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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企业增值税影响因素分析模型的建立及应用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韦欣宏 韦浩良 陈长英

  连锁经营的商品零售企业以其独特的进销存流转模式区别于生产型企业,其增值税税负率存在较大的波动性。本文拟结合连锁经营的商品零售企业独特的业务情况,对原有的增值税税负率计算公式进行推导和扩展,建立一个包括多个增值税影响因素的新的分析模型,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有利于商品零售企业改进自身税务状况的建议。
  
  一、增值税影响因素分解
  
  根据税法规定,增值税税负率计算公式如下:
  增值税税负率=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值税应税收入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一进项税额转出)
  +净留抵额]÷增值税应税收入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净留抵额)÷增值税应税收入  (1)
  由于大型商品零售企业销售实现速度快、信誉好、资金周转能力强,其与商品供应商之间往往采用赊销的方式进行购销。在赊销模式下,商品零售企业的进项税额主要由以下几方面构成:采购商品的成本所承担的进项税额,连锁商店运营所耗费的固定费用承担的进项税额(如水、电),当期进销不匹配的时间差(以下简称为时间差),其他特殊变化因素。正常情况下,当期购进的商品在当期收货付款,取得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是税务局认为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并在当期实现商品销售,该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视为进销匹配。而在赊销模式下,赊销付款期约定在一定时间范围之内(可能是30天之内,45天之内,60天之内等等),供应商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时间处于有弹性的变动幅度内,这就造成了两种进销不匹配的情况:一是已销未抵,指购进的商品当期已在运营的商店内实现销售,而这些商品的增值税发票尚未取得,无法抵扣;二是已抵未销,指购进的商品已经取得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但对应的商品并未实现销售,抵扣的该笔进项税额并非是对应商品的。根据上述情况,上面的增值税税负率的计算公式(1)可以扩展成:
  增值税税负率={增值税应税销售收入×销项税率-[(进项采购成本×进项税率)+固定费用进项税额+时间差+其他特殊因素]+进项税额转出+净留抵}÷增值税应税销售收入  (2)
  从理论上看,进项采购成本等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与应税商品销售毛利之差,则上述公式可转化为:
  增值税税负率=销项税率一进项税率+毛利影响税负率一固定费用进项税占比一时间差占比+进项转出占比+净留抵占比  (3)
  其中,毛利影响税负率为“毛利率×进项税率”,忽略其他特殊因素的影响,固定费用进项税占比、时间差占比、进项转出占比、净留抵占比均指占增值税应税销售收入的比重。
  
  二、增值税影响因素分析模型的建立
  
  根据公式(3)的分解可以进一步细化可量化的影响增值税的因素:影响销项税额的因素包括应税销售收入、商品销售结构(各种不同税率的产品的销售占总销售的比率)。影响进项税额的因素包括采购额、进项商品结构比例。影响毛利影响税负率的因素包括应税销售收入、加价比例、采购额、进项商品结构比例。影响净留抵占比的因素包括应税销售收入、上期留抵税金、当期留抵税金。影响固定费用进项税占比的因素包括水、电的固定进项税额、其他商场运营所必需的固定费用的进项税额、应税销售收入。影响时间差占比的因素包括已销未抵的时间差、已抵未销的时间差、应税销售收入。进项转出占比的影响因素多为偶然性因素,不做定量描述。
  根据以上分析可建立以下增值税影响因素分析模型。设:(1)A为增值税应纳税额;B为当期增值税应税销售收入;b1为17%税率的增值税应税销售收入;b2为13%税率的增值税应税销售收入;b3为零税率的增值税应税销售收入;b4为其他增值税应税销售收入;“B=bl+b2+b3+b4”;C为增值税税负率;则“C=A÷B”。(2)d为销项税金;dt为17%税率的销项税金;d2为13%税率的销项税额;d3为其他销项税额;“d=d1+d2+d3”;E为销项税率;则“E=d÷B”。(3)f为进项税额;f1为17%税率的进项税额;f2为13%税率的进项税额;f1为7%税率的进项税额;f4为6%税率的进项税额;f5为4%税率的进项税额;g为当期应税进项金额;“g=f1÷0.17+f2÷0.13+f3÷0.07+f4÷0.06+f5÷0.04”;H为进项税率;则“H=f÷g”。(4)i为进项税额转出;J为进项税额转出占比;则“j=i÷B”。(5)k为净留抵税金;k1为上期留抵税金;k:为当期留抵税金;“k=k2-k3”;L为留抵税金占比;则“L=k÷B”。(6)m为毛利;o为毛利率;“o=m÷B”;P为毛利影响税负率;则“P=oxH”。(7)q为固定费用进项税额;q1为水进项税额;q2为电进项税额;q3为其他固定费用进项税额;“q=q1+q2+q3”;Q为费用进项税占比;则Q=q÷B。(8)r为时间差;r1为已销未抵;r2为已抵未销;“r=r1+r2”;R为时间差占比;则“amr÷B”。综合上述公式,依据公式(3)有:
  C=A÷B=E-H+J+L+P-Q-R  (4)
  
