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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农村集中供水厂运行管理主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沐爱琴

  [摘要]分析了目前正在着力实施的农村人饮安全工程中建成的村镇集中供水厂的运行管理当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管理,充分发挥惠民工程的工程效益,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农村水厂 问题及对策
  [中图分类号]S-I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650(2013)02-0213-02
  哈密市2013年底将基本完成“十二五”规划建设任务,农村饮水工作重中之重将从建设期转变为运行管理期。从“十五”期间开始,全市陆续建设了一批集中供水厂,全部隶属于哈密市农村供水站管理,集中连片的供水发挥了良好的效益,但也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集中供水厂的良性运行。因此,解决集中供水厂的各种问题,使之长久持续发挥效益,已经成为保障哈密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亟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基本情况
  哈密市农村供水管理站于2008年10月正式成立,机构规格副科级,隶属市水利局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3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目前到位人员9名,其中站长1名、正式工作人员4名、自收自支人员4名。各水厂现有人员33名,其中财政拨款1名、自收自支2名、临时工30名,文化水平大多数是初中文化。目前7个水厂管理了8个乡镇43个村20个开发区及农场,15580户,饮用水的农牧民达7万人,饮水牲畜达到10万头(只)。
  2012年底,哈密市有18个乡镇91个行政村,农村人口15.19万人,已解决饮水安全人口12.95万人,建成集中供水厂7个,即:五堡水厂、二堡水厂、花园南湖乡水厂、大泉湾乡水厂、沁城乡水厂、现代农业园区水厂和骆驼圈子水厂。因考虑到农牧民承受力及水厂运营成本,7个水厂执行水价在1.25-2.45元之间。
  二、饮水工程管理形式
  根据工程建设的国投资金、政府配套资金、农民自筹资金的份额的不同,考虑到不同类型工程的规模和供水范围不同。哈密市的农村供水工程,目前的管理形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是对供水规模较大、跨村供水的工程,成立由市农村供水管理站直属的管理机构自来水水厂,或乡镇水管所管理的自来水水厂。水厂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如哈密市五堡水厂、二堡水厂、花园南湖水厂、大泉湾水厂等。
  以哈密市五堡乡为例,自2003年五堡供水工程投资建设以来,到目前已有9年时间,共安装管道348公里,总投资近3000万元,解决了近1.8万人和2万头(只)牲畜的安全饮水问题。五堡水厂现配备管理工作人员9名,水厂采取专业性管理和参与式管理相结合的体制进行管理。专业性管理是由群众监督,专业人员一直管到户,包括收费;参与式管理是由专业管理人员管理到巷表井,从巷表井以下的部分由用水户自行组织人员进行管理,技术由专业人员负责指导和提供。经实际民意调查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水厂农民生活用水的水价2003年暂定为1.25元/方。
  第二种是由国家、农民共同出资兴建的小型供水工程,供水范围常是一个行政村或自然村落,日供水量50方左右。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向乡镇水管单位进行工程移交,由水管单位委托各村委会一名工作人员,进行收费管理、维护,实行定时供水,按照季节采取不同的供水历时。用水水费按照人口数收取,每人每月承担的自来水水费为1元-13元不等。水费主要用于电费和工程管理人员补助费。
  第三种是接城市自来水管网的工程。主要是哈密市近郊的回城乡、新市区、东河区、西河区、丽园街道办事处管辖的农村人口。因接入的是城市自来水管网,供水质量较好。受益村设一名人员进行工程的管理。收取水费后,上缴市自来水公司。由自来水公司每个季度按照收取水费的额度,向各个村返还部分水费,用来补贴收费人员工资、或是工程的日常维护费。这种情况是接自来水公司总水表以下管网的产权属于村集体,水表以上部分属于自来水公司。水价执行按照城市自来水标准,每方水为1.36元。
  第四种主要是部分集体、农牧民自筹资金自建的集中供水工程,按照“自建、自有、自用、自管”的原则,从建设阶段开始就由各个受益的农民自行管理,水费主要是电费,电费哈密市全部实现了农业灌排电价0.42元/度。
  目前由哈密市农村供水管理站直接管理的是第一种管理形式,本文以下也将着重阐述集中供水厂的相关问题及对策。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未定编定岗
  目前哈密市7个水厂,财政工作人员1名,其余为自收自支和临时工均无编制。参照《中国农村供水与环境卫生项目水厂运行管理暂行规定》,水厂供水人口在5000-10000人,供水管理人员定员为5-7人,但根据已建饮水工程人员配备情况,部分水厂人员未能配备到位。而已到位的人员由于工资少、水厂偏远等原因经常流动,工作人员缺少工作经验和岗位的不稳定导致水厂管理经常出现断档。
