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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摩用力 如药用量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种书涛

  摘要:通过查阅中医古籍有关对按摩手法及其用力大小的记载,及其与药物有关联的论述,并结合自己的临床经验体会等,对相关的因素进行分析、归纳和总结。揭示和阐明了中医按摩手法的用力并非越重越好,手法施用不得宜,滥用重手法,“非惟不能去病,而适以曾害”,甚至“则万难挽回矣”。按摩手法如用药,用力犹如药用量。应根据患者的整体情况,结合其手法特点,辩证施术,审慎用力量—手法剂量,要如同用药物的剂量,当大则大,当小则小,避免其过大与不及,即可避免产生不良反应和新的损伤,又可取得事半功倍之效果。
  关键词:按摩用力 力如药量 手法代药 手法剂量 用力分度
  【中图分类号】R244.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8-1879(2012)02-0058-02
  中医按摩疗法,是指医者在患者机体的某部位、经络、穴位等施以相应的规范性的手法,运动肢体关节、平衡阴阳、调理脏腑功能、祛除病邪、滑利关节等而防病治病、强身健体的一种治疗方法。是物理力学疗法。属外治法范畴。她与中药治疗、针灸治疗等一样,同是祖国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所用的方法不同而已,是祖国医学的一大特色治疗方法,同时又是最自然、绿色、方便的治疗方法。
  手法是中医按摩疗法达到防病、治病、强身健体的治疗手段。是一种规范的操作模式。而手法是通过力的要素大小、方向和作用点来完成的,即力的方向是手法的基本模式,是一种规范的、技巧性的基本运动形式,其各有特点,是手法的特点所在。而作用点是改变和达到作用目的的部位和处所,力是一个物体改变另一物体形态的作用,只有通过用力量的大小,即“手法剂量”的大小,及其所产生的能量作用大小来实现其治疗作用和达到防治疾病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虽然三者缺一不可,而按摩手法的用力量的大小就显得更为突出和重要了。
  笔者在多年的临床实践中深刻的体会到,事实也的确如此。如在临床上经常遇到这样的患者:前时因治腰扭伤而致肩关节疼痛,活动受限、肋骨骨折、腰椎骨骨折。另外在一些杂志上时有报道,治疗肩周炎造成肩关节脱位,肱骨骨折,治疗腰痛而造成胸肋关节错位,治疗腰椎间盘脱出而造成股后肌群肌肉损伤等,细细析之,无不因用力过重、过猛所致。又如明代医家张景岳曾在《类经?官能》篇中记述:“今见按摩之流不知利害,专用刚强手法,极力困人,开人关节,走人元气,莫此为甚......非惟不能去病,而适以曾害,用若辈者,不可不为知慎。”这也正是古代医家对滥用按摩手法的一种批评。在临床治疗中滥用重手法,不仅达不到预期的治疗效果,还可能加重病人的病情和增加新的痛苦。这同时也说明自古至今均存在着按摩手法治疗用力的误区、不规范和不科学现象,清代《正骨心法要旨》云:“但伤有重轻,而手法各有所宜。其痊可之迟速,及遗留生理残障与否,皆关乎手法之所施得宜,或失其宜,或未尽其法也”,又:“若元气素弱,一旦被伤,势已难支,设手法再误,则万难挽回矣。此所以尤当审慎者也。”这也说明了手法施用得宜与否对疾病的转归和产生不良反应的密切性和重要性。
  古有“用药如用兵论”,以类比用兵布阵的作战之道,论述、阐明了辨证用药、治病的原则及其重要性。如徐灵胎《医学源流论》“......故虽甘草、人参误用致害,皆毒药之类也”、“以草木之偏性,功脏腑之偏胜,必能知彼知己,多方以治之,而后无丧身殒命之忧。”又有推拿代药之说,如清代《幼科铁镜》之 “推拿代药赋”:“寒热性平,药之四性,推拿按掐,性与药同。用推即是用药,不明何可乱推”、“推上三关,代却麻黄、肉桂;退下六腑、替来滑石、羚羊。水底捞月,便是黄连、犀角;天河引水,还同芩柏、连翘”。这是用小儿推拿的手法,来代替作用相似的中药,并且用来形容推拿手法的治疗作用。又如,民国推拿家马君淑《推拿捷径》的“推拿代药骈言”:“宜按宜摩,寓有寒热温平之妙;或揉或运,同攻补汗下之功。”、“推上三关,温能发表;退下六腑,凉可除烦。”、“术施神阙,宛然导滞温脾;水取天河,不亚清心凉隔。”这都说明中医推拿手法的作用如同中药的作用,均须辨证应用。
