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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实践中尊重学生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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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尊重学生是教师处理好师生关系、保证教育实践顺利开展的重要原则。文章从心理学、伦理学的尊重内涵出发,结合教育规律,分析归纳出“尊重学生”在教育学领域的概念,认为尊敬学生就是在教育过程中,教师给予学生平等关注的态度,通过对学生的存在和表现进行准确认识并回应适当的情感和行为而养成的职业道德规范。
  关键词:教育学;教育理念;尊重
  中图分类号:G45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9)31-0007-02
  关于尊重的含义,在心理学和伦理学方面已经有了比较深入的探讨。这些探讨有的针对整个社会哲学层面,也有的为新的教育理念的建立做了铺垫。虽然许多教师在实践中非常注重落实尊重学生的教育观念,但对于“尊重学生”在教育领域的界定,教育理论研究者还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法。
  一、尊重的一般界定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尊重”一词作动词讲时,有两个意思:①尊敬、敬重,如尊重老人,互相尊重。②重视并严肃对待,如尊重历史,尊重事实;还可以作形容词讲,解释为庄重,如口语中说的“放尊重一些”。
  这是日常生活中经常见到的词语,主要用于主体和客体之间,表达主体的人对他人、社会上的事与物的态度和行为,表示对客观存在的一种情感和关注。这包含了主体对客体的特性和存在的理解、肯定与赞赏,从一个方面表现主客体间的关系。第一种解释倾向于情感表述,情感中包含特定的意识和行为;第二种解释倾向于意识和行为的规范,在意识和行为的规范下带动特定的情感。
  作为一种沟通人与他人、社会的行为方式,尊重这种积极的行动可以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及发展,所以在不同的社会,会被以不同的内容形式固定下来,形成不同的道德风貌和行为规范加以提倡。因此,尊重才能被提到哲学的高度,成为伦理学研究的重要内容。
  二、尊重的心理学和伦理学界定
  从心理学的角度研究,尊重是一个人平等地对待他人的态度,包括认知、情感、行为倾向性三种心理要素。认知层面是指一个人看待他人的视角和对共同人性的认识,就是把人看作和自己一样的,是一个自由、独立、完整、有独特的天性、人格、尊严的人。行为倾向性层面是指主体以什么样的方式示人,积极方向对客体的天性予以接纳,站在客体的立场看待、理解、宽容他人,让其拥有选择的自由;消极方面对自己的喜好加以自我控制和行为约束,不以自己的兴趣、爱好、意志强加于他人,不命令、蔑视、嘲弄、挫败他人,不否定他人的价值,不把他人当工具利用等。情感层面是指伴随认知和行为倾向过程的情绪情感体验,一种是消极的,因为尊重包括对自身喜好、自我中心的约束;另一种是积极的,当把尊重看成一个人具有的良好道德修养的体现时,感受到的是一种愉快、情绪高涨的满足感。
  心理学对尊重的研究让我们清楚地看到了尊重的心理活动层次,有助于从心理层面把握、尊重学生的活动规律。因此,尊重学生首先应该包括认真、客观对待学生的态度;其次,要对学生的存在和表现做出认知、情感、行为的一系列反应,在这些反应中,需要有意识地选择、规范,使之处于有助于教师科学实施教育的维度。
  从伦理学的角度讲,罗宾·狄龙在《斯坦福哲学百科辞典》一书中把“尊重”界定为:“一般而言,尊重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主体从某种角度,以某种适当的方式对客体做出回应。”据此分析,作为主体的回应涉及主体四方面的活动:注意、遵从、积极的评价以及适宜的行为举止,也就是说,尊重包括认知、意志、评价和行为四方面的要素。认知要素指主体必须像一个事物真正显示自己的方式那样给予小心翼翼的关照,并且尽其所能地客观看清该事物;意志要素指尊重是一种主体行为能力的表现,显现出主体的自主性和自觉性;评价要素指尊重某个对象意味着就赏识它,认可它具有不依赖我们先在欲望和他人许诺的价值与重要性;行为要素指主体必须避免某些行为,或者以特定的方式行动。
  尊重具有德性内涵和规范意义。德性内涵方面指尊重包含主体对自身有限性的承认,从而对人自然的或不道德的倾向的克服;还能使人谨慎地关注外在对象,并使其在人与对象的关系中认识到自身所处的位置、自身的道德本性。规范意义方面首先包括应当尊重什么样的对象的规定;其次包含主体选择何种态度和行为表示尊重;最后意味着主客体之间某种道德关系和道德共同体的构建与实现。
