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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教师角色转变之探讨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西凤林

  随着新时期职业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职业教育教师也正不断实现角色转变。随着学生学习主体地位的确立,学生角色基本职责和学习方式的转变,教师角色的基本职责,也必须与时俱进地随之转变。
  一、旧传统教学角色的历史局限
  随着新世纪课程改革的推进,以及“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的最高宗旨和核心理念的确立和贯彻,对于教学角色及其职责、行为、作用的讨论空前广泛,空前深入。从社会学的角度说,角色是社会对具有特定身份的人的行为期望。角色体现着与人们的某种社会地位、身份相一致的一系列的权利义务和基本职责。传统的教师在扮演着先行者、有道者的角色。在欠发达的社会,对于求知的学生来说,教师是知识的占有者和传授者,是有道的偶像和道德的说教者,是有学问的尊者和活的教科书。在目前职业类学院传统教学中,学习就是“接受学习”,作为传统学生角色的基本职责应该说也是很明确的,甚至是唯一的;与之相应的,这时教师角色的基本职责,最传统最通俗的说法就是按教材教学生读书。
  近年来,我国的职业类学院教育模式相对传统和守旧。教师一切行动听指挥,已无昔日塾师那样的“课堂主宰者”的风光和自由。无奈的教师只能被动地且必须严格地执行教学大纲考试大纲课程计划,忠实地做向学生传授课本知识考试内容的教书匠。无奈的学生也只能是被动地接受教师灌输的书本知识、考试内容,成为被动的知识接受者、信息的容器、应试机械人。教学双方同在无奈地扮演着被动的角色,被动地履行着无奈的职责。教师只是既定课程的讲述者和传递者,学生只是既定课程的接受者和吸收者。
  二、教师应随新时期教学改革进行角色变化
  知识经济、市场经济的建立,信息社会的到来,推动着我国新世纪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新课程倡导民主、开放、科学的课程理念,不仅要求教师的观念要更新,而且要求教师角色要转变;要求“教师从过去仅作为知识传授者这一核心角色中解放出来”。当课程由专制走向民主,由封闭走向开放,由专家研制走向教师开发,由学科内容走向师生经验的时候,教师角色基本职责和行为方式的转变就成为新课程实施的关键因素。
  教师应该是受过教育专业训练的专业人员,相对于学生的学习来说,教师的职责和作用,与有文化的或没文化的家长,应该是大不一样的。作为学校教育的专业人员,教师应该是学生学习的很专业的促进者,并且在促进、推动、鼓励、激发学生学习的同时,教师还应该更多的履行其专业的职责,执行其专业的任务,施展其专业的特长,发挥其专业的作用。而具有这种职责、任务、特长、作用的角色,与家长作为“学生学习的促进者”的角色是有质的区别的。无论是过去和现在,学生的基本职责和任务都是学习。课程改革突出的是学生学习主体地位的确立和由被动学习接受学习转变为自主学习。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在新课程中,其基本职责和任务不再是过去的学习,更强调自主学习。“自主学习”既是新课程学生角色的基本职责和任务,也是新课程倡导的学习方式。相对于学生学习主体地位的确立,相对于学生角色基本职责和任务与学习方式的转变,教师角色也应该随学生的转而转,其基本职责和服务方式也应该依学生的变而变。相对于自己的服务对象,教师应该尽快地从传统的不合时宜的角色中解放出来,不仅要做学生学习的促进者,更要成为学生“自主学习”的服务者。
  三、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
  关注每一位学生的发展是实施职业教育的本质要求,是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宿。针对传统教学方式的明显弊端,应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新课程的实施,学生主体地位的确立,学生学习方式的改善,是以教师教学行为变化为前提的。教师应该依据改革的目标和服务对象的需要来确定自己的角色和职责,改变自己的服务方式。学生,是教师主要的服务对象。教师应该为“自主学习”的学生服务,教师应该服务于学生的“自主学习”。如何服务?从课程改革的角度、教学角色的发展变化来说,教师的职责和作用不仅仅是“促进学生学习”,更专业更本质的一种基本解读应该是――诱导学生自主学习。
  作为学习主体,学生更多的应该是自主学习。在课程改革中,教师要尽快地从传统的不合时宜的角色中解放出来,但这并不意味着教师角色、职责、作用的淡化乃至取消。有一种观点认为:“教学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师生始终是平等的,不存在谁指导谁的问题,教师并不一定比学生高明”。这种见解很明显是由课堂主宰走向了另一极端。特别是在职业教育阶段,教师的作用其实是很重要的,其职责也是很必要的。“诱导学生自主学习”既是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中教师角色的基本职责,又是教师为学生服务的基本方式行为方式;既充分肯定教师的专长和作用在于“诱导”,又明确突出“诱导”的目的在于实现“学生自主学习”。说“诱导”而不说“促进”,前文已作过探讨,“促进”是应该的,但这一概念太宽泛且诱导即为着促进。说“诱导”而不说“指导”“引导”等,则后者之意已蕴含在前者之中。“诱导学生自主学习”作为实施新课程的教师角色基本职责的一种基本解读,应该是千百万职业类学院教师可以接受、领会和操作的。
  教师要在充分认识和尊重学生主体地位的基础上,“诱导”学生热爱学习的志趣,“诱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真正发挥学生学习主体的作用,做学习的主人。一切可能的教育资源和手段,只要是有利于诱导学生自主学习的,教师尽可取之用之,服务于学生。职业教育课程改革试验正在艰难地推进,教师职责的明确与教师素质的提高,是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的实际问题。身为教师,和千千万万的职业类学院普通教师一样,期盼在为学生减负的同时,也能为教师减负,明确和简化自身的职责,和学生一起解放一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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