  三、增值税影响因素分析模型的运用
  
  企业可以选择零售行业同期或本企业上年同期的增值税税负率数据以及公式(4)中各因素进行对比分析。由于增值税应税销售收入的变化引起的差异可以直接从“C=A÷B”中观察。B对公式(4)中其他因素的影响比较直观,且影响方式相同,故在此不作赘述。深入研究可知,影响增值税应税销售收入的因素包括季节、节假日、天气变化、消费习惯、收入水平、学期始末、交通情况、同业竞争情况等不可量化因素。而可量化因素分析如下:
  当E相对于行业同期或上年同期偏大时,考察商品销售结构。当d2÷d1比例下降时,表示农产品的消费需求减少或是17%销项税率的商品的需求上升。进一步结合影响B的因素的变化情况确定具体影响情况。倘若是纯粹消费倾向的改变可以根据d2=d1比例适当调整采购计划。当d2÷d1比例下降时,即1 7%销项税率的商品的销售额增加时,增值税税负率提高是合理的;反之当E偏

小时则作相反考虑。当H相对于行业同期或上年同期偏大时,考察进项商品结构比例。当f2÷f1比例上升时,表示农产品的采购比例增加;若是f4÷f1,f5÷f1的比例上升,表示从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处的采购比例增加。进而再比较f2÷f1与同期d4÷d1的增长幅度。若是二者增长幅度差异较大,甚至相反,则意味着进项结构不合理,采购的商品与消费者需求存在倾向上的偏离,必然造成某些商品的大量积压,此时应当及时调整采购计划,或是进行针对相关产品的降价促销活动;反之则作相反分析。当J相对于行业同期或上年同期发生较大差异时,考察J÷H的变动情况。集中考察内部成本控制方面是否存在漏洞,对进项票据的管理是否存在问题,与供应商的协议是否很好地争取了自身利益,是否存在个别人员因业务素质不高或疏忽而造成的错误,或是存在某些违规操作。当L相对于行业同期或上年同期发生较大差异时,首先应观察是否由于大额上期留抵造成,倘若不是,则应考察企业内部是否存在压票现象。若是正常经营情况造成的大额净留抵以及税负率降低属于正常情况,但仍应注意商店营运情况是否理想,注意长短期税务筹划的合理安排。当P相对于行业同期或上年同期发生较大差异时,除去H和B的影响,商品加价幅度是否进行了调整,不同产品加价是否合理都对毛利率有直接影响。这个值的变动情况应当与c的变动极为相似才是合理的。当Q相对于行业同期或上年同期数据偏大时,说明商店营运部门对成本费用的控制不佳,或是与当期相匹配的进项税额未能及时抵扣,此时应加强费用类进项发票的取得与抵扣的管理。Q的变动与c的变动是简单而直接的一一对应关系,而Q与E应当是反向的变动关系。倘若不符,极可能是会计工作流程中的记录失误。当R相对于行业同期或上年同期数据偏大时,注意观察存货周转率是否降低,是否有大量库存积压,若是,应为已销未抵造成的时间差。那么,再考察同期的E是否偏大而H偏小,若是,则为正常的经营情况造成的时间差。同时考察应付账款的数额及账龄情况,若是应付账款数额大,极有可能是已抵未销的时间差造成的影响,则必须注意采购的商品是否符合市场需求,或是考虑开展一系列推广促销活动。当R相对于行业同期或上年同期数据偏小时则作相反考虑。
  依据模型细化的因素,笔者针对连锁经营的商品零售企业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利用公式(4)中各因素各自的环比变动数据综合归纳各因素变动的趋势。例如利用Et÷Et-1及d2÷d1的长期变动数据归纳销售结构的变动情况,为采购部门的采购安排提供客观依据。二是在会计信息系统中设置费用类进项^比的安警戒线。一旦Q的值超过正常变动的范围,应及时进行内部成本费用控制的检查,加强营运人员的培训,查找导致费用占比变动的原因,明确是否新采用的某些操作方法或流程已大大减少成本费用的开销,而实际的制度安排未做及时调整。三是加强财务部门、税务部门与采购部门、营运部门之间的信息互动和数据协调。采购部门的采购系统与财务部门的信息系统往往互不相干,无论在系统设置或是数据指标上都缺少可比性。财务部门与采购部门的人员在彼此系统中互无权限,二者如能互通有无互补短长,无论对于企业经营业绩还是节税增利都有利。例如:财务部门将当期f2÷f1与同期d2÷d1数据的对比分析情况及早通知采购部门,采购部门就可以从中了解进销的配比情况,掌握实际的商品供需情况,以利于之后进行采购计划的调整。而采购部门预拟的采购计划数据应在实施前与财务部门进行沟通,财务人员通过预估数据的计算,不仅能事先掌握进项金额的变动方向,更能提出建议使得进项的进入步骤按照最有利于整个企业的情况开展,降低税务成本;也能给采购提出合理的建议,使采购的商品的利润实现情况加快。四是完善进销数据库,提高进存销计量的精确性,降低税务检查成本。根据上述模型逐步深入分析增值税税负率变动的具体影响因素,合理解释税负差异产生的原因,尽量降低税务检查的成本,为企业创造利润。如确切计量商品从购进、取得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到实现销售、确认销项的匹配数据,准确掌握构成R的两种时间差。通过应付账款的分析,连同采购、财务部门一起控制商品流转速度,缩小时间差造成的税负率波动情况,创造税负稳定合理的良好状态,从而力求博弈的最优结果。五是合理调整加价比例,做到上下皆知利润情况,共同为利益最大化而奋斗。企业中往往只有制定价格的部门以及少数员工了解企业的利润情况和价格底限。这就造成价格制定的相对垄断性,进销的相互脱节,无法快速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情况,尽可能地赚取利润。若能做到上下互动,财务部门提供毛利调整幅度,销售等部门提供销售实现情况,采购或价格制定部门根据反馈的信息制定加价的调整方案,就能更好地协调整个企业的步调。
  (编辑 夏娜)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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