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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术影视传媒对武术文化传播的影响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程会娜

  【摘要】“功夫”或“武术”已经成为中国文化传播的一张闪亮的名片,武术影视作为世界影视的一道独特的“文化风景线”,向世界展示了东方独特的技击术和技击文化,同时也在传播着中国的传统文化、传统思想。本文通过对武术影视和电视以及相关武术娱乐节目承载的文化元素进行宏观的分析,对武术影视和电视传媒的价值取向进行探讨,以期更好地传播中国传统武术文化。
  【关键词】武术;影视传媒;武术文化;影响
  
  引 言
  武术,已成为世人公认的“源于中国,属于世界”的体育瑰宝。如何将武术的“技术传播”、“武德传播”、“文化传播”相整合,如何使种类繁多、动作和套路复杂的中国武术在国内甚至国际更好地传播已成为目前武术界的一个重要课题。
  中国第一部电影《定军山》标志着武侠电影的出现,到上世纪70年代李小龙拍摄的一系列电影如《精武门》、《猛龙过江》等,在全世界刮起了一阵中国功夫热,李小龙的电影让西方人真正领略了中国功夫的魅力,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初的《少林寺》再次掀起了全民甚至世界范围的学习武术风潮。而《卧虎藏龙》、《英雄》等影片的热映,加上成龙、李连杰、杨紫琼等国际功夫巨星的出现,让世界更多地了解了武术。另外,武术娱乐节目《武林风》的火爆,《散打王争霸赛》的热播,加快了武术电视栏目的发展,为武术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帮助。这些武术影视节目对武术的传播又有何影响呢?本文将就此进行分析,以找到适合武术文化传播的更好方式。
  武术影视传媒的概念、特点及形式
  对影视概念的界定:
  本文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武术影视传媒,所以我们首先要界定什么是影视。电影是指根据“视觉暂留”原理,运用照相(以及录音)手段,把外界事物的影像(以及声音)摄录在胶片上,通过放映(以及还音),在银幕上造成活动影像(以及声音),以表现一定内容的技术。电影是科学技术经过长时间的发展达到一定阶段的产物。[1]
  《中国广播电视百科全书》对“电视”作了这样的表述:“使用电子技术手段传输图像和声音的现代化传播媒介。它通过光电变换系统使图像(含屏幕文字)、声音和色彩即时重现在覆盖范围内的接收机荧屏上。”[2]
  关于“影视”的界定,可以在上述关于电影、电视的概念基础上进行。从客观存在形态上看,它们最集中、最突出、最直观的相近性或共性便是“有声有画的活动影像”。尽管电影、电视的技术特征、艺术特征、传播特征各不相同,但在“有声有画的活动影像”这一形态特征上是一致的。这是“影视”并提的重要基础。尽管电影、电视各有其特定的规定性,但广义的“影视”概念包括电影、电视生产与传播的全部。
  “传媒”实际上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传播媒介,传播媒介是传播活动中重要的部分,是信息传播过程中从传播到接收者之间传递信息的一切形式的物质工具。影视传媒是以电影和电视作为传输信息的传播媒介,同样,武术影视传媒就是以电影和电视作为武术信息的传播媒介,是现代武术传播的新媒介。
  影视传媒的特点:
  视听兼备,传播效率高,对受众有很强的吸引力。视听兼备是影视传媒区别于其他传播媒介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现在大众传播媒介主要有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其中报纸杂志等印刷品主要是通过视觉信息传播,广播则是通过听觉传播,而影视传媒则利用视听两大器官,声、文、图并茂地吸引受众的关注。
  具有现场参与感、真实感。无论是电影院里观看电影作品,还是在家中观看电视,影视作品通过各种技术手段更加真实和形象生动地将一些事物反映出来,不但可以反映现实社会,并且可以将历史上的人物、事件进行还原,展现给观众,实现“重现”。一些影视作品不断提高视觉效果,让受众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传播信息容量大、影响广、传递方便。影视节目有很强的穿透力和影响力,尤其能产生一种独特的潜移默化的传播效果。电视传播的范围广、受众多。大多使用无线电波,通过卫星传播,传播速度快,接收方便,特别是数字化时代的到来,为影视作品的快速传播提供了发展空间。[3]
