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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错误 让数学课堂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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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学生在学习中出现错误是不可避免的。有许多教师把学生的错误当成洪水猛兽,避之不及。实际上,学生的课堂错误正是教学的巨大资源。教师应该引导学生通过操作、分析、思考交流探究出错误的根源,让思维在错误与正确之间进行激烈交锋,碰撞出璀璨的思想火花的学习情景,从而让孩子取得愉悦的学习心情,让“错误”成为学生“乐学”的助跑器。
  关键词:巧用 错误 课堂 精彩
  俗话说“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学生在课堂活动中出现错误是不可避免的,作为教师的我们,不能以成人的眼光去要求学生,更不必去追求学生的绝对正确。错误其实是学生真实的流露,是学生个性的张扬。面对学生的错误,我们要以平和的心态宽容错误的存在,更要善于挖掘错误,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错误也成为一种重要的教学资源。
  一、 接纳“错误”——促进学生思维发展
  在这点上特级教师于永正给我们做出了榜样。在上示范课时,告诉学生:“于老师上课最喜欢发言说错的学生,我要给他发特等奖……”其实 “错误,也是一种宝贵的教学资源”。 因此,我们要宽容、理性地对待学生的错误。不要轻易否定,只有接纳学生的错误,学生才会毫无顾忌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实践自己的设想;师生间就会有认识上的沟通,心灵的对话。
  1、找准错误,寻找起点
  从心理学、教育学的角度分析:由于学生受生理、心理特征及认知水平的限制,出错是不可避免的。作为教师,当学生有了错误,要给足学生思考的时间和空间,让学生自己去发现错误,纠正错误。应把它作为教学的真正起点,要站在学生的角度,“顺应”他们的认知,掌握其错误思想运行的轨迹,摸清其错误源头,然后对“症”下药,找到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2、将错就错,因势利导
  错误并不是一文不值的,它反映了学生的思维能力,反映了学生的真实想法,它其中总会包含着合理的成分。教师应该善于挖掘错误,善于发现错误背后隐藏的教育价值,引领学生从错中求知,从错中探究,让学生有一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惊喜。
  一个普普通通的错误,只要巧妙的将以利用,挖掘错误的“闪光点”,就能成为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教学资源。像上面例子这样的“将错就错”,利用错误,给学生创设良好的思维空间,让学生自己观察、实验、验证、归纳、分析、整理,引导学生多角度、全方位审视条件、问题、结论之间的内在联系,举一反三,既丰富了知识,又拓展了思路,学生求异思维能力得到了提高。这也是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的有效办法。
  二、 透视错误——促使教师实践反思
  一些教师由于自身知识上的缺乏、能力上的不足,观念上的陈旧,在课堂教学中或多或少地暴露自己的弱点,也会引发一些“错误”。学生有“别出心裁”的解法时,教师由于个体思维的限制,不能马上“心领神会”,反而不屑一顾,甚至简单否定。这种“错误”的教法,极大地挫伤了学生的积极性。
  课堂上如此的“意外”多了,教师遭遇的“尴尬”多了,随之而来的缺憾也就多了。其实,教师不是“神”,偶尔犯错在所难免,只有夯实自己的底子,打开心胸,认真透视这些错误,教师才能在错误中成长,在反思中成熟,逐渐达到“少错”的境地。
  三、 妙设“错误陷阱”——引导学生辨别理解
  在课堂教学中,有些教师总是想方设法使之不出一点差错,这样就掩盖了错误的暴露以及纠错的过程。教师在教学中,若能有的放矢地造编一些颇具迷惑性的题目,在易错的节骨眼上布设“陷阱”,借以考查学生对基本概念的理解和对知识的掌握程度。通过以错误陷阱这种尝误训练,可充分暴露学生思维的薄弱环节,并引导学生自我诊治,深刻辨析,从“陷阱”中挣扎出来,走出误区,吃一堑长一智,思维品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有力的锤练与提高。
  如在练习小数除法简便运算时,计算例题(7.7+ 0.77)÷0.7 ,学生很快得出结论: (7.7+ 0.77)÷0.7
  = 7.7÷0.7 + 0.77÷0.7
  = 11 + 1.1
  = 12.1
  并把此方法命名为“除法分配律”。接下去老师又出示2题,
  (1)37.5÷12.5+62.5÷12.5 (2)12÷0.4+12÷0.6
  好多学生看了题后都表示题目很简单,都快速做起来。 (在这里老师有意安排第二题,设下陷阱。)
  老师请2位学生板演,很快分别做出:
  (1) 37.5÷12.5+62.5÷12.5
  =(37.5+62.5)÷12.5
  =100÷12.5
  =8
  (2)12÷0.4+12÷0.6
  =12÷(0.4+0.6)
  =12÷1
  =12
  做完后全体同学都认为正确。老师就有意安排学生不用简便方法进行验算。学生按照一般的运算顺序进行计算后,发现刚才(2)按照一般的运算顺序算出结果是50,有矛盾了,而(1)是正确的.有的同学产生疑惑了,为什么会这样?大家的意见相持不下。
  生1:我们所说的“除法分配律”有错误.可能根本就没有“除法分配律”。
  生2:“除法分配律”肯定有的,不然(2)怎么可以用“除法分配律”?
  生3:我觉得我们在用“除法分配律”时肯定有条件的。
  至此,学生在落入和走出教师所设“陷阱”的过程中思维得到了充分的暴露,让学生经历错误,认识错误,纠正错误,使潜藏于深层次的错误被治到“点”子上,挖到“根”子上。让学生沉浸在“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快乐学习体验中。
  社会心理学家曾指出:“我们期望学生犯错误,从错误中吸取教训,便可争取明天的成功。”作为新世纪的新型教师,我们要用一颗 “平等心”、“宽容心”去正确对待学生在学习中出现的错误,并且要巧妙、合理地利用“错”这一教育资源,使学生在思维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多方方面得到进步与发展。最终让错误成为数学课堂教学的一个亮点,成为学生乐学的助跑器,为数学教学添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制订《数学课程标准》[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 陈丹.关于如何对待数学学习错误的思考[M].《教育探索》,
  [3] 余马东.小学生学习数学常见的思维错误[M].《黑龙江教育》,
  [4] 骆玲芳.数学教学新视角[M].浙江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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