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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基本准则主要变化及与国际会计准则差异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胡 欣

  【摘要】财政部于2006年2月发布的新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和38个具体准则组成),对原基本准则进行了修改,重新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下称新基本准则),新基本准则与原基本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相比较有诸多变化,应特别加以关注。
  
  一、新基本准则对比原基本准则的主要变化
  
  (一)总体结构有所变化
  原基本准则为十章,新基本准则为十一章,新增了“会计计量”一章;同时,第二章的名称由“一般原则”变更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突出了财务会计的目标是提供有用的信息。
  
  (二)增加了财务会计的目标
  即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的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三)对原基本准则中的“一般原则”作了较大修改
  原准则中规定了12项基本原则,其中包括7个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客观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致性、及时性、重要性、明晰性)和5个计量和确认基本原则(实际成本计价原则、配比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支出原则及谨慎性原则)。新准则变更为8个原则(客观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将“权责发生制”作为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不再作为一般原则,同时取消了“配比”原则和“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支出”原则;将“实际成本计价”原则作为会计计量属性,不再作为一般原则;将原“可比性”原则和“一贯性”原则合并为“可比性”原则;新增加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总体看,对原基本原则的变更、补充和完善,强调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弱化了可靠性。
  
  (四)对资产定义作了修改
  强调了资产是“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应该指出的是,新准则资产定义与2000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所作的资产定义相比,除了表述变得更为简洁外,本质含义没有变化。此外,新准则增加了资产确认的条件。
  
  (五)对负债的定义作了修改
  强调了负债是“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此外,新准则增加了负债确认的条件。
  
  (六)对所有者权益的定义作了修改
  指出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取消了所有者权益的分类,因为除了原来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外,所有者权益类项目还包括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少数股东权益。
  
  (七)对收入的定义作了修改
  原定义为“收入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营业收入”,新定义为“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强调了日常活动导致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同时改变了收入确认的条件,原准则为“企业应当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证时,确认营业收入”,新准则为“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由原来的注重形式转变为注重实质。
  
  (八)对费用的定义作了修改
  原定义是“费用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耗费”,现改为“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强调了费用是日常活动导致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此外,新增加了费用确认的条件: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且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
  
  (九)增加了利得和损失的概念,从而使利润的计算公式有所改变
  利润金额取决于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金额的计量。
  
  (十)对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作了修改
  强调了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原准则主要规定应编制“财务状况变动表”,目前的潮流是编制现金流量表;取消了财务情况说明书,因为财务情况说明书涉及的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等内容不宜通过会计准则来规范。
  
  二、新基本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差异比较
  
  新基本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下称《框架》)的主要差异有:
  
  (一)名称和法律地位不同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属于会计准则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国际会计准则中没有基本准则的说法,称为《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不属于会计准则的组成部分,而属于理论范畴。
  
  (二)目的不同
  新基本准则的目的是用来规范具体准则的制定;《框架》的目的是为外部使用者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所依据的概念提供理论支撑。
  
  (三)内容有所差异
  新基本准则分为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会计计量、财务报告、附则共十一章;《框架》的内容包括前言、引言、财务报表的目标、基本假设、财务报表的质量特征、财务报表的要素、财务报表要素的确认、财务报表要素的计量、资本和资本保全的概念等九部分;我国基本准则缺少了资本保全的内容。
  
  (四)基本假设不同
  新基本准则包括会计主体、会计分期、货币计量和持续经营等四个假设;《框架》只有权责发生制和持续经营两个假设,究其原因,按照葛家澍教授的说法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之所以不提它所遵守的基本假设,可能是因为在市场经济中,这几项基本假设已是不言自明、人人皆知的前提。”
  
  (五)财务报表的质量特征不同
  新准则有8个原则:客观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含一致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框架》则有11个原则:相关性、可靠性、可比性、可理解性、重要性、中立性、客观性、完整性、谨慎性、实质重于形式、及时性,比我国的基本准则多了可靠性、中立性和完整性。
  
  (六)财务报表的要素有所不同
  新基本准则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个要素;《框架》为资产、负债、权益、收益和费用五个要素。这里的“权益”相当于我国的所有者权益,“收益”则包含收入和利得;缺少“利润”要素,是因为它是收益与费用计算的结果。我国多了“利润”要素,是因为我国长期以来一直以利润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在企业管理中有着重要的运用,如果缺少利润要素,不利于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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