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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外企垄断开刀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本刊编辑部

  继美国、欧盟之后,中国发改委1月4日对三星等操纵液晶面板价格的6家企业开出3.53亿元罚单。罚金并不高,而从对国内电信和联通发起反垄断调查,到如今首次对外企进行价格垄断制裁,中国反垄断制度正在不断完善成熟。
  反垄断一小步市场经济一大步
  与欧美数十亿美元的罚款额度相比,中国罚3.53亿元人民币相对较小,主要和执法时所依据的法律有关。中国目前涉及价格违法的法律有两部。按照《价格法》规定,对违法企业的罚款不能超过其非法所得的5倍,而《反垄断法》规定罚款可达相关经营者前一年经营额1%到10%。
  而由于中国《反垄断法》2008年8月才开始正式施行,按照法律不追溯既往,以及在新旧法间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发改委反垄断局只能依据《价格法》对这个发生在2001年到2006年之间的案件进行处罚。
  从2011年末发改委突然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进行的反垄断调查事件,到如今又对外企价格垄断做出制裁显得尤为意义重大。不可否认,目前的《反垄断法》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尤其是目前显示国情制约下,难以解决国内行政性市场垄断的难题。但仍然向国内外传递出新的改革信号:中国完善市场经济制度的改革和探索正在加速前进;政府也有意加快职能转型,以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反垄断执法亟待加强
  从否决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到对电信和联通发起反垄断调查,再到如今对三星等外企做出价格垄断制裁,中国反垄断执法时间虽然正—步步走向成熟,但仍然与国际有明显的差距。
  由于缺乏详细的法律指引,导致在计算罚款额度时“经营额”是指液晶面板经营额还是企业全部经营额,抑或是指中国大陆的经营额还是全球的经营额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导致中国现在的《反垄断法》的现状是原则性比较强,但操作性还有待完善。
  其次是执法队伍的建设。目前发改委反垄断局虽然经过扩容,但仅有30多人,而且有经济学专业知识的人也比较有限。但欧盟有几百人,美国反垄断执法的更是超过千人。发改委自己也承认,在《反垄断法》实施的前两年,由于人员不足和缺乏具体操作规章,发展改革委主要侧重于反垄断培训、学习和起草规章。
  除了人数的增加,更大的鸿沟是没有统一的反垄断机构。发改委、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三足并立,特别是发改委与工商总局在执法中或多或少存在交叉,双方只能在不断的协调中合作处理案件。而如果案件涉及问题特别复杂,那么双方还需要由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协调两个部门进行共同执法,这样很容易影响执法效率和执行效果,并导致公众对反垄断执法工作保持疑虑,对反垄断执法机构在执法中是否能同等对待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保持怀疑态度。
  行政垄断也容易造成价格垄断。如能源、铁路、电信、食盐、水电气供应、烟草、原材料等,反垄断执法机构依靠现有条件和能力是否能够有效捕获市场内的价格垄断行为值得怀疑。价格垄断也让部分垄断企业对市场进入设置的有形和无形障碍给其他希望进入市场企业造成了严重阻碍。
  企业发展事关国家的核心利益,是我们即使付出代价也要确保的底线,在依法治国的前提下,我们必须逐步树立起制裁的权威,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国家的经济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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