  武术影视传媒的主要形式:
  武打电影。电影是早于电视的一个很重要的传播媒介,并且这种传播媒介的优势一直延续到了今天。武打电影,又称武术电影、武侠片、武打片、动作片,我国早期的《少林寺》、《唐山大兄》、《精武门》等作品,为武术的传播,特别是武术国际化的传播起到了推动作用。
  电视武术作品。电视是继电影之后产生的、受众最为广泛的传播媒介之一。电视武术作品也成了宣传武术的一个重要途径,电视武术作品可以分为武打电影、武术比赛实况转播、武术纪录片、武术娱乐节目、武术科教片等,如武术娱乐节目《武林风》、武术科教片《电影传奇——过大年之武打电影》。
  武术影像作品。武术影像作品是指为了便于传播信息的保存,而利用胶片、光碟、磁盘等进行信息存储和传播的媒介。比如我们常看到的一些武打电影的光盘、武术教学的宣传片、比赛的实况录像光盘等,为武术影像资料的保存和传播提供了保证。武术宣传片如《李德印二十四式太极拳》对于规范太极拳动作,便于大家学习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影视传媒对武术的影响
  影视传媒对武术文化传播的积极影响:
  影视传媒推动了武术特别是武术文化的对外传播。虽然武术文化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在历史上有着无数次的中国武术和其他国家拳术的交流与碰撞,并且早在1936年中国就派代表队远赴德国柏林参加第11届夏季奥运会表演,只有11个人的队伍带给了所有参会人员多次十八般武艺的表演,也得到了与会代表的极力称赞,但由于只是对武术动作和技巧的展示,没有更好地把武术文化有效地传递给世界。
  而真正在世界上引起轰动的要数李小龙和他拍摄的四部半电影,他不仅向世人展示了中国功夫高超的技术动作,还诠释了真正的武术精神,借“我是中国人”这一主题,维护着中国人的自尊,证明中国人不可欺辱,体现中国“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民族精神和“除恶扬善、见义勇为”的武术风尚。据记载,李小龙影片一经播放便使得美国当地的武馆一下子翻了两倍,一股“中国功夫热”旋风吹遍美国。从中国第一部武侠电影的出现,到李小龙在全世界刮起的一阵中国功夫热,武打电影让西方人真正领略了中国功夫的魅力。从《少林寺》热播引起全民甚至世界学习武术的风潮,到《卧虎藏龙》、《英雄》等优秀武术影片的频频获奖,加上成龙、李连杰、杨紫琼等国际功夫巨星的出现,为武术文化的对外传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10年,由中央新闻电影制片厂摄制的故事片《太极》荣获了第28届米兰国际体育电影节“最佳体育影片”。一年一度的米兰国际体育电影节是由国际体育电影协会和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共同主办的,在国际上被誉为体育电影电视节的“奥斯卡”。这些不仅证明了武打电影在世界电影界的地位,同样表明武打电影在武术传播中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武术影视传媒不仅将武术的技术动作和技巧通过声音、图像的形式进行了传播,同时使武术的信息超越了时间、空间的限制,而且克服了受众知识水平的限制,最大限度地扩大了信息传播的范围。改变了以前通过家族式、师徒式的传播方式和靠声音、动作传播的手段,更加形象地将武术的技术动作和文化进行了传播。影视作为一种大众传媒手段,促进了武术的传播和发展。[4]
  影视传媒推动了武术的产业化发展。武术产业作为中国体育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形成多元化发展的格局,通过武术技术产业化的开发,带动了武术服装、器械、音像、影视市场的发展。

  目前,在我国媒体行业中,电视媒体已经成为媒体营销市场上的龙头老大,占据着绝对的市场份额,比如2002年,由于中央电视台的介入,使得“散打王”比赛家喻户晓,同时也吸引了一些企业进行广告投入,得到了良性发展。“散打王”赛事是“中国传统文化+现代经济体育法则+商业化的运作手段+现代舞台包装”等诸多元素融合起来的,它通过电视转播获得了相应的广告费用,从而达到其商业价值。还有河南卫视推出的“武林风”栏目,同样是采用电视手段的行为与方式,以武术的艺术化、娱乐化为宗旨的一档武术综艺娱乐节目,为该台创造了相当的经济效益。[5]
