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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土地整治理念与运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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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土地整治是通过采取工程、权属调整、生物等综合措施,对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未利用、损毁或退化的土地,以及对农村地区田、水、路、林、村进行的综合整治,以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的活动。目前,我国土地整治工作仍处在经验积累和探索阶段,土地整治和新农村建设还没有形成相辅相成、协调共进的关系。当前,土地整治主要以改善项目区基础设施条件、增加耕地数量为目标,对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和结合新农村建设不够重视,甚至有的项目脱离农村需要,影响生态环境、阻碍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土地整治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发展形势。因此,对新形势下土地整治理念要有着更加深刻的认识,对新形势下完善和创新土地整治运作机制要有着更加明确的方向。
  关键词:土地整治;新理念;运作机制
  中图分类号:F30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500(2013)08-0109-02
  开展土地整治,既是新形势下缓解土地资源供需矛盾、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创新之举,也是保障农业农村向前发展的重要方式。在党的十八大召开过程中提出了“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的战略性部署,要实现这一伟大目标就必然要继续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必然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高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开发的比例。可见,土地整治已成为保护耕地、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现农用地规模化经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
  当前土地整治面临着严峻的工作形势,新形势下土地整治工作需要不断的发展变化,需要提出更高的土地整治新要求。因此,需要对新形势下土地整治理念要有着更加深刻的认识,对新形势下完善和创新土地整治运作机制要有着更加明确的方向。
  一、新形势下土地整治新理念
  在以土地整治规划为依托,加快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时期,需要不断丰富土地整治理念、创新土地整治运作机制,推进土地整治系统化、科学化和规模化发展,充分发挥其对耕地保护、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推动作用。“十二五”期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吸收和贯彻土地整治的新发展理念,超越单纯增加耕地面积、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的宗旨,依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综合需要,着眼长远、统筹兼顾、科学规划、稳步实施,全面调整土地整治思路和工作创新,新形势下的土地整治必然要有系统科学的新理念。因此,土地整治要具有生态保护理念、因地制宜理念、统筹协调发展理念、科学高效理念和产业化发展理念。
  (一)生态保护理念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已经意识到以资源高消耗和环境污染为代价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发展方式,会使生态环境遭遇严重破坏,最终威胁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同时农业发展本身对生态环境具有极强的依赖性,农作物的生长必须依靠适宜的光照、气候、温度、水及土壤中各种养分等。土地整治是通过采取工程、权属调整、生物等综合措施,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的综合整治,必然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影响。因此,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将土地整治与农村生态建设有机结合,遵循生态循环规律,强化生态保护措施,促进农村生态平衡。
  (二)因地制宜理念
  土地整治要结合农村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和发展需要,因地制宜的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土地整治中应充分考虑当地土地类型、水资源、位置、农业种植习惯等特点有所区别,必须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适应当地农业产业化布局及结构调整的要求,发挥更大效益。
  (三)统筹协调发展理念
  土地是人类活动的载体。农村土地整治调节农村土地利用,不仅涉及农业生产,也涉及农村各项产业发展布局和公共产品的供给,涉及整个人地关系的调整,因此土地整治必须全面系统的考虑,统筹协调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土地整治工作应从更长远的、更系统的、更全面的角度,充分考虑农村自然、社会、经济、文化等多方面因素,在与各级土地利用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农村和农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的基础上,做好土地项目规划设计、权属调整等工作。同时分析土地整治给经济、社会和生态等方面所带来的影响。
  (四)科学高效理念
  土地整治要充分发挥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作用,必须追求科学高效的理念。目前我国的土地整治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在管理和技术方面都不成熟,存在诸多不科学和效率低下的问题,需要加强探索和完善,积极引进新的管理经验和工程技术措施。一要强化项目实施科学性,土地整治要在追求长远的利益和综合效应前提下,做好土地整治专项规划,合理的安排整治计划,同时在项目可行性分析、规划方案设计等方面要注重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二要强化项目管理效率,在项目选址、组织申报、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实施监管、竣工验收、决算评审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项目运作程序,提高实施效率。
  (五)产业化发展理念
  目前,土地整治项目主要由政府投入资金和组织实施,投资、规模有限,发展效率低,不适应大规模、机械化发展的需要。实施土地整治需要适应社会发展、强化产业化发展的理念。通过运用市场机制,发展专业的土地整治社会中介机构,培育土地整治专业化规划设计、工程施工人才队伍,发展高技术的施工企业队伍,提高土地整治实施水平、效率,降低土地整治管理成本。
  二、新形势下土地整治运作机制
  土地整治发展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必须在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必须要加强自身的建设和发展,做到土地整治运作机制的改革创新。
  (一)加强组织监管,提高管理能力
  省级、市县土地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土地整治工作,增强主体意识和责任感。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市县土地整理中心的管理力量,明确责任,做到每个项目都有专人具体负责管理。
  (二)强化监管,把关质量,推动验收
  可通过约谈、通报、处罚等方式加强对监理单位、施工企业的管理,严格把关工程质量,抓好资料整编及建档工作,加快推动项目验收。
  (三)加强制度和管理程序建设,规范管理
  要进一步完善土地整治的相关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规范项目工程监理管理、设计变更管理、竣工决算评审管理等措施,促进土地整治工作更加健康发展。加快制定《土地整治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土地整治工程监理管理规定》、《施工图设计标准》等规定或规范性文件,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从而确保土地整理工作“有章可循”。
  (四)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避免项目选址冲突
  省级、市县土地主管部门应制定长远的土地整治规划和详细的年度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市县政府、水利、农综等有关部门,同时加强与水利、农综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衔接,避免项目选址冲突和重复投资。
  (五)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农民参与度
  鼓励和引导农民参与到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允许当地农民参与工程建设(主要是投工),使农民能够直接受益。另外,在给予青苗补偿的同时,对占用农地修路、修渠的情况,单列出“土地占用补偿费”,从而更好的开展群众工作,减少阻力。
  (六)加强土地整治机构能力建设
  加强对土地整治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对市县土地整治管理机构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提高市县的管理能力。同时要加强对设计人员、工程监理人员、施工人员关于土地整治工程的专门业务技术培训。另外,推进土地整治机构改革,建立健全土地整治机构管理职能。
  新形势下土地整治要有新的发展思路,要有创造性的工作理念和运作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作者简介:王培寿;(1983.10-),男,海南海口人;学历:本科;职务:技术员;研究方向:土地整治工程实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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