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新保险法引导保险公司更加注重业务质量管控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王丽瑛 博 乐

  2009年10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正式实施。新《保险法》的目的在于强化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引发社会各界对新法实施工作的广泛关注。该如何看待新《保险法》的变化?与消费者自身利益相关的看点有哪些?消费者购买保险时应注意哪些方面?针对这些问题,本刊记者采访了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法务与合规部律师张海姣女士。
  问:2009年10月1日实施的新《保险法》有哪些关键修订?
  张海姣:本次《保险法》修订比较全面,涉及修订条款达140多条。概括讲,主要围绕两条主线展开。一是如何确保保险公司更加持续健康发展。新法在保险销售前期流程管控、代理人业务质量管理、条款监管、偿付能力监管与监管措施等方面都予以强化调整。二是如何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新法在此方面进行大胆变革,例如两年不可抗辩期规定,保险合同中无效条款的认定,保险公司理赔流程细化等方面。以上修订多是站在保护消费者角度,让消费者明白投保,放心理赔,对保险产品和消费过程做到心明眼亮。
  问:光大永明公司在新法实施方面作了哪些工作?
  张海姣:公司管理层非常重视新法的推广工作,提出“全员参加、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深入落实”的具体要求。公司在今年4月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包括光大永明总部、7家分公司在内的600多名员工进行了百分之百的全员新法培训,并陆续开展保险法知识竞赛、条款修订议案征集、部门内部专题研讨各项活动。这些都是前期的宣导培训工作,当然更重要的还是新法的具体落实。为此,从4月份开始,光大永明专门成立了新保险法项目小组,并统一部署落实各项改进措施,包括在售的全部人身保险条款、各类单证、宣传彩页、IT系统调试与渠道重新培训等工作――展开。还有公司内部运营流程如修订核保规则、加强前期核保调查、整合代理人信息系统、完善理赔流程等诸多方面也在不断完善。
  总体来说,光大永明的落实工作起步是比较早的,公司高层也非常支持。目前光大永明在售的保险产品以及对外宣传资料均符合监管规定,同时,我们还有严格的内部监控机制,确保公司合规经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问:您刚才提到,新《保险法》亮点之一是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如何看待这种变化?
  张海姣:其实旧版保险法已经偏重对消费者加以保护,新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对保险条款监管愈加严格。新法除要求保险条款公平合理、不得损害保险消费者权益外,还对违规公司做出停止使用、限期修改以及禁止申报新条款等限制。
  二是对保险公司的解释以及说明义务作了详尽规定。新法要求保险公司在消费者投保时应当提供保险条款,并说明条款内容。特别对于免责条款,应当做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同时对免责条款内容要明确列示。
  三是新法引入国外保险法中不可抗辩条款。如果消费者存在不如实告知情节,要求保险公司在合同成立的两年内行使解除权,超过两年的,保险公司不能再以此为由解除合同。
  这一新增条款对保险业影响较大。目前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建立,公民就医及其他信息缺乏公共查询平台,如何在前期了解消费者信息,是保险公司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新法实施的一段时期内,大部分公司可能会感受到压力,但从长远看,新法有利于保险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引导保险公司更加注重业务质量管控,从而更加合规经营。
  新法对理赔环节也做了很多细化规定。例如规定保险事故发生索赔权利人提出理赔申请后,保险人如认为有关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补充;理赔应及时核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复杂的要在30日内核定,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向投保人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等。这些规定,将有助于改善理赔难局面。
  尽管目前国内保险业蓬勃发展,但我们不得不承认,近几年在发展中暴露出的问题导致在老百姓心目中形象欠佳。原因有多方面,我个人认为这与保险市场不成熟,条款相对专业使普通消费者难以理解有一定的关系,另外保险代理人水平参差不齐,个别代理人看重短期利益诱导消费者投保,这些都容易导致保险合同发生争议。
  我们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应该静下来反思:怎样去培育市场?怎样让消费者了解、喜欢并真心接纳保险?只有健康的市场需求才会有保险业持续发展的未来。新法的很多修订就是要扭转现有的保险市场格局,强化消费者权利与保险公司抗衡,其目的是确保保险公司健康良性发展。其实,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与保险业健康持续发展是唇齿相依、相辅相成的。保险行业健康发展,才能维护金融行业稳定,确保消费者利益不受损害,带给消费者更好的保险产品。
  问:新《保险法》实施后,很多消费者更关心保险业发展,也更关心自己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应该注意什么,作为保险业内人士,您对我们的消费者有哪些建议?
  张海姣:人身保险产品种类很多,大致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偏重投资理财的新型人身保险。消费者需要先确认一下自己需要哪一类保险,或者根据自己的年龄、家庭构成和收入情况等,确定一个购买保险的顺序。一般家庭习惯有孩子之后,先给孩子买一份保障。但是从风险防范角度来说,家中主要收入来源者是最需要保险的,应该先给顶梁柱买一份意外伤害险、定期寿险或者终身寿险,健康险等,然后再考虑孩子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具体到每个家庭的保障方案,可向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人详细咨询,并可以索要书面保险条款,做到提前了解,心中有数。
  如果决定投保,消费者需要填写人身保险投保书,上面有保险公司需要了解的全部信息,一定要认真如实填写,否则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拒赔,产生纠纷而有违投保初衷。通常情况下,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后有10天的犹豫期,如果对产品不满意可以在此期限内要求退保。监管机构明确要求有些产品有风险提示告知书,建议大家认真阅读。一言以蔽之,建议您理性选择、认真投保、明白消费。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22日,由逾百年海外寿险经验的加拿大永明金融集团与实力雄厚的中国光大集团携手组建,总部设在天津,是中国北方第一家合资寿险公司。
  自成立以来,光大永明人寿实现了快速而稳健的发展。目前,公司已相继在天津,北京,浙江,江苏、上海、广东、重庆等一线省市开设分支机构,经营地域覆盖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以及中西部地区,并开拓了代理人,银保、团险,高端理财,电话行销等多种销售渠道。
  2009年7月,光大集团与永明金融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对光大永明人寿进行战略重组和市场重新定位。重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将从12亿元增加至30亿元,并引进新的战略投资伙伴。未来,光大永明人寿将以本土金融企业的身份,最大程度地利用各方股东的优势资源,快速发展,不断提升市场地位。同时,公司将继续秉持。诚信正直,以客为尊,追求卓越,创造价值的核心理念,帮助更多客户实现终生的理财保障。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3/view-7411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