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建筑业C202―1表通关秘笈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C202―1表)指标设置专业性强、填报难度大,诸如“建筑业总产值”、“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等指标常令初任建筑业企业统计人员费解不已。笔者根据多年从事建筑业统计专业经验,将C202―1表主要指标的填报依据和填报方法进行梳理,着重从“建筑业合同情况”,“建筑业总产值”、“竣工产值”和“从业人员情况”四个难懂部分进行讲解,以期对企业统计人员正确填报该表有所帮助。
  
  “建筑业合同情况”――关键词“直接”和“正式”
  
  “建筑业合同情况”部分共三个指标(代码为01―03),您在填报这部分指标时需要谨记两个关键词“直接”和“正式”。所谓“直接”强调的是合同需直接同建设单位(业主)签订,如果企业从其他建筑公司承包工程签订的分包合同,并不是直接同项目建设方签订的合同,不能填报此部分指标。“正式”强调的是签订合同需为正式文本合同或具有法律效应的协议,所以您在填报这部分指标时理应有所依,无效的合同和协议可无法证明您填报数据的真实性。
  
  按照合同签订的日期不同,又分为“上年结转合同”和“本年新签合同”。
  由于要填报“上年结转合同”,您应该把单位所签订的全部正式文本合同进行编号整理,记录合同编号、签订方、工程名称及内容、签订日期、开工日期、完工日期,本年工程完成进度、本年完成合同额等内容,便于进一步填报“建筑业合同情况”部分统计指标。
  公式:
  ①签订的合同额=上年结转合同额+本年新签合同额
  ②上年结转合同额=以前年度同建设单位(业主)签订的工程合同总价款-累计完成的建筑业总产值
  填报依据:报告期内企业直接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的各种正式施工合同文本(具有法律效应的协议)或施工合同管理台账。
  
  “建筑业总产值”――“其实只是细化分类”
  
  “建筑业总产值”部分共涉及11个指标(代码为04―14),由于指标既相互联系但又相互独立,可能您会觉得这部分内容是C202―1表中非常难理解的地方。其实如果您仔细查看指标涵义,会发现所有指标都围绕着一个中心“建筑业总产值”,各项指标只是从多角度对“建筑业总产值”进行细化分类。
  首先带您了解一下“建筑业总产值”。“建筑业总产值”是指建筑业企业自行完成的以工程预(概)算为依据,按工程进度计算的建筑安装总价值。这里您需要注意“自行完成”和“工程进度”两点:“自行完成”强调的是不管您单位承包工程的来源,只要是由您单位自行组织施工的那部分工程的工作量都应计入“建筑业总产值”。一般情况下,您单位承包工程后又分包给其他建筑公司,您单位向分包企业收取的有关费用计入本企业“建筑业总产值”,但分包企业完成的产值部分不能计入本企业的“建筑业总产值”;如果是您单位分包给一些零散的建筑业包工队(组),这些包工队(组)以小包工队形式从您单位分包部分工程,但不具备填报统计报表的基本条件,其完成的产值均应由您单位填报并计入您单位“建筑业总产值”。“工程进度”强调的是“建筑业总产值”是以工程预(概)算为依据,在报告期对工程实行验收后,按完成形象部位而计算出的价值量,与“工程结算收入”可不能等同。
  在理解“建筑业总产值”指标之后,请您再围绕C202―1表看看这些指标的关系,为了一目了然笔者制作了如下示意图:
  
  因此,您应该记录好本单位每个项目的具体情况,如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施工地点,项目用途、本年完成工作进度,本年完成工作量等情况,对于没有合同的项目还要记录能反应工程进度的相关凭证,将相关的记录和凭证进行整理编制“建筑业总产值”统计台账,在填报时还要注意以“建筑业总产值”为核心,按照这四种分类逐一进行填报,不要遗漏指标,并用如下公式进行自查。
  公式:
  ①建筑业总产值=∑【分部分项实际完成实物量×预算单价×(1+间接费率)】×(1+利润率)×(1+税率)
  ②建筑业总产值=自行完成施工产值+从建设单位以外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
  ⑤建筑业总产值=建筑工程产值+安装工程产值+其他产值
  填报依据:建筑业总产值统计台账、在施工程合同、工程预(概)算、工程进度单、监理报量审批表(单),各种工程结算(变更)签证、竣工结算(甲方审计结果)和财务人员提供的报告期内发生的有关费用及其他有效凭证。
  
  “竣工产值”――注意与“建筑业总产值”区分
  
  这部分仅1个指标(代码15),“竣工产值”是相对“建筑业总产值”而言的,“建筑业总产值”强调的是在施过程,而“竣工产值”强调的是完工结果。如果一个单位工程跨两个年度施工,其“竣工产值”应当包括上年度完成的价值,但是“建筑业总产值”只能计入当年完工价值,这时“竣工产值”高于“建筑业总产值”。
  填报依据:竣工产值台账、工程验收签订合格证书(或文本)、工程结算(或决算)文本和财务人员提供的报告期内发生的有关费用及其他有效凭证。
  
  “从业人员情况”――一个“干活”,一个“直接发工资”
  
  这部分指标共涉及两个指标(代码为25―26),这两个指标虽然都涉及人员,但是您一定要谨记两者实有天壤之别,一定要准确把握它们的定义。
  “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指标是以在哪里干活就在哪里统计为原则。这里您注意对“干活”可有限制,指的是从事与施工生产活动有关的人员,说的简单一些就是统计平均多少人完成了建筑业产值,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和建筑业总产值统计口径一致。您还应注意企业内部社会服务性机构的人员以及由本企业支付工资但所从事的工作与本企业生产基本无关的人员均不包括,而企业雇佣外单位的劳务工都应包含在内。
  “期末从业人员”指标以“谁直接发工资谁统计”原则,不管其是否从事施工生产活动,只要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或收入的人员都应包含在内。如果使用的是自己雇佣的劳务工,直接为其发工资,这部分人员应计入期末从业人员;如果使用的是劳务分包法人单位的劳务工,则这部分劳务工不计入期末从业人员;如果使用的是非独立核算的包工队(组)的劳务工,则无论是否直接发给劳务工工资,都必须计入期未从业人员,同时劳务费应计入应付工资总额。
  填报依据:劳资台账,考勤表、工资发放单。
  通过以上讲述,您会发现统计工作和财务工作有诸多不同,仅仅靠两张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一本账(财务明细账)是无法完成建筑业统计报表尤其是《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C202--1表)的填报工作的。
  作为企业建筑业统计人员,您需要积极与单位项目部、工程部,人事部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联系,掌握合同签订,工程进展情况等一手资料,将这些一手资料作为填报依据进行复印留存,建立、健全建筑业统计台账,通过一番细致的前期准备之后您才能游刃有余地填报好建筑业统计报表。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7/view-29755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