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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缴纳新车船税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刘 佐

  
  2006年12月29日,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将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合并为车船税,中外企业、个人统一适用,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那么,应该如何理解、适用新的规定呢?
  小雨是个有车族,一天在看报纸时,无意中发现了关于车船税的新闻,心头不禁一愣:这是什么税?我又要掏腰包了吗?
  
  新规有新约
  
  车船税通常是指对车辆、船舶的拥有者或者使用者定期征收(通常按年征收)的税收,不包括在销售环节或进口环节一次性征收的税收。它并不是一个新征税种,《暂行条例》只是把原来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合并征收而已。
  
  收缴主体不相同
  2007年1月1日以前,像小雨这样的车主,每年都要到银行分别缴纳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新规定出台后,小雨每年只需缴纳一次车船税即可。不同的是,《暂行条例》规定,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而银行一般不再办理此项业务。
  
  缴税时间有变化
  根据规定,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辆、船舶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纳税人没有按照规定到车辆、船舶管理部门办理应税车辆、船舶登记手续的,以车辆、船舶购置发票所载开具时间的当月作为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没有办理车辆、船舶登记手续且无法提供车辆、船舶购置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购置的新车辆和船舶,购置当年的应纳车船税税额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税额定标准
  
  既然车船税并非一个新征税种,小雨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她现在想知道的是:新的车船税应该怎么缴?标准是什么?她所拥有的一辆价值15万元的宝来车每年该缴税多少?
  根据《暂行条例》规定,车船税通常按照车辆、船舶的价值或者载客数量,载重吨位、排气量等征收。其中,载客汽车(包括电车)的税额标准为每辆每年60~660元:载客20人以上的大型客车,每辆每年480~660元:载客10人至19人的中型客车,每辆每年420~660元;核定载客9人以下的小型客车,每辆每年360~660元;排气量1升以下的微型客车,每辆每年60~480元。对于城乡家庭比较流行的摩托车,其税额标准为每辆每年36~180元。具体适用税额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会在规定的税额标准幅度以内确定。
  小雨的车显然适用载客汽车的第三档计税标准,但具体的缴纳数额,由于各地目前尚未制定具体税额标准,小雨可追踪查阅当地税务部门的官方网站。
  
  退免有依据
  
  
  了解完车船税的缴纳问题,小雨想知道,《暂行条例》有无优惠规定,是否存在退税、免税的情况?
  
  退税规定
  事实上,车船税主要是在使用交通工具时发生的税,因此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根据《暂行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以内,已经完税的车辆、船舶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请退还从车辆、船舶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本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但已经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辆、船舶,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免税规定
  对普通家庭来说,非机动车、符合规定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则可以免缴车船税。
  已经完税或者按照规定免征,减征车船税的车辆,纳税人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时候,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本年度车船税的完税凭证或者减免税证明。不能提供完税凭证或者减免税证明的,应按规定缴纳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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