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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非药品冒充药品”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本刊编辑部

  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不是药品。
  药监部门介绍,经常有市民拿着一些非药品来投诉“药品”有质量问题,称其购买的“药品”不像宣传的那样有效,甚至还有一定的副作用。经调查,才得知其购买的是非药品。因此,市民在选购药品的时候,应先看清批准文号,凡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药准字”文号的药品才具有预防、治疗疾病的作用。
  
  药品与保健食品如何鉴别
  1.批准文号不同药品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而保健食品文号有“国食健字”“卫食健字”等。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要仔细阅读产品标签,查验是否印有保健食品统一标志(蓝色小帽子状)和卫生部发给的批准文号(“卫食健字”)。
  2.应用目的不同药品是用来防病治病甚至救命的,每种药品都是针对特定的疾病;而保健品主要用于身体功能的调节,没有治疗疾病的作用,凡是声称自己的保健食品有治疗作用或治疗效果,都是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
  3.执行标准不同国家规定药品应在GMP车间按照严格的《药品标准》规定的工艺要求实施生产;而保健食品实施的是其他产品标准。
  4.销售渠道不同市民百姓购买药品的渠道只有2种,一是到医院诊疗后配药品;其次则到药店或者网上药店购买非处方药品。其他销售药品的渠道均是非法的。
  全国只有27家合法的网上药店(见本期“药品安全百事通”栏目)。网上药店只能向消费者销售非处方药。
  合法药店可以看其是否持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悬挂在药店的店堂内。
  保健食品可以在药店、超市、食品店销售。
  所以,治病要用药品,莫让非药品耽误患者的病情。
  
  【编者注】购买药品有问题,请打电话96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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