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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翱将翔 弋凫与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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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曰鸡鸣,士曰昧旦。子兴视夜,明星有烂。将翱将翔,弋凫与雁。”这出自《诗经・郑风・女曰鸡鸣》的诗句,描写了2500多年前一对夫妇晨起时的絮语。妻子说:鸡叫了。丈夫说:天还没亮呢。妻子又说:看天空中,启明星多么灿烂。丈夫答道:该去弋猎那翱翔的凫雁了。
  诗中所说的“弋”,是一种古老的射猎方式。弋射又称作“缴射”、“弋”,简单地说,就是用系着绳子的箭射猎飞鸟,它是以箭矢的牵引把绳子抛射到空中,靠绳子束缚飞鸟脖颈、羽翼的办法来获得猎物。弋射早已失传,不过,考古工作中发现不少与弋射有关的图像和实物,为我们了解这种古老而神秘的射猎方式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湖北随县战国曾侯乙墓出土的一个衣箱盖上,其装饰性图案中有弋射画面(图1)。该衣箱盖以黑漆为地,绘朱色花纹,画面中有左右相邻的两株大树,树干挺直,枝叶繁茂,猎人立于两树之间,佩剑张弓,仰头弋射,一只大鸟脖颈处拖着长长的绳子从树上坠落下来。
  
  河南南阳靳岗村汉墓画像石上也有一幅弋射图(图2),天空中大雁列队飞行,画面下部,前面的猎人援弓弋射,带绳的箭矢已弋中一雁,使其脱离行列掉落下来,后面一人手提猎物,昂然阔步,高歌行进,收获者喜悦的姿态跃然石上。
  
  成都市郊汉墓出土的画像砖上(图3),亦描绘有生动的弋射场景。该画像砖的图案分为上、下两段,上段为弋射图,下段为农田收获图。弋射图中,两射者坐于池塘岸边,池塘里鱼鸭畅游、荷花盛开;池塘上空,群雁高飞。两射者均左手握弓、右手控弦,右侧一人倾身瞄向远方,左侧一人仰面欲射头顶飞过的雁群。在射者身旁,各放置有一个带提梁的架子,连结着绳索。画面中猎人的身姿富有动感,手中的弯弓也极具张力,可谓动静相生,意境绵长,透射出清新的田园气息。
  
  人类使用弓箭的历史非常悠久,在长期的实践活动中创造了多种多样的射箭方式,如骑射、立射、跪射、弋射等,而弋射可能是其中最为特异的一种了,这不但因为所用的工具有所不同,还因为射猎的方法也有了很大变化。弋射的基本装备除了箭矢和弓弩外,长绳也是不可或缺的,此外,还有一些辅助性的器具。
  弓和弩均可作为弋射时发射箭矢的工具,不过用于弓和弩的弋射之矢有各自的称呼。《周礼・司弓矢》将箭矢分为八种,说:“凡矢,枉矢、矢利火射,用诸守城、车战;杀矢、矢用诸近射、田猎;矢、矢用诸弋射;恒矢、庳矢用诸散射。”汉郑玄注曰:“此八矢者,弓弩各有四焉。枉矢、杀矢、矢、恒矢,弓所用也。矢、矢、矢、庳矢,弩所用也。”可见,弋射用的箭矢有矢、矢两种,矢用于弓,矢用于弩。四川新都、江苏邳县冯庄、广东四会鸟旦山等地的战国和汉代墓葬中,曾发现一种特殊的箭镞,这种箭镞的前半部分与一般箭镞相同,但在铤上却多了一个钮孔,很明显,钮孔当为结绳所用。弋射最大的特点就是矢上系绳而射,由此可以推断,这类箭镞当是弋射时所用。
  弋射箭矢上所系之绳称为缴。《淮南子・说山训》云:“好弋者,先具缴与。”缴是由生丝合成的,《说文解字》:“缴,生丝缕也。”沈从文先生在《中国古代服饰研究》一书中记述:“长沙战国楚墓出土文物中,有几件保存极其完整的弩弓,机臂全份具备,且有各种只宜射猎小鸟兽用的细小箭头。常见有箭镞上洞穿小孔的,同时又发现一些用途不明丝线团子,附于一件保存比较完整的弓旁,发掘者以为这两个丝线团是修补弓弦的‘备弦’。如把出土实物和图像文献结合印证,可明白线团实为缴应用的。”无独有偶,江苏邗江胡场等地的汉墓中也发现有类似的丝线团,它们都是用于弋射的箭缴。
  弋射时,射出去的箭缴要防止被飞鸟带走,也必须考虑回收的方便,如同放风筝要有收线的工具一般,这就要发挥“”的作用了。《史记・楚世家》云:“若王之于弋诚好而不厌,则出宝弓,新缴。”“”亦即“”,《说文解字》:“,以石箸弋缴也。”就是弋射时在绳端坠石。的使用,有一个发展完善的过程。早期的,可能只是将箭缴缠在石块上,使飞禽不致将其带走。后来,逐步具有方便卷收的功能,其质地也不再局限于石质。比较完善的,应是一种类似辘轳的绕缴设备。成都百花潭出土战国铜壶上的弋射图像(图4),箭缴的后部连接着固定于地面的半圆形的,应该已具有绕缴的功能。成都市郊汉墓出土的弋射画像砖上,可以看到绕缴工具有了明显的进展,其为纺锤形,似是木轴,而且是四个线轴并排固定于特制的架子上,上有提梁,使用时可把架子固定于地面,行动时携带也很方便,这显然极大地提高了弋射的效率。
  