  伦理学“尊重”的探讨与心理学都涉及关注、主体的自为、积极的情绪以及行为。它给人的启示主要有两点:一是尊重学生是教师对于学生存在和表现的一种适当方式的回应,由此可以构建和体现师生融洽相处的和谐关系;二是尊重学生应该使教师承认自己的有限性,审视自身在师生关系中的地位,明确尊重学生什么、怎样尊重学生。也就是说,尊重学生应该成为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
  三、尊重学生在教育学领域的界定
  教育是实践性很强的社会活动领域,尊重学生在教育学领域的界定,要准确把握教育实践和理论发展脉搏,遵从科學教育规律,恰当界定教育各要素间的关系,以便达到科学、完备地服务教育实践的目的。
  由以上理论探讨可以梳理出以下观点:首先,尊重学生是在教师主导师生关系的状况下,教师重视并严肃对待学生,对学生给予足够关注而形成的一种师生关系。在我国传统的教育观念中,“尊师重道”思想一直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在师生关系中,教师拥有绝对的话语权、控制权和领导权。在现实教育实践中,这容易导致忽视学生的客观条件和需求,一厢情愿并脱离学生实际地策划、开展教育。重视学生,严肃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了解学生的身心发展状况、认知水平、思想意识状态以及兴趣爱好等基本情况,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学生,不仅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师应尽的义务,也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开展工作的出发点。
  其次,这种关系建立在师生平等的基础上,把学生当作一个先天具备独立人格和尊严并拥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人。多年以来,教师的绝对权威导致教育中形成了以教师为中心的陋习,部分教师简单粗暴地管理学生工作,造成对学生人格尊严的伤害。尊重学生就是肯定学生先天拥有的人格和尊严,树立师生人格平等的观念;规范教师在教育实践中的行为,必须首先承认每个学生都具备一定的发展潜力,并尽力帮助学生挖掘、发展自身潜力。从20世纪末教育主体性的研究到21世纪初“以人为本”理论的确立乃至尊重学生理念的探讨,都是对学生在教育中所处地位的探索,具有相当深刻的现实意义。
  再次,尊重学生要求教师对自己的喜好加以控制,欣赏学生的优点,接纳学生的不足,并以积极的行动予以肯定和引导。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和喜好,教师也是如此。但作为从事特定职业的人,教师在工作中应该正确把握个人性情,公平、公正对待每个学生。每个学生都是发展中的人,都有自己的优势和不足,如何正确对待学生的个性特点,既是教师工作的手段、方法问题,更是教师的职业修养问题。对待学生的不足,应该加以具体分析应对,有些不足,比如思想道德问题,不仅要态度宽容,还要及时引导纠正,这是一个尽职尽责的教师应尽的义务。
  最后,尊重学生作为教育实践得以有效、有序开展和构建师生民主、平等关系的先决与必要条件,它是一种促进教师自我约束的职业道德规范。在社会发展日趋多元的今天,在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等多种因素的冲击下,社会各种关系的冲撞达到前所未有的状态,学校师生关系呈现复杂化、紧张化的趋势。尊重学生既是缓和这种紧张状态的一剂良药,也是教育实践得以有效、有序开展的先决和必要条件,同时也是构建师生民主、平等关系的先决和必要条件。成功的教育离不开对学生的尊重,这符合从学生实际状况出发的教育基本理念,需要一个恰当的教育思想指导教师正确把握、拿捏师生关系的状态和分寸,化解师生矛盾于事前,尊重学生的教育观念是当代教师必备的职业素养。
  综合以上观点可以看出,尊重学生,具体来讲,就是在教师主导师生关系的状况下,教师给予学生足够的关注,在把学生当作先天具备独立人格和尊严并拥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基础上,平等相待学生,对个人喜好加以约束和控制,欣赏学生的优点,接纳学生的不足,并以积极的情感和行为对学生给予肯定和引导,它是当代教师应该具备的基本职业素养。尊重学生概括起来说,就是在教育过程中,教师给予学生平等关注的态度,通过对学生的存在和表现进行准确认识并回应适当的情感和行为而养成的职业道德规范。
  参考文献:
  [1]马利文,陈会昌.尊重的心理学本质与内涵[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5,(4).
  [2]周治华.伦理学视域中的尊重[D],上海,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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