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邻苯二甲酸酯各国禁令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近年来,世界各国陆续出台了针对邻苯二甲酸酯的禁用限用法律法规,目前邻苯二甲酸酯含量超标已成为我国出口产品的化学安全性检测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之一。
  邻苯二甲酸酯是一类能起到软化作用的化学品,主要功能是软化PVC塑料,增强其柔韧性,至今已在世界范围内使用了50余年。作为目前性能最好也最廉价的增塑剂,邻苯二甲酸酯被广泛应用于玩具、食品包装材料、清洁剂、个人护理用品等数百种产品中。然而研究表明,邻苯二甲酸酯会干扰人体的内分泌,危害男性生殖能力,促使女性性早熟,过量的邻苯二甲酸酯还会危害儿童的肝脏和肾脏。现在欧盟和西方发达国家都已经禁止或限制邻苯二甲酸酯的使用。
  目前被各国禁用限用的主要有6种邻苯二甲酸酯,分别为: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BB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和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
  2005 年12 月27 日,欧盟发布了2005/84/EC指令,要求:所有玩具及育儿物品中,DEHP、DBP 和BBP 的总含量不得超过0.1%(质量比,以下同);所有可以放入儿童嘴中的玩具及育儿物品,DINP、DIDP 和DNOP 的总含量不得超过0.1%。
  而欧盟成员国之一的丹麦,除了同上述欧盟所规定的六项含量要求外,针对小于三岁幼童所使用的玩具及育儿物品,其他任一项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含量不得超过0.05%。
  自2005年欧盟颁布关于邻苯二甲酸酯的指令2005/84/EC,并于2007年1月16日实施来,邻苯二甲酸酯就一直成为欧盟和世界各国的关注对象。
  2008年8月14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通过了《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该法案被称为是自1972年CPSC成立以来最严厉的消费者保护法案,影响着美国所有生产、进口、分销玩具、服装和其他儿童产品及护理品的相关行业,对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中的邻苯二甲酸酯的含量做出了严厉的规定。该法案规定,自2009年2月10日起禁止销售、分销及进口含量超过0.1%的DEHP、DBP和BBP的儿童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以及可放进儿童口中的含量超过0.1%的DINP、DIDP和DNOP的儿童用品。凡是含量超标的产品,不论何时制造,均不得销售、分销及进口。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规定则更加严格,其发布的AB1108法规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禁止在加州销售、配送或制造上述6种邻苯二甲酸酯含量超过0.1%的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
  加拿大规定,乙烯基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中,DEHP、DBP 和BBP 的含量分别不得超过0.1%;适用于4岁以下儿童的可放入口中的乙烯基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中,DINP、DIDP和DNOP 的含量分别不得超过0.1%。
  日本规定,所有合成树脂玩具中禁用DEHP;适用于6岁或以下儿童的,与儿童嘴部直接接触的所有合成树脂玩具中禁用DEHP和DINP。
  巴西规定,所有乙烯基材料的玩具中,DEHP、DBP 和BBP 的含量分别不得超过0.1%;适用于3岁以下儿童的所有乙烯基材料的玩具中, DEHP、DBP、BBP、DINP、DIDP和DNOP的含量分别不得超过0.1%。
  阿根廷规定,所有玩具或儿童护理品中,DEHP、DBP 和BBP 的总含量不得超过0.1%;所有可被放入口中的玩具或儿童护理品中,DEHP、DBP、BBP、DINP、DIDP和DNOP的总含量不得超过0.1%。
  而中国台湾地区目前已将8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列入有毒化学物质清单,除了上述的6种邻苯二甲酸酯以外,还包括邻苯二甲酸二甲酯(DMP)和邻苯二甲酸二乙酯(DEP)。在涉及笔擦、事务文具用品、塑胶鞋、玩具、皮制休闲鞋、皮鞋、儿童用品、城市与旅行自行车、登山自行车、路跑自行车、家庭用聚氯乙烯塑胶手套等11类产品的标准规范中明确限制了这8种邻苯二甲酸酯的使用,即这8种邻苯二甲酸酯及其混合物含量总和均不得超过0.1%。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各国对安全、卫生、环保的要求越来越高,禁用限用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国家和地区也越来越多,但我国目前对邻苯二甲酸酯的使用限量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普通消费者很难从国内的商品标注上看到该类物质的含量。
  关于邻苯二甲酸酯,虽然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标准未对其进行限制,但为确保婴幼儿的安全,我国在即将颁布实施的婴儿奶嘴(安抚奶嘴)安全标准中,已经对6种邻苯二甲酸酯的限量值进行了规定,其限量值与欧盟相同。
  另外,我国正在制修订的其他有关婴幼儿的玩具标准,如《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婴幼儿泳池套装安全要求》等,也将对邻苯二甲酸酯的限量进行规定。同时,我国还制定和实施了邻苯二甲酸酯的检测方法标准。
  由于各国的发展水平不同,产品技术法规和标准并没有全球统一化,而是因各个国家地区经济社会情况的不同而有差异。因此,企业生产加工出口的产品进入不同国家和地区市场时必须注意符合当地技术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这是进入国际市场的最基本条件。
  分析我国邻苯二甲酸酯含量超标的出口产品,既有产品主体的问题,也有零配件的问题,甚至只是外包装的问题。因此出口生产企业应予以高度重视,有的放矢地加以应对。第一,改良传统工艺,选取安全、环保的替代品作为增塑剂,研发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加快产业技术升级。第二,加强生产管理,把好产品设计、生产设备、原材料使用、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每一道关,确保产品的化学安全性。第三,树立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积极关注了解国外技术法规、标准要求及其动态变化,严格按照输入国要求组织生产。对于还在使用邻苯二甲酸酯的企业,应该注意根据输入国的相关标准要求,对出口产品的邻苯二甲酸酯含量进行检测和控制,不要因超标而被退货或销毁,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同时注意考虑制造成本,积极应对国外技术法规的调整,在越来越严格的国际市场中把握好主动权。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8/view-395049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