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心灵的丰富和充实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 要:关于文艺作品对读者的作用,古今中外各家都有着大致相似的看法,诸如审美作用、净化作用、娱乐作用、激励作用等,只是提法和理解不同而已。其实文艺作品对读者的作用只有一种,即丰富和充实人的心灵的作用,这一作用可以通过多种形式表现出来。
  关键词:文艺作用;表现形式;激励;滋养个性;审美娱乐
  
  谈到文艺作品对读者的作用,古今中外的文艺批评家各有不同的表达而又大致相似的看法,如审美作用、净化作用、娱乐作用、及激励作用等。本文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文艺的作用进行分析评述,并初步提出自己的文艺作用观。
  
  一、古今中外文论史上文艺作用观概述
  
  西方的文艺理论产生较早,从公元前九世纪的“灵感说”到伯拉图的《理想国》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再到贺拉斯的《诗艺》及韦勒克的《文学理论》,都贯穿着对文艺作用的理解和表述,把文艺的作用归结为“益处”和“乐趣”,其实,这种艺术作用的归纳仍是不够理想的。
  中国美学史上的确曾系统地阐述了文艺作用。首先,孔子提出“兴、观、群、怨”说,认为《诗》有“兴观群怨”的作用;其二,儒学从正面理解艺术作用时,主要强调了“教化”“成德”的作用,即强调了艺术的教育作用;其三,是强调了艺术的审美作用,一切谈论艺术的“畅神”“和心”“适志”之功效的论述都在强调艺术的审美作用。如《论语・述而》“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而在我国当代文艺理论教科书中的文艺作用观,则表现为以以群主编的《文学的基本原理》的文艺作用观“认识作用、教育作用和美感作用”[1](P79)为主导的文艺作用观。以后的各种文艺理论著作都基本持此观点,区别仅是提法不同而已。如童庆炳主编的《文学概论新编》中把“美感作用”称作“审美教育作用”[2](P62);黄展人主编的《文学理论》中则把“美感作用”称为“审美作用”[3](P30)等等。
  关于文艺的认识作用,以群的《文学的基本原理》是这样表述的:从文学作品中,人们未必能了解到多少可考的历史事实,然而却可以认识到各个时代的具体的、生动的生活图景和性格鲜明、多样的人物形象。例如,从《红楼梦》、《儒林外史》等作品中,我们可以认识到我国封建社会由盛而衰的过程中种种具体、生动的生活图景,……又如《三国演义》……包含了丰富的政治军事斗争的经验,因而明清时期的一些农民起义领袖,曾经从中汲取了不少有益的斗争经验用以向封建统治者进行斗争。[2](P81)上文中的“认识”一词应是值得商榷的。从《红楼梦》、《儒林外史》中我们只能是看到、读到了“种种具体、生动的生活图景”,而不是“认识”到了“种种具体、生动的生活图景”;而明清时期的一些农民起义领袖在向封建统治者进行斗争时,是参照《三国演义》的情况,不能说明文学有认识价值。一切参照或参考的作用仅仅是通过参考或参考物来引发自己的灵感或者与自己所要完成的对象所包含的内容直接进行对照、比较来更好地把握对象的作用。也就是说参考物、参照物只是提供一种思路、启发而已,不能把参考、参照作用等同于认识作用。认识不外乎是对一种事物的特殊性和对同类事物的共性、普遍性和规律性的认识,文学不能使我们对社会、自然、人生的普遍性的认识产生直接的深刻的影响和作用;也不能使我们对某些特殊性认识起到作用。因为我们谈到《红楼梦》时,知道其中有个大观园,环境很美,有林黛玉、贾宝玉等人物,读了《阿Q正传》,知道其中有阿Q、赵太爷、吴妈等等人物。然而这不过是读懂了作品,与认识作用不同。
  实际上,文学作品的认识作用仅指文学作品中作家所阐发的一些规律性、普遍性的东西,从而在读者阅读时会提高对自然、人生、人本身的认识水平而言的,但这方面可以说缺少以资为证的依据。即读者不能以文学作品的观点为观点、结论为结论,文学及其他艺术并非是作用于人们的认识,它仅仅提供一种使读者参照、体验、思考的对象而已。
  关于文艺的教育作用,这里仍以以群的《文学的基本原理》为例:历来的一切优秀的革命文学作品,在帮助人们形成革命的世界观、培养崇高的思想感情和坚强的性格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在无产阶级革命斗争史上,许多优秀的革命文学作品,不仅对本国的革命群众起过思想教育作用,……[2](P83)根据《辞海》的解释,教育就是按照一定的要求,对受教育者的德育、智育、体育诸方面施以影响的一种有计划的活动。教育是社会现象,起源于劳动,是适应传授生产劳动和社会生活的经验的需要而产生,并随着社会的进步而发展起来的。一定社会的教育是一定社会生产力、生产关系和政治的反映,同时又对它们给予影响和作用。教育一词一般指学校教育,但也用来泛指社会上的一切有教育作用的活动,如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等。①由此可知“教育”一词的含义中包含了强制的意味。当一个学生的行为不符合“德育”要求,轻则检讨,重则受处分,甚至开除学籍。所以教育问题伴有奖惩措施,有强制性。由此可见,《文学的基本原理》中所说的教育作用,更准确地说是指文学的鼓舞、激励作用。
  因此,在谈及文艺的作用时,我们不能从“认识”和“教育”的角度去谈论。这里还有一个原因,即每一件艺术品都不一定是必然的、规律性的产物,艺术中的一切过程只是一种可能的过程,而不是必然的确定的过程。古典小说常说“无巧不成书”,这本身说明艺术作品中的很多事件都是一种偶然的巧合,从而我们对于艺术中的事件总是当成了可能的事件,而不是必然的事件。因为同一事件同一种场合同一种事物,可以激发这个人的艺术灵感,却不一定能激发所有人的创作灵感;即使对同一个人有时可以在一定的心理条件下发生影响,但不一定能激发艺术美感。
  
