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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真人秀节目的理论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郭恋恋

  摘要:本文将电视真人秀节目视为一个“窥视、暴露和欲望的电视文本”,运用相关的传播学理论和电视理论对其背后蕴涵的文化内核进行分析。
  关键词:电视真人秀节目 电视文本 制造世界 消费文化 大众狂欢
  
  从1999年荷兰的《老大哥》发迹起,电视真人秀节目在各国经过“本土化”过程已衍生出不同的节目形式,并且得到了观众的追捧,成为电视娱乐经济中的生力军。政治的民主化、经济的市场化、文化的多元化等动因推动着电视真人秀节目的流行,同时赋予了这一娱乐风潮隐含的深刻文化意义。
  
  窥视、暴露和欲望的电视文本
  
  电视真人秀节目可被视为一个“窥视、暴露和欲望的电视文本”,因为在其中充斥着关于“窥视”、“暴露”和“欲望”的因子。
  电视真人秀节目将人性的丑恶和弱点、勾心斗角的复杂人际关系暴露在聚光灯下。以满足观众心中隐藏的对他人隐私的窥探欲望。在现实的社会文化语境中,公开的偷窥是不被接受的。但这样的行为又被精神分析学家赋予了自然的和社会的合理性,即通过参照“他者”的行为和经验,获得“他者”的印象。并以此作为自己行动的经验。他人的隐私、奇观化的环境,对于普通大众来说是陌生的。但通过电视真人秀节目的公开展示,观众接触到这些陌生化的事物,同时吸收一些经验作为自己的行动经验,并在一定程度上指导自己的行为。同时,节目的公开性帮助受众卸下了因为“偷窥”而带来的道德、精神的枷锁和负罪感,使得观众在获得“偷窥”快感的同时,获得最大限度的豁免权。
  随着数字媒体的日益壮大,对传统媒体的传播格局的日益瓦解;社会的多元价值观对传统道德、价值观及秩序的消解和冲击,“暴露”日益成为一种流行文化现象。比如,网上大行其道的色情照片,木子美的“身体写作”等,人们把自己原本的最私密的信息暴露在大众面前,这样就取消了“遮蔽”与“拨开”的二元对立。另外。电视真人秀节目的参与选手也与电视机构达成了约定或形成一种默契,选手“默认”放弃自己的部分隐私权,将自己变成聚光灯下的“暴露者”。
  电视真人秀节目同时也唤起人们追求财富和名誉的欲望。节目一方面满足了参与选手的实体性欲望。高昂的奖金或者高薪的职位以及其他的声誉名望、经济利益是参赛者参赛最重要和最直接的原因,奖金或职位等相关经济利益的获取伴随着整个节目的过程,节目中的竞赛、淘汰大都是围绕这些进行的,最后也以胜出者获得大奖而告终。另一方面,电视真人秀节目也满足了观众“身临其境”的欲望,为观众提供一种“身临其境”的消费幻觉快感以及将节目中角色内化为自我的快感体验。
  
  对“拟态环境”的展现
  
  李普曼在其1922年出版的《舆论学》中提出了“拟态环境”这一概念。他认为,现代社会变得越来越巨大和复杂化,对超出自己经验以外的事物,人们只能通过大众传媒去了解。这样,人们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不是对真实的客观环境的反应,而是对大众传媒构建的“拟态环境”的反应。
  电视真人秀节目即是对“拟态环境”的展现。其构建“拟态环境”的方式包括运用“肥皂剧叙事”模式。后期剪辑中的特写、背景音乐、蒙太奇镜头、高速摄影等人为控制,还有人造环境的搭建,参赛者的挑选,奖金和游戏规则的设定以及游戏过程的控制。电视真人秀节目采用的拍摄手法吸取了纪录片纪实性拍摄的要素,满足了观众对真实性越来越强烈的需求。同时,节目的参赛者大多是一些普通人,从电视制作机构的成本上看,降低了节目的成本:从观众的需要来看,则是多了几分亲切感,少了几分距离感。而事实上,选手也是经过电视机构精心的重重筛选的,不同类型、层次、文化背景的选手吸引着相应的受众群。因此。“真人秀”的“真”并不是生活真实。而是一种“拟态真实”。
  今天,媒体不仅通过“选择性报道”构建拟态环境。其提供的“人造环境”也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电视真人秀节目就是“人造环境”的典型。电视真人秀节目标榜“绝对真人真事”,宣称运用“纪录片式的跟踪拍摄和细节展现”来满足观众赤裸裸的窥视欲。但电视剧式的人物环境选择和矛盾冲突设置、竞赛节目的巨额奖金设置和淘汰方式又暗示出节目本身的虚拟、人造的特征。
  
