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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金融精准扶贫的现状及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尘永魁

  “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未来五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得以解决。金融是促进农村人口脱贫致富的重要力量,金融精准扶贫应找准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着力点,将产业扶贫和带动贫困人口脱贫有机结合,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为按期完成脱贫任务、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一、当前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现状
  (一)政策宣传到位
  以某县为例,制定了金融精准扶贫方案,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服务对象,通过对辖内贫困乡镇的走访,积极搭建金融机构与贫困人口对接平台,督促引导金融机构扶贫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加大金融扶贫信贷投放力度。通过扶贫金融政策、扶贫信贷产品、信用意识等方面的宣传,增进贫困人口对金融服务扶贫政策的了解,增强其运用现代金融工具的能力。
  (二)合作社带动脱贫
  如某县天祥罗汉参专业合作社是全国唯一拥有罗汉参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的专业合作社,集罗汉参种植、加工、销售为一体,产品畅销十几个省市。合作社采取“六个统一”,做好对贫困户的精准扶贫工作。即统一种植、统一签订合同、统一技术培训、统一购买农资、统一产品收购、统一盈利分红,不仅提供种子、种植技术,还包销产品,解决农民“卖难”问题,使贫困户很快脱贫致富,在“输血”的同时增强贫困户“造血”功能。目前发展社员1026个,注册资金1032.8万元,基地种植面积3200多亩,扶贫贷款50万元,与5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就业脱贫协议,年人均增收800余元。
  (三)金融扶持脱贫
  如某县农商行面向贫困户实施“富民农户贷”,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基准利率5万元以下,期限3年的“免抵押、免担保、政府贴息”的贷款;面向新型穿凿经营主体实施“富民生产贷”,按照每带动一户贫困户脱贫可获贷款最高5万元的标准,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政府贴息3%,最高额度30万元的贷款。目前已对67贫困户进行了评级授信,发放贷款245万元,对2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了评级授信,发放贷款150万元,带动贫困户203户。
  (四)光伏扶贫
  对贫困乡镇、村庄实施家庭分布式电站工程,每户装机容量约为2.5KW,共计安装5万余户。电站及发电收益均归贫困户所有,在20-25年内每年为贫困村和贫困户提供稳定的现金收入,2年内确保所安装贫困村和贫困户实现脱贫。
  二、金融支持精准扶贫中存在的问题
  (一)从个人的层面看,贫困对象难以识别
  一是贫困人口数量多。如某县110万人,贫困人口12万人,贫困发生率高,需要扶贫的人口规模大。二是贫困程度难以鉴定。由于农民收入渠道多且难以核算,要把贫困家庭贫困程度进行排列并作比较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三是贫困户鉴定后矛盾增多。精准扶贫实行差别扶持政策,贫困户将享受到的政策扶持增多,这样同镇同村村民,本来贫困富裕程度相差就不太大,利益的不均让农民产生不平衡心理,在利益问题各不相让,容易产生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二)从集体的层面看,扶贫产业找点难
  利用特色产业扶贫帮助贫困户实现脱贫致富十分困难。一是由于种养殖业周期长,产品市场行情可预见性不强。生猪养殖就是典型的例子。二是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差和观念落后是致贫的关健因素。大多贫困村因地处偏远、经济落后,稍有能力的青壮年大都选择了外出务工,留在家中的几乎都是老弱病残,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用发展特色产业引导贫困户脱贫就变得难上加难。
  (三)从辖区层面看,扶贫资金难以统筹
  开展精准扶贫,实施扶贫开发,资金投入是保障。一是县级财政有限,扶贫资金投入不足。如某县2015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万人,而现有的扶贫资金十分有限,难以实现全覆盖,财政扶贫实施难度很大。二是农民稳定收入来源不足,产业培育投入大。如某县人口稠密,土地又相对较少,多年来一直未能形成强有力的竞争优势,产业收入效益较低。三是资源区域性贫困问题仍很突出。多数贫困村属于区域性贫困,资源匮乏,区域性越贫困,这些地方生产生活条件十分恶劣,交通闭塞,信息不畅,导个体贫困问题致更加突出。
  三、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对策和建议
  (一)争取税收优惠
  金融机构对扶贫小额贷款执行涉农贷款特别优惠利率,低于普通商业贷款利率50%左右。大量扶贫小额贷款的投放,势必会减少业务经营收入。建议有关部门出台金融扶贫优惠政策,对贫困地区金融机构发放的扶贫贷款予以营业税和所得税减免优惠,降低金融机构金融扶贫惠农负担。
  (二)建立奖补机制
  作为金融扶贫主体,涉农金融机构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投入了巨大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却不能获得有效的补偿。建议地方财政对涉农民生信贷、扶贫小额信贷设定工作目标,建立财政奖励、补偿机制,鼓励和促进金融机构金融支持“精准扶贫”的积极性。
  (三)给予再贷款支持
  近年来,某县大部分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中可用资金全部储备为信贷资金,新增贷款全部用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由于区域劣势,现有信贷资金储量不能完全满足产业发展、实体经营、基础建设、民生项目等日益增长的融资需求。建议协调有关扶贫专项资金汇划、支付结算等优先通过农信社进行,进一步增大支农再贷款释放量,有效解决扶贫资金不足的矛盾。
  (四)放宽监管指标
  扶贫小额贷款支持对象主要是种植、养殖、加工等涉农产业,因其产业效益低、抗风险能力弱、农户信用意识差等原因,很容易导致扶贫小额贷款逾期,不能按期偿还。为了确保金融扶贫长效开展,建议监管部门适当放宽农户不良贷款容忍度。
  (五)优化信用环境
  与地方金融局、银监局、公安局、法院紧密联系,共同组织宣传、联合学习等活动。地方政府建立政银企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地方协调机制。做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信息收集、分析通报工作,投诉处理得到要有效解决,宣传教育要得到广泛认同,金融消费者权益意识和金融机构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意识要不断增强。加强政策引导和诚信教育,充分利用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宣传个人征信的重要性,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道德等手段惩戒失信行为,进一步提高公众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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