  二、文艺作用观另一种
  
  那么,作为可能性、偶然性产物的文艺,到底对我们会产生哪些作用呢?在这里,我们认为其作用只有一种:丰富和充实人们的心灵。这种作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作用形式表现出来:
  (一)参照和借鉴
  艺术作为人在特殊情况下特殊存在状态下的表现,虽然无法使人从中直接得到具有普遍性、规律性、具有共性意义的结论,但人人可以参照和借鉴它。我们既可以通过一个艺术家的绘画、雕塑等作品来感受和把握创作者的人格精神、人生追求,也可以通过参照远古人类的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器具来感受和把握远古人类在当时特殊条件下的存在状态
  从文艺作品对人可以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的作用来看,文学作品的价值要优于其他艺术品的价值。因为文学具有更为充分、完整、全面、明了的表现功能。由于人生的短暂,时间和精力极为有限,受诸多问题、事务的困扰;加之生活的圈子的限制,我们总无法预料和想象生活中将会发生什么样的事件,且一旦发生了这些事件应如何应付;对他人、古人、外国人、社会地位不同的人、职业不同的人的生活情况知之甚少,于是文学作品就受到人们的足够重视。而小说、散文等作为直接的内心剖白则更为人们所重视。因为这一切都能给人们提供人生的参考。因而文学作品对于读者就有了普遍的参考和借鉴的作用,其中悲剧作品的参考和借鉴价值更为直接和明显。如读了汉乐府诗《孔雀东南飞》及民间传说《梁山伯与祝英台》,会对那些过分干预子女婚姻大事的父母产生一定的警示和借鉴作用。再如,读了《阿Q正传》,我们起码可以对中国人的不幸有所思考……
  (二)激发和激励情志
   激发即通过一定的方式唤醒和挑起人内心深处的愿望、意向或力量。激励是对这种已经产生的愿望、意向、力量进一步予以鼓励和强调,使之更加充分地暴露出来。艺术正具有这种作用。我们可以从欧・亨利的短篇小说《警察和赞美诗》中可以看出这一点。流浪汉苏比为了渡过寒冷的冬天而试图进入具有供暖设备的监狱,于是进行了一系列故意的轻微犯罪活动,诸如故意砸坏商店橱窗的玻璃、调戏妇女等。但始终未能如愿。有一天深夜,他经过一座古老的教堂时,听到教堂里传出咏唱做梦似的声音。他深受感动,“苏比这时敏感的心情和老教堂环境的影响,使他灵魂突然起了奇妙的变化。他突然憎恨起他所落入的深渊,……一刹那间,新的感受起了深切的反应。一股迅疾而强有力的冲动促使他要向坎坷的命运奋斗。……”②这是典型的激发情志的例证。
   古往今来,人类一直成功地运用着艺术的激发激励情志的功能。古希腊的《伊利亚特》、《奥得赛》,我国藏族的《格萨尔王传》,蒙古族的《江格尔》英雄史诗,除了抒发对英雄的渴望和敬仰外,无不激发过这些民族的英雄主义精神。而激发、激励英雄主义精神应是这种史诗的艺术创作的目的之一。就近而言,中国抗战时期创作大量的艺术作品,如《义勇军进行曲》、《黄河大合唱》等等,激励、激发了中国人民保家卫国的热情和反抗日寇侵略者的战斗精神。各种文艺理论教材中所说的教育作用当指这种激发、激励作用。
   (三)审美和滋养个性
   世界上不存在孤立的与人无关的美,也不存在对于同一事物千篇一律的共认的美的心灵或人类共同的心灵美,美永远指人与一定对象发生相融为一的精神关系而达到的一体性状态,由于这一状态本身即是美,因而构成这一状态的人与特定对象等都成了美的。宇宙万物充满了差异,每个人都有其独特的个性,注定了一个人只能与某一些特殊的事物建立起相融为一的精神关系,从而觉得这些事物是美的。这里强调了人的个性特征。而作为有个性的读者、欣赏者,只有与有着同样个性或独特性的某种艺术、艺术作品的某一事物发生审美关系时,才会觉得这种事物是美的。在与艺术品相关照时,如果是出于艺术研究、艺术批评的目的时,可以称之为鉴赏;若出于兴趣,可称为欣赏;出于打发时光则可称为消遣。但都不能泛称为审美。审美发生在人与艺术品在精神上对等充满交流和沟通的过程中,是不期而遇的。所以审美是一个有个性特征的人与一定的同样特征的对象之间的相互契合和共鸣的关系,艺术表现人在特殊情况下的特殊存在状态,从而成为人们进行审美寻找知音的媒介。所以谈艺术必须谈审美,谈艺术的作用必须谈审美作用。审美的最直接的作用是使人感到自由、愉快、充实和自信,艺术欣赏中的审美同样如此。