  弓箭是初民的一种重要生产工具,制作一把良弓往往要花费很长时间。古人使用弓箭是十分讲究的,对于弓箭的保护也是很重视的。古代射箭者,除了随身携带弓矢外,一般还带有护指、护臂和弓衣。护指的使用,是便于拉弓和放弦,护臂是为了便于操作,防止弓弦弹伤,弓衣主要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弓箭。在弋射活动中,这些装备也应该是具备的。
  前面已经提到,弋射并不是以箭头直射的方式射猎飞禽,而是靠箭缴束缚飞鸟脖颈、羽翼的办法来获得猎物,箭头只是起到一个牵引绳索的作用。由于这种古老的射猎方式早已失传,今天的人们恐怕很难理解弋射的操作过程。
  初看起来,弋射之法的确有点匪夷所思,但文献资料与考古发现均表明,古代的弋射正是如此,表现出与众不同的鲜明特点。《新序・杂事》说:“鸿鹄……不知弋者选其弓弩,修其防翳,加缴其颈。”这里说,缴的作用是“加”在飞鸟脖颈上的,应即缠绕在颈部,而不是以箭矢直射之。《说苑・敬慎》也说:“鸿鹄飞冲天,岂不高哉,缴尚得而加之。” 又班固《西都赋》:“鸟惊触丝,兽骇直锋。”张衡《西京赋》云:“弋高鸿,挂白鹄。” “触丝”和“挂”,显是指矢丝挂于鸟之上,这些足以说明,弋射是靠缠绕、束缚之法捕获猎物的。
  另一方面,从出土文物上的弋射图像,能够更直观地了解弋射的方法。仔细观察前文所举出的几幅弋射图可以发现,在这些图像中有一点表现得十分明白,即猎人发射到空中的箭矢,并没有直接射中猎物,而是箭缴缠绕于飞鸟的脖颈处,箭矢只是起到了牵引绳子的作用。这不同时代、不同器物上的弋射画面,应该说真实地反映了弋射的情景过程,再现了弋射的基本特点,由此可见,束缚飞鸟长颈、羽翼的办法,是正确的弋射之法。
  弋射的对象,主要有雁、野鸭、天鹅等飞禽。《诗经・郑风・女曰鸡鸣》云:“弋凫与雁”,凫,《辞海》解释:“动物名,泛指野鸭。”雁即常说的候鸟大雁。鸿和鹄也经常出现在弋猎的名单上,《孟子・告子上》有:“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思援弓缴而射之。” 《战国策・楚策》说:“黄鹄……不知夫射者,方将修其卢,治其缴,将加己乎百仞之上。”鸿,是古时对雁一类大鸟的泛称,鹄即今天所说的天鹅。此外,弋猎的对象还有驾鹅、、鹤之类。《列子・汤问》言 “连双于青云之际”,司马相如《子虚赋》说:“微出,纤缴施,弋白鹄,连驾鹅,双下,玄鹤加。”是一种似雁而黑的禽鸟,驾鹅,其实就是野鹅。可见,雁、野鸭、野鹅、鹤、天鹅之类的飞禽是古人弋猎的主要目标,并且,从弋射的特点来考虑,这类飞禽体形较大,有长颈,相对来说容易弋获。
  在长期的射猎实践中,古人曾总结出了许多弋射规律,并且形成了系统的理论,据《汉书・艺文志》记载,当时流传有《蒲苴子弋法》四篇。蒲苴子是战国时期楚国人,历史上一位著名的弋射能手,《列子・汤问》说他弋射时“弱弓纤缴,乘风振之,连双于青云之际”。《淮南子・览冥训》说他能“连鸟于百仞之上”,《说苑・谈丛》更是夸张地说:“蒲苴修缴,凫雁悲鸣。”不管怎样,可以看出他弋射的技法的确十分高超。
