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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视角下土地利用规划与环境保护规划的空间衔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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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生态文明建设视角下的土地资源利用规划与环境保护规划的空间衔接中最为重要的问题就是生态红线与“三界四区”的空间衔接问题,因此本文就先对生态红线与“三界四区”两个概念进行解释,并在此基础之上探究“三界四区”生态红区线的空间衔接问题。
  关键词 生态文明建设视角下;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空间衔接研究
  中图分类号 X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5)150-0178-02
  目前我国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环境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基于生态文明建设角度下对我国的土地利用规划与环境保护规划的空间衔接问题进行探究,以高效利用我国的土地资源并保护我国生态环境,从而使得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变得十分必要。“三界四区”是土地资源利用的难区,而生态红线又是生态保护规划中的敏感区域,生态红线与“三界四区”的空间衔接是生态文明建设视角下的土地资源利用规划与环境保护规划空间衔接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因此研究这两个区域的空间衔接问题十分重要。
  1 生态红线与“三界四区”的概念
  1.1 生态红线的概念
  生态红线指的是出于生态破坏边缘的一些敏感脆弱区域,其主要分为重要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方面的生态红线、生态敏感脆弱区域的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生态多样性的生态红线三大类。生态红线是生态保护的底线,是为保护我国环境专门设置的一些特殊界线,其对于我国环境的保护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于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十分必要。此外这些生态红线是环境保护规划中处理的难点和重点,因此其与土地资源利用规划空间上的衔接问题处理起来也十分棘手,但其与土地资源利用规划中的空间衔接问题又极其重要,因此我们需要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视角之下积极研究其与土地资源利用规划的空间衔接以帮助环境保护规划更好的处理其生态红线
  问题。
  1.2 土地资源利用规划中“三界四区”的概念
  “三界”指的是土地资源利用规划中的禁止建设的边界区域、土地资源利用规模的边界区域、土地资源利用扩展的边界区域;而“四区”指的是具备建设条件的可建设区域、被允许建设的允建区域、限制其建设的限建区域、禁止建设的禁建区域。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角度下,各地方的土地资源利用规划中都对这些区域进行了明确的划分。这些区域的科学建设与利用能够大大提高我国土地资源利用的效率,从而缓解我国土地资源缺乏的先装个,并促进构建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2 生态红线规定评价指标体系
  生态红线一共分为十二个级别。其根据生态红线规定的原因将其划分为生态功能的重要性、生态环境的敏感性、生物保护的多样性三个类别。在生态红线规划原因为生态功能重要性的类别中,其又分为水源含氧重要性与土壤保持重要性。水源含氧重要性有林地生态系统、河流与湖泊及水库、河岸带与胡滨带、农业区域等。林地生态系统的评价分级为极重要;河流、湖泊、水库为极重要;河岸带与湖滨带为重要、农业区域为一般重要。土壤保持重要性中有峰林地貌区、主干河流水库汇水区、土壤侵蚀极敏感区等,其评分级别为极重要;土壤侵蚀高度敏感区、陡坡地分布区等国,其评分级别为重要;土壤侵蚀轻度敏感区域的评分级别为一般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包括土壤侵蚀敏感区与生物生活环境敏感区。土壤侵蚀敏感区有地表无植被区域砂粉土、粉土为主的区域等,其级别评价为极敏感;地表少植被等评价分级为中度敏感;其他地区的评价分级为不敏感。生物生活环境敏感性中国家一级保护物种的评价分级为极敏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评价分级为高度敏感;省级保护物种的评价级别为高度敏感;地区性保护动物的评价分级为中度敏感;其他动物的生活环境敏感性的评价分级为不敏感。生态多样性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区、野生生物类保护区等,其评价分级为高;天然林地、茂密灌木领林地的评级分级为中;疏林地、草地、原地、耕地等评价分级为低。
  3 生态文明建设视角下的土地资源利用规划与环境保护规划的空间衔接
  生态文明建设角度下的土地资源规划与环境保护规划的空间衔接有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分区与“三界四区”的空间衔接、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分区与“三界四区”的空间衔接、声环境功能分区与“三界四区”的空间衔接等,下文就对这三种土地利用规划与环境保护规划的空间衔接进行详细的介绍。
  3.1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分区与“三界四区”的空间衔接
  环境空气质量一共划分为三种类型。自然保护区及分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这些区域统一规划为一类区;城镇规划中的居民居住区域及商业交通与居民混合的区域和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域、农村区域等,这些区域统一规划为二类区;特定工业区,其规划为三类区。一类区的大气环境承载力大,开发不足,其划分在“三界四区”中的禁止建设区域;二类区的大气环境承载力适中,开发平衡,其为“三界四区”中的限制建设区域;三类区的大气环境承载力较小,ECC小于0.3的为开发过度,ECC在0.3与0.6之间的为开发失衡,开发失衡的区域为有条件建设区域,开发过度的为允许建设的区域。
  3.2 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分区与“三界四区”的空间衔接
  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分为五个类区。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的水源为Ⅰ类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一级保护区地表水源地、珍惜水生生物栖息地水域、鱼虾类产卵场水域、仔崽幼鱼索饵水域为Ⅱ类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二级保护区地表水源地、鱼虾类越冬场水域、洄游通道水域等水域为Ⅲ类区;一般工业用水区、人体未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域为Ⅳ类区;农业用水区与景观需要的用水区域为Ⅴ类区。Ⅰ类区水域的地表水环境承载力较大,开发不足,属于禁止建设区域;Ⅱ类区的地表水环境承载力适中,开发平衡,属于限制建设区域;Ⅲ类区的地表水环境承载力较小,开发失衡,属于有条件建设区域;Ⅳ类区同Ⅲ类区的地表水环境承载力一样较小,开发失衡,属于有条件建设区域;Ⅴ类区的地表水环境承载力很小,开发过度,属于允许建设区域。
  3.3 声环境质量控制功能分区与“三界四区”的空间衔接
  声环境质量控制功能分为0类区、1类区、2类区、3类区、4类区五个功能分区。0类区有康复疗养区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其声环境承载力大,开发不足,划分为“三界四区”中的禁止建设区域。1类区有居民住宅、文化教育区域等,其声环境承载力适中,开发平衡,为限制建设区域。2类区有商业金融、贸易及商贸与居住的混合区域等,其的声环境承载力适中,开发平衡,为限制建设区。3类区声环境承载力较小,开发失衡,为有条件建设区域。4类区有交通干线两侧需要进行噪音污染防治等区域,其声环境承载小,开发过度,为允许建设区域。
  4 结论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对环境问题越来越关注。在当前经济文的建设之下我国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口号。生态文明建设的视角之下对土地利用规划与环境保护规划的空间衔接有了更高的要求。土地资源利用规划中的“三界四区”生态环境中的生态红线两者之间的空间衔接是生态文明建设视角下的土地利用资源规划与环境保护规划的空间衔接的重点,做好其空间衔接工作既能使我国有限的土地资源得以最大化的利用,又能保护我国的生态环境,其对于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十分重要。
  参考文献
  [1]高吉喜.国家生态保护红线体系建设构想[J].环境保护,2014(Z1).
  [2]王金南,许开鹏,迟妍妍,等.我国环境功能评价与区划方案[J].生态学报,2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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