  艺术可以通过审美给人以精神享受,而艺术通过审美的发生可以对人产生作用,即滋养和发展人的个性。个性的不同造成了不同的人生际遇。个性越是突出,就意味着他与这个世界的碰撞的越是激烈。人生充满了遗憾和痛苦,如何从中摆脱出来,这往往要借助于艺术的疗救。从艺术中人们不仅可以肯定和滋养其个性,而且还能发展其个性。
   (四)抒发情感和净化心灵
   艺术不能替代性地给人以某方面的满足,但它可以抒发和宣泄人的某种情感,借此对自己的健康有益。同时文艺作品可以净化人的心灵。艺术不仅可以通过激起我们某些方面的情绪而达到净化心灵的效果,而且可以因其参考和借鉴价值而通过启发、启示乃至谋种说理达到净化我们灵魂的效果。比如我们生活充满了波折、不公,但看了《俄狄浦斯王》,觉得主人公比我们更不幸,与其相比我们的不幸算不了什么,从而以前的那种消极情绪缓解了,我们的心灵得到了净化。当我们空虚无聊,用小说打法时间时,可能被其中主人公奋发图强、自强不息的精神所激发和鼓舞,产生了自信和勇气,从而涤除了心中无聊的杂念。这也是一种心灵的净化作用。
   (五)娱乐和诱惑
   人们总是将艺术的美感、美悦作用与娱乐作用笼统看待,更是少谈艺术的诱惑作用或负面作用。认为美感作用即娱乐作用,仿佛艺术对人们有益无害。这种看法是片面的。娱乐与审美是有区别的:审美是指主体与客体在精神上的一体化过程,美感是不加任何欲望的纯粹精神的喜悦,而娱乐则是对自我的某种欲望的强调。娱乐活动是对自己的某种与生存有关的欲望的撩拨和刺激。只有将审美作用与娱乐作用相区别,我们才能鉴别文艺作品的优劣。
   艺术作品不论从商业意义还是暴露人性的意义上难免要涉及人的各种欲望并刺激和撩拨读者的各种相应的欲望而有娱乐作用,而这种娱乐作用一旦影响人的行为,即产生某种诱惑作用。如黄色录像、黄色书刊等引发流氓犯罪率升高,武打影像、武侠书刊引发暴力事件增多等都是艺术或准艺术的诱惑作用所致。所以从娱乐意义上讲,没有什么东西不能看;而从诱惑的意义上讲,不能让那些年幼无知、缺乏辨别力、自制力的人什么都看。
  综上所述,文艺作品对读者的作用应当归结为一种,那就是丰富和充实人的心灵的作用。它可以通过上述多种形式表现出来。
  
  注释:
  ① 辞海[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4175.
  ② 王仲年译.欧・亨利短篇小说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37.
  
  参考文献:
  [1] 以群.文学的基本原理[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3.
  [2] 童庆炳.文学概论新编[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
  [3] 黄展人.文学理论[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1990.
  [4] 何国瑞.艺术产生原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9/view-1019026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