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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标注“新声韵”的一些粗浅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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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诗韵改革的深入人心,使用普通话声韵写作,已经为越来越多的作者、尤其是青年作者所青睐。这样,在新、旧声韵“双轨并行”的情况下。标注“新声韵”的问题也就自然而然地摆到了报刊编辑的面前。笔者拟结合研读《中华诗词》2008年第11期的所感所悟,谈谈自己的粗浅看法。
  
  一、什么情况下需要标注“新声韵”
  
  依笔者愚见,凡格律诗、词、曲必平处用上了旧仄今平字,或必仄处用上了旧平今仄字的,都必须标注“新声韵”。这里有几点需要注意:第一,所谓必平处用上了旧仄今平字,除了众所周知的旧入今平字,如第63页《北京奥运会开幕式感怀》之颈联出句“元首云集当看客”(专指加着重号字,下同),还应当包括旧读上、去声今读平声字,这种情况比较容易忽略。如第25页《一剪梅・圣火光临老龙头》之起句“五彩簇拥澄海楼”,即是旧上今平的一个例子。第二,必仄处使用旧平今仄字的情况较为少见,亦易疏忽。如第22页《绿渊潭》的结句“唯将春色储怀中”,“储”字旧平今上,恐怕因为少见,也就成了作者忘记标注“新声韵”的一个原因。第三。多音字须按义取声。对于旧声韵中同义平仄两读而在普通话中只读一声的,不必牵强附会地标注“新声韵”。比如第25页《出差路上》之“时听梦里妻儿语”,第26页《怀念刘益琥先生》之“去年曾叹相逢少”,标注“新声韵”皆成蛇足。第四,凡不符标注条件的一律不标。因为在新旧声韵比较中,除了旧仄今平和旧平今仄这两种情况而外,剩下的就是旧仄今仄和旧平今平了。当格律诗、词、曲必平处新旧声皆读平声,必仄处新旧声皆读仄声时。新旧声韵已经失去了区别,自然也就失去了标注的意义。如果硬要把它们贴上“新声韵”的标签,那么,许多脍炙人口的旧体诗、词、曲,如王昌龄的《芙蓉楼送辛渐》、张继的《枫桥夜泊》、张志和的《渔歌子》、李煜的《浪淘沙》以及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等,它们在用新声韵对照时也不违律,难道也要把它们当成“新声韵”吗?显然是毫无道理的。这样看来,在从第25页至第27页的《新声新韵》专栏中,除了前举两例外。尚有《雪夜》、《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礼赞》、《野味》、《电视机前》(其中的第一、二两首),以及《送别》、《闻南方旱情有作》、《雪梅》、《浣溪纱・晚归》等,也都不必标注了。当然,这种情况于初习者在所难免,但是编辑人员还是要细加区分的。
  
  二、标注“新声韵”之中的几个不能相混
  
  1、同一首诗(词、曲)中,用新声或用旧声不能相混。如果甲句用了新声。乙句却用了旧声,那就是采用了双重标准。比如,该刊开篇第一首,即第4页《水调歌头・望神舟七号》结句“来日‘神八’射,楼阁驻长空。”笔者检阅了手中所能检阅到的词谱,均标明“八”字处必平,“阁”字处必仄。而“八”、“阁”两个字却又偏偏都是旧人今平,如果稍稍留意,似乎混淆了新、旧声韵。我想,作者是诗坛大家、名家,决不会有此疏忽。唯望能尽快找到相关的词谱,以解释心中的疑团。
  2、同一诗题下的一组诗,各首之间新、旧声不能相混。因为标注紧接诗题,它应该统领标题之下的每一首诗。如第25页的《山乡秋色二首》,第一首颔联出句“天青飞白鹭”,“白”字旧人今平。而此处必仄,可知这首诗用的是旧声韵;而第二首颔联出句“风清合鸟意”之“合”字用新声避三仄尾,颈联对句“菊花丽似金”之“菊”字又用新声避孤平,可知用的是新声韵。这两首诗一用旧声韵,一用新声韵,却统一在一个诗题之下,显然是不够妥当的。另外。一组诗中一部分属于新声韵,另一部分属于可标可不标的,如第26页《电视机前》中的一、二首系不必标,第三首系新声韵,放在一个标题下,也不相宜。
  3、如果栏目名称标注为“新声新韵”,那么该专栏中各首诗之新、旧声韵不能相混。其理由同前,诗例已见前引,不赘。
  4、同刊(书)不能相混。某刊(书)如果标注了“新声新韵”,那么既不能漏标,更不能错标,以免误导。
  
  三、需要关注的其他问题
  
  1、关于破格。旧体诗、词、曲中,近体律、绝及词、曲都有一定的格律。既讲格律,写作中就须避免出律。如果某诗平仄声的出律偏偏在新旧声异读的关节之处,此时切勿轻言破格,以免陷声韵改革于进退维谷的尴尬境地。
  2、关于现代语音流变。汉字读音的变化,即使在当今的几十年中也不可免。它必然会反映到旧体诗、词、曲的写作中来。例如第31页《行船》之尾联“四海足迹漂已遍,博得云客雁名声。”“迹”旧读入声,这里看来似乎在当平声用。经查不同时期的工具书,1957年版《同音字典》和1978年版《现代汉语词典》皆读阴平,而2004年版《新华字典(第10版)》却读去声。三十年之中,读音已悄悄发生了变化。此类情况今后或许还会发生,给我们判断新声韵又增加了新的难度,不可不防。
  3、关于变调。诗歌不光是写给人们看的,更多的是写给人们读的。旧体诗、词、曲尤其离不开吟哦与吟诵。用今声写作旧体诗、词、曲也会面临吟唱的问题。而变调(主要是“一”“不”的变调)却是普通话语音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一’、‘不’在去声前都变读阳平,在非去声前都读去声,在末尾都读原调”,但“拼写时声调符号仍按原调标注”(见语文出版社《普通话读本》第123页)。对于这种实际声调与标注声调互相抵牾的情况。标注“新声韵”时如何处理,笔者希望得到专家们的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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