  故此,由上所知,按摩手法如用药,用力犹如药用量。在临症时按摩治病并非用力愈重愈好,应根据患者的整体情况,结合其手法特点,辩证施术,审慎用力量—“手法剂量”,要如同用药物的剂量,当大则大,当小则小,避免其过大与不及,手法使用要得宜,使患者不感觉到痛苦而治愈疾病。正如《正骨心法要旨》云:“须心明手巧,既知其病情,复善用手法,然而治自多效”。否则救而不胜反受其殃,给患者增加新的损伤和痛苦,甚至造成难以挽回的严重后果。
  兹就按摩用力的量,即“手法剂量”。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浅谈个人之见。
  一、按摩用力原则。 《正骨心法要旨》云:“诚以手本血肉之体,其宛转运用之妙,可以已之卷舒,高下徐疾、轻重开合,能达病者之血气凝滞,皮肉肿痛,筋骨挛折与情志之苦欲也”又“法之所施,使患者不知其苦,方称为手法也”。《内经?至真要大论》云:“摩之浴之……适度而止”。这都说明了,在按摩施术时,用力应由轻至重,再由重转轻,轻重结合,刚柔相济,刚中有柔,柔中带刚,均匀柔和,持久有力,使力之作用深透而达于病所,扶正、祛邪、调整脏腑阴阳平衡,适度而止。使患者轻松怏然不知其苦,并且病痊、神安而体健。
  二、按摩得气。是指医者在患者某部位,穴位施术时患者所感受到的酸、麻、胀、重、酸痛、温热及经络感传等感觉或现象。医者所感受到的组织徐和、沉滞紧涩等感觉或现象,以及表情、呼吸言语、体位肢体、皮肤等组织的变化。是最基本的治疗效应表现,也是指导医师进行临床治疗用力的指标。得气则有效,气速至则速效,气迟至则效小而慢。否则效果不佳,或无效。
  三、按摩用力分度 指按摩用力量的大小,即“手法剂量”的划分标准。目前虽已有测量力的仪器,但由于人的个体差异而难于规定出统一的标准数字,故此我们在这里采用模糊数学方式将用力量分成轻、中、重三个不同的强度,以便于规范、区分力的大小和指导临床辩证应用。
  (1)轻度力:用力较小、较轻。达于表皮或皮下,患者稍有得气的感觉,医者观察到皮肤潮红、表情镇定泰然、体位自然安详、肢体不扭不挪、组织不紧不松、轻松自然、密切配合。此力轻松、舒适、柔和。犹如药物的一般常用最低剂量或再稍低一些的剂量。适用于年老体衰,妇幼体弱,形体消瘦,皮薄肉少,起病缓慢,脏腑偏衰,病位表浅,穴位表浅、敏感等耐受力差者。
  (2)中度力:用力适中,即介于轻度力和重度力之间。达于皮下肌层,患者有较强的得气感觉和反应,但能忍受。医者观察到表情稍紧张、呼吸稍欠平稳、组织稍有紧张、体位肢体无变动、能密切配合治疗。此力中等,深透沉滞、快然愉悦。犹如药物的一般常用剂量。适用于年轻体壮,形体肥胖,病势快急,脏腑偏亢,病位较深,肌肉丰满,取穴较深,关节僵直、粘连等耐受力较大,或病情较重者。
  (3)重度力:用力较大,达于深层组织、脏腑、筋骨等。患者有强烈的得气感觉和反应,强于忍受,但不痛苦。医者观察到其表情、呼吸、言语、组织、体位、肢体均有不同程度的变化或稍有轻微的闭气,但可密切配合治疗。此力较强,深透重着,术毕愉悦快然。犹如药物的一般常用最高剂量或再稍高一些的剂量。
  适用于用中度力也不得中病、力挫病势、抗抑病邪、解除病痛者或疾病顽重者。
  综上所述,只言大概而已,言不尽述。按摩手法剂量的应用是复杂的,我们在临证时要辨证施术,审慎用力量,要如同用药物的剂量,要避免手法用力量的过与不及,要做到《医宗金鉴》所云:“一旦临证,机触于外,巧生于内,手随心转,法从手出”。如是这样,不仅可以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减少对患者的不良反应和不必要的新的损伤和痛苦,还可省力、省时、提高疗效,并可收到事半功倍之理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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