  无数武打影片的上映播出,更是对武术的产业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少林寺》、《卧虎藏龙》、《英雄》等动作大片的上映,以及相继在各级别的评展中获奖,使武术得到了更多人的关注,也得到了更多的票房,有了更多的经济收入。商业武术是武术文化大众化的传播途径,如何更好地利用现有资源,结合武术的文化传播达到产业化的目标,将是中国武术影视传媒产业化发展的重要问题。
  武术产业中的武术旅游,是将负载着丰富悠久的中华传统文化信息的武术运动和旅游的结合作为载体,为越来越多的国际友人了解中国文化提供了选择。比如《少林寺》的播出使得河南的嵩山一下子成了向往武术人的必去之处。[6]
  影视传媒丰富了武术的传播途径。随着人类和社会的进步,传播媒介也得到了不断的发展,有效地利用现代化的传播技术,力求达到更好的传播效果将是武术发展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以前的武术传播大多数是靠师徒传播、面授传播等形式,一个老师只能带几个徒弟,并且每个老师在技术指导上因为个人的理解和掌握的水平差异,直接影响了传播的准确性,这对于武术的快速、大范围传播有很大的局限性,影视传媒就很好地克服了这一限制。[7]
  影视传媒利用现代化的技术和设备,将武术的技术动作,蕴涵的文化特点、精神内涵等通过录像的形式将其声音、图像、精神状态等完整地保存下来,通过电视、电影等媒介进行广泛的传播,这样不但使传授的动作、理念能够更好地统一,还能使受众更清楚地学习每个细节,多次地反复学习,增强学习效果,提高学习效率。同时通过声音、画面、技术动作的结合,给受众以艺术的享受,不断了解武术的文化、中国的传统文化,让更多的人更多地了解武术、了解中华文化。
  同时,摄像技术可以使武术技术动作无数次地转播,并且对一些武术比赛、武术文化节活动等通过录像的形式在电视上直播或者转播,或者以录像光盘的形式进行流通,弥补了因为地域性武术爱好者不能亲自到场参加的遗憾,也能保证每个活动可以有更多的受众加以了解,可以提高武术的传播范围,使学习和关注武术的人群不断增加。
  武术影视的发展,对于武术的比赛或者教学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我们通过影像资料,丰富了教学手段,对于大型比赛,保存了资料,为裁判员成绩的评定和以后教练员、运动员的相互学习都提供了帮助。整个武术比赛一般的套路大多有几十个动作,基本在1分20秒左右完成,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全部动作的评判对于裁判员来说确实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那么利用影像资料就可以帮助裁判员更好地在赛前了解比赛的套路,对于比赛套路有个大致的了解,这样在正式比赛的评判中再结合队员现场的发挥就可以比较轻松准确地做出评判。
  影视传媒丰富了武术的社会功能。武术的重要特点是其技击的价值,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法律制度的健全,其技击作用越来越削弱了,那么如何更好地发展武术,我们需从武术其他的社会功能入手。武术不但有技击功能,还有健身、修身、娱乐、表演等功能,而这些功能,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和重视。
  从武打电影的播放,如《英雄》、《卧虎藏龙》等作品中,唯美的场景和漂亮洒脱的武术动作相结合,给了人们无尽的向往,满足了许多人的精神需求。《武林风》、《散打王》、《武林大会》以及各大文艺节目中武术节目的播出,使武术自身的表演、娱乐价值进一步得到了体现,也为武术文化的进一步发展夯实了基础。
