来,经济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11年,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292.26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520元,比陕西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028元高出将近1500元,与全国平均6977元的差距大幅度缩小了。然而,从金融发展程度看,榆林市的“金融深度”于全国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距离陕西省的平均水平也有一定差距。这种金融发展程度较低的现象在农村地区就表现为金融抑制问题,也极大地影响和抑制了榆林市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为此,本文通过对榆林市农村金融需求、供给、供需匹配等加以分析,探寻榆林市农村金融抑制的根源,以及改善和提高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效率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农村金融 抑制 榆林市
  一、榆林市农村金融需求分析
  (一)农民家庭对金融的需求
  截至2011年底,榆林市农业人口266.7万,占总人口数的比例为73.17%,从城乡人口结构来看,榆林市具有农村和农业经济特征。
  根据国内外学者的估算和研究,随着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别是永久性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村居民的金融需求欲望将慢慢增强。从2002年到现在,榆林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一直在逐年增加,截至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已达到6520元。与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之间的差距逐渐缩小,从1998年的1.38倍降到2011年的0.07倍。所以,从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来看,榆林市农村居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在逐渐增强。
  (二)乡镇中小企业对金融的需求
  最近几年,榆林市把发展壮大乡镇企业作为农村致富的重要手段之一,从乡镇中小企业的行业分类进行分析,榆林市形成了以煤等开采行业为支柱,农产品加工、种养殖业、批发零售业以及住宿餐饮业等行业相配套的产业格局,并具有一批行业龙头企业。
  以农村种养殖业为主的乡镇中小企业,这几年有了快速发展。其中,第一是小微型居民农户种养殖企业,一般情况下,该类小微企业本身规模小,金融需求也较低,通常在3—4万元以内,季节性、短期性等特征明显;另一类是相对较大的一些种养殖企业,此类企业种养殖数量较多,资金周转相对快,同时也需要一些流动的资金对原料购买,通常资金需求在十几万以上,可是其行业特征, 该类小企业金融信贷具有风险高、抵押无、季节性等特征。
  二、榆林市农村金融供给与供需匹配分析
  (一)榆林市金融供给情况
  在1995年以前,榆林市金融机构信贷余额比存款余额多,存差为负数,说明外面资金净流入本地,可是,自2000年以后,榆林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存款余额在数年内就超出了信贷余额,存差由负变正,说明榆林资金从内流向外。从榆林市的统计年鉴数据看出,几方面的原因导致这种资金流向外面。首先存差的出现是农行较多在基层吸收存款,并将资金转移到总、分等一二级行;其次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撤销了部分县级基层支行,可是他们在榆林市吸收存款依然很大,并将他们的贷款主要贷给大客户、大企业;再次农村合作银行和邮蓄银行等不断扩充基层网点,然而,这些银行将吸收的存款放到总、分行或异地拆借。
  (二)榆林市农村金融供需匹配分析
  农村居民小额贷款刚性需求在正规银行业系统内很少能满足,导致农村居民进行民间融资。榆林市农村人口相对城市人口较多,从理论上讲,农村居民的潜在金融服务需求较大,然而一部分农村居民金融服务意识匮乏,导致潜在金融需求很难变成有效需求,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对正规银行业金融体系的小额信贷需求。从供给来看,榆林市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是小额信贷需求的主要供给者。
  小微型企业的金融需求难以从正规银行业金融体系得到满足,大部分依靠民间借贷或者高利贷。榆林市的小微型企业集中在农产品加工、种养殖业、零售批发和餐饮等行业,这些企业资产规模普遍较小、抵御风险能力低,资金需求超过农户小额贷款额度,且季节性较强、稳定性较差、同时缺乏抵押品,这导致正规金融不能给予较大的信贷支持。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企业的融资普遍涉足民间借贷或者高利贷。
  三、榆林市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改革的措施及建议
  (一)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构建多渠道的农村融资平台
  加快村镇银行发展,通过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支持榆林发展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组建与发展,以拓宽农村融资渠道,满足中小企业特别是农村中小企业不同成长阶段的融资需求。
  (二)加快改革榆林现有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
  现在,榆林市主要农村金融机构有: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业银行。建议在未来的改革中,要加强农村信用社的“支农生力军作用”,强化制约,不断完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信贷经营机制,通过农户小额贷款和联户贷款等方式,加强为“农民、农业、农村”服务的功能。
  (三)发展建立农村各种合作社组织
  合作社是农村居民自愿参与、互相调配资金供给的民间融资组织。通过经验可以得出,合作社只要是建立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经过正确的引导和规范合理的管理,对农村居民融资能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这也是当前推进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创新过程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
  (四)规范民间借贷服务体系
  民间借贷具有自身的灵活的优势,对农村居民规模化生产具有一地的支撑作用,在一定意义上能够有效解决当地资金供求的矛盾。所以,国家立法部门要以法律法规形式使民间借贷走向正规化的轨道,保护合法合理民间借贷行为,打击地下高利借贷行为,积极净化民间融资市场环境,使其充分发挥在“三农”发展中的重要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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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王颂吉,白永秀.一个多元化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框架—基于不同类型农户信贷需求的视角[J].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2).
  [3]孟祥迪.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供求分析[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01).
  [4]陈霞.我国农村金融抑制问题研究[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04).
  作者简介:高飞(1983-),男,汉族,陕西榆林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榆林市中心支行人事科。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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