  2.供水成本过高
  由于设计时未能结合乡镇规划,造成工程规模与实际情况不符,影响了工程运行。如:哈密市五堡水厂、二堡水厂、花园南湖水厂,均于2003年建成,但因规模偏小,需在工程扩建后才能满足用水户的要求。因此,对供水工程的改扩建不仅增加了工程投资,且增加了已建和扩建工程在运行中的维护难度,也造成总体运行成本增加;哈密市大泉湾水厂设计时规模偏大,但未考虑当地居民用水习惯,造成了饮水工程在冬季设施和设备的浪费,从而导致了制水成本提高。
  3.水价形成机制尚未建立,水厂欠费运行
  一是部分水厂受当地停电、农网改造等的影响,需自备发电机,造成供水成本过高,使得收不抵支;二是在冬季用水户用水量过小,致使管道末端常出现冻损现象,无形提高了维修成本;三是未建立合理的水价制度。考虑农牧民的承受能力,政府只能按照临时水价长期执行,主要收取了电费和管理费,未提取折旧及大修费用,使工程维修、设备更新没有后续资金支持,各水厂均出现不同程度亏损,无法对工程提取折旧费专户存储。   4.水质检验和监测工作薄弱
  由于哈密市农村供水管理站为新成立单位,人员、设备均未到位,因此哈密市所有农村供水工程均无法完成对供水水质的检测。同时,由于哈密市农村供水工程分散,水质监测经费不足,受技术力量、设备和工作经费的限制,监测工作受到很大影响。
  5.管理制度不完善影响了供水工作的开展
  一是对于部分乡镇农牧民偷水没有执法权和处罚权;二是管理人员偏少,无法应对夏季用水高峰期的频发故障。
  6.供水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一是因水厂编制过少,只能聘用当地村民,无法胜任水厂工作;二是相关配套设施不健全,不能更好的解决收费和接受用水户建议,造成水厂与用水户沟通不畅。
  四、解决农村饮水运行管理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1.加强对农村供水单位运行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为水厂良性运行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确定岗位编制情况,因事设岗,以岗定员,争取一些公益性岗位或财政编制工作人员;加强对员工的专业技术培训,从专业化管理需求出发,切实提高农村供水单位技术人员素质;吸收一些高素质人才进入管理行列,做好培训考核工作,从而保持一个长期稳定的专业管理队伍,真正管好每一项水利工程,使项目区农民真正受益。
  2.加强对农村供水工程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的技术指导与审查工作。工程规模(供水规模)为村镇集中式供水工程规划设计的重要参数。合理确定供水规模,关系到工程建设投资的合理性和生产运营的经济性,对一项供水工程能否良性运行、充分发挥投资效益至关重要。因此要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前期工作,结合具体实际进行纵向和横向综合设计规划,整合有利资源,减少闲置设备,为水厂良性运行创造有利条件。
  3.合理定价,建立工程维修基金。农村水厂作为不以盈利为目的企业,但水厂人员的工资、电费、药剂费、维修费等运行管理费必须由水费收入来保证;水厂必须进行成本核算,水价必须覆盖运行成本,包括大修费和折旧费。如果水价不能覆盖运行成本,就必须有相应的财政补贴,或者建立工程运行维修基金,解决工程运行维修经费的问题。
  4.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检验和监测。认真做好水质净化和消毒工作,确保水厂供水水质安全是良性运行的前提。按规划要求,地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以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合理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目前自治区已批准建设水质监测中心,哈密市将在近几年建设完善,监测网络平台也将陆续建立到位。
  5.加强管网运行管理工作。安排专人定期沿输配水管线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立管网技术档案,使管网管理形式制度化、规范化,提高管网运行的安全性,延长管网运行的使用年限。
  6.健全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供用水行为,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及考核办法。根据行业特点和具体情况,认真落实水厂管理制度、水源卫生防护制度、水质检测制度、工程维修养护制度、管理人员上岗培训制度、供用水管理制度、供水成本核算制度、水费收取使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与管理人员收入挂钩进行考核,形成全面的监督考核机制,以制度管人,使饮水安全工程真正成为放心工程。
  7.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使广大农牧民转变观念,提高安全用水、水是商品、水与健康、保护水源、节约用水等意识。倡导文明卫生用水、节约用水风尚。积极开展农村饮水与卫生教育,引导农牧民自觉饮用卫生水的习惯。广泛开展保护水源卫生和供水设施,节约用水的宣传,提高农牧民爱护供水设施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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