  显然,弋射可以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不过,与其他射猎方式比较,很难说它有什么优势可言,因此,在经济意义的背后,弋射的盛行也许有更为深层的推动力。
  中国有一种古老的礼节,叫做挚礼,传说由舜所创制,就是拜访他人时携带物品的礼节,类似今天说的见面礼。挚,执也,不同身份地位的人,所携带的物品是不相同的。《周礼・大宗伯》载:“以禽作六挚,以等诸臣:孤执皮帛,卿执羔,大夫执雁,士执雉,庶人执鹜,工商执鸡。” 羔和雁又被称为 “二生”,需要活着赠送。在古代婚礼程序中,雁更是不可或缺的物品。据《仪礼・士昏礼》记载,一门婚姻,从男方委托媒人提亲到迎娶新娘,共有六个环节,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除纳徵外,其余五个环节都要用雁作为礼品。这是因为雁是候鸟,以北方为居,但又随着季节的更替而“木落南翔,冰泮北徂”,古人认为它能顺阴阳往来,而男为阳,妇为阴,于是有妇人从夫之义,被作为重要的聘礼。此外,雁也可用于祭祀。秦汉时期,有专门掌管弋射的职官,秦代称为“左弋”,汉武帝时改称“飞”,并设有专门从事弋射活动的禁苑,当时“纺缴,弋凫雁,岁万头,以供宗庙”。弋射这种射猎方式的活跃,也许正与挚礼、婚俗及祭祀活动的需求大有关系。
  从文献资料及目前出土的有关文物、图像来看,战国和汉代是弋射活动比较盛行的阶段。由于经济意义比较有限,随着社会的变革,弋射实际上更多地成为了一种娱乐的手段,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弋射活动的延续状况。弋射所需装备比较复杂,技巧性很强,这对射猎者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并且也使得这种射猎活动难以广泛普及。汉代之后,弋射趋于衰微。到了唐代,关于弋射的记载已经比较少见;宋代以后,这种古老的射猎方式逐渐消亡。
  有意思的是,在古人眼里,弋射不仅是一种射猎的方法,而且可以引申阐发许多现实问题,颇具思辨色彩和哲理性。《论语・述而》:“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是说孔子只钓鱼而不撒网,弋射时只射飞鸟而不射宿鸟,这与不“涸泽而渔,焚林而猎”的节用留余思想颇有一些异曲同工之妙。《史记・楚世家》载:“楚人有好以弱弓微缴加归雁之上者,顷襄王闻,召而问之。”弋者向顷襄王提出了 “王何不以圣人为弓,以勇士为缴,时张而射之”的治国方略。由此可见,弋射这种古老的射俗,在长期的发展流传中,已不但是一门需要高超技巧的射猎方式,而且承载了丰富的人文理念,蕴藏了深厚的文化内涵。弋射虽然早已消亡,但它却以其鲜明的特色在历史上留下了深深的印迹。
  
  (作者单位:郑州市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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