  武术的表演性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开幕式上得到了很好的展现,2008名白衣少年从他们“汹涌出场”到“翩然离去”,身随意动,形意相合,如武又如舞的太极,让世界各地的武术爱好者如痴如醉。整个名叫《自然》的节目是以我国《易经》中的太极阴阳学说为基础,并融入少林武术和其他门派的动作特点,结合舞蹈、灯光、音乐、LED等,经过精心编排而成,使其兼具了太极的飘逸、少林的刚猛、其他拳种的快捷、现代舞蹈的轻灵,展示了中国灿烂的武术文化。现代的武术表演作为服务型产业的新生力量,对于宣传武术文化乃至中国文化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武术的娱乐价值还体现在影视明星的作用上。无论是影视作品中的李小龙、成龙、李连杰,还是《武林风》节目中一些获胜的冠军,都各自拥有一定的关注人群,而这部分关注人群也就加大了对武术的关注,提高了武术的传播范围。比如李连杰既是中国武术协会的形象大使,也是国际武术联合会的形象大使,国家武术研究院已经和李连杰达成一致,宣布联手打造太极拳的发展道路,开发太极拳市场,促进武术文化的进一步开展。[8]
  影视传媒对武术传播文化的消极影响:
  影视传媒使得武术部分失真。武术的影视作品虽然对武术的传播起着积极的作用,但它又是一把双刃剑,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比如《卧虎藏龙》在竹林中的打斗场景,很是漂亮,吸引眼球,还有其他影片中的飞檐走壁、水上漂、刀枪不入等。为了吸引观众和提高影视作品的艺术观赏性,制片公司会利用数字媒体技术进行特殊处理,使得武术功能无形中被夸大、虚化,对于受众无疑是一个误导。
  夸大影视传媒对武术技击性的宣传。比如《散打王》赛事和《武林风》节目,两个都是对武术文化的传播,它们通过电视的转播,获取广告费用,满足了观众对于武术的技击性的需求,但其血腥与暴力的打斗并不能真正代表武术的文化。中国武术中推崇的尊师重道、重仁守信、谦虚谨慎等中国文化并没有很好地得到体现,又怎么使中华武术得到很好的传承呢?这些节目应该思考如何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好地传播武术文化。[9]
  武术的娱乐化丰富了武术的社会功能,但是也对武术文化的传播带来了负面影响,人类需要娱乐,但是娱乐的前提应该是不触犯武术文化的传播底线,商业武术是武术文化的传播途径,但不能为了商业而失去武术的本来面目和最终目标。现代的武术表演在传播武术文化时也应更多地考虑传统文化,将文化的保留和传播做到完美结合,达到真正的和谐。
  影视传媒忽视了对武术文化空间的重视。文化空间是指有价值的文化空间或时间,是有价值的传统文化活动、民间文化活动得以举行的空间或时间[10],如“少林功夫”作为武术代表项目,其1500年的历史,嵩山少林寺这一特定的佛教文化环境与僧人习武就是一个别具特色的“文化空间”。而影视传媒作品特别是电视节目更加注重技击本身,而忽略了武术文化的背景和整体内容。
  结 语
  为了利用影视传媒更好地传播武术文化,我们应不断拓宽影视传媒对武术文化传播的途径,加大国际化传播;在保证武术文化的基础上加大武术产业化进程;丰富武术影视传媒的社会功能,发挥其优势;在武术文化的传播中做到诚信传播,保护文化空间,有针对性地制订传播方案,发挥武术文化的多层面功效。
  (本文为河北传媒学院院级重点课题,项目编号:201002)
  参考文献:
  [1]电影艺术辞典[M].北京:中国电影出版社,1986.
  [2]中国广播电视百科全书[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5.
  [3]杜君鹏.影视传媒对武术发展的影响及对策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2006.
  [4]席继光.武术传播研究的新突破[J].搏击·武术科学,2010(8).
  [5]郭玉成.中国武术传播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34.
  [6]沈盈姊.尚武精神的回归——论李连杰在电影《霍元甲》新武术电影理念[J].影视评介,2006(16).
  [7]蒋明朗.浅谈武侠电影在武术文化推广中的作用[J].电影评介,2006(8).
  [8]吴信训.武术国际传播的新思路[N].中国网.2011-07-21.
  [9]孙会文,卫印刚,任承新.对传统武术现状及发展的思考——央视《武林大会》观后感[J].搏击·武术科学,2011(1).
  [10]吴云视.自觉文化语境下的“中国之侠”:武侠电影空间论[J].电影文学,2010(4).
  (作者单位:河北传媒学院艺术体育系)
  编校:赵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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