  消费社会里消赘文化和娱乐文化的标志性文本
  
  消费文化的勃兴为电视真人秀节目提供了最为适宜的温床。鲍德里亚在发表于1970年的《消费社会》一书中提出了“消费社会”这一概念,他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消费文化盛行,突出的表现就是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越来越远离物的使用价值和功用,人们越来越倾向于对商品所代表的符号、意义、地位象征等内容的消费。消费文化同样影响到电视文化活动,使它不再仅仅属于上层建筑、意识形态,转而成为与经济活动合二为一的文化商品。
  在消费社会中,电视、报纸、广播,尤其是新兴的网络媒体等传播媒介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全新的体验和感受,进而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后工业时代观众的文化消费是一种以世俗生活场景为对象,以感性娱乐、轻松活泼为基调,以图像消费为主要内容的消费。这种消费不在于理性的建构,而在于感性的狂欢;不在于意义的生产,而在于符号的消费;不在于精神的提升。而在于世俗的表达。”电视真人秀节目无疑迎合了这样的消费潮流。
  随着消费与媒体的结合,媒体成为消费文化最适合、最忠实的载体,对消费文化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电视文化直接参与商品的“意义”生产,通过提供商品和服务信息来引导消费,传递着消费主义的意识形态。电视文化作为大众文化的典型代表。将一切能消费或者不能消费的资源都纳入了消费的范畴。在消费社会里。似乎什么都可以成为消费品,包括我们的生存状态、我们的人际关系、我们的行为举止以及我们崇高的美感。在《老大哥》和《阁楼故事》里我们看到的是对男女情感的消费;在《幸存者》、《学徒》中,是对人的生存状态和人际关系的消费;在《超级女声》、《快乐男声》中,是黜平民到明星的成长历程的消费。
  
  大众的“狂欢节”
  
  “狂欢化”理论来源于欧洲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狂欢节文化,由巴赫金提出。巴赫金认为,狂欢节使人摆脱一切等级、约束、禁令,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与现实制度相隔离的第二世界。这种狂欢式的生活摆脱了特权、禁忌,没有了等级、权威、神圣和必然,一切被相对化、平等化,让人体验到一种深刻的二重性。狂欢式文化表现出全民性、诙谐性、双重性、平等性和贬低化的特征。
  在电视真人秀节目中,最低的门槛使最大范围的受众被“席卷”到这种以互动性和平民性为基本特征的节目形式中来,成为真正的主角。《超级女声》、《快乐男声》、《梦想中国》成为大众的狂欢节,掀起了一阵“平民选秀”和“草根秀”的热潮,其基本精神和文化内涵正是“狂欢式”文化的真实写照,并塑造出一个又一个的“平民英雄”、“草根代表”。“电视播什么观众看什么”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传者本位”的“传者中心论”让位于“受众本位”的“受众中心论”。同时,真人秀节目充分与新的技术和传播手段相融合,例如与观众的短信互动、让观众决定选手的去留等手段的采用让大众在这里找到了自己的“主动性”以及存在的价值。并收获了狂欢节的快乐和满足。然而。这种狂欢化的电视文化在给老百姓带来愉悦、自由、平等的同时,在巴赫金看来它也使人们暂时拒绝官方世界的机会,使社会等级、财产、职业、家庭、性别以及年龄的差异被暂时逾越,提出了一种让人们平等、富足、自由生活的乌托邦式的生活。
  在电视真人秀节目获得观众追捧和巨大经济利益的同时,节目存在的过分暴露、揭人隐私、残酷竞争和宣扬博彩等问题也受到了批判。另外,国内的电视真人秀节目多是移植、模仿西方此类节目类型的外在形式、核心内容、游戏规则和价值观念。缺乏本土特色,在创意能力、制作水平和营销规模等方面与国外的真人秀节目还有很大差距。国内的真人秀节目如何走出一条本土化、民族化、整合化和品牌化的道路还需要进一步探索。而创新、从受众心理和需求出发去发掘并满足不同层次观众的心理诉求无疑是本土化、民族化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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