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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志愿基本概念一瞥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王兴忠

  1. 院校级差。如果第一志愿招不满,对以第二志愿填报的考生,有的高校会规定一个分数限制(具体分值会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如考生小李以650分的成绩由第一志愿投档到甲大学,但落榜;而小李将乙大学填为第二志愿,该校规定级差为高于本校第一志愿录取最低分(或平均分)50分,小李的考分减去50分后高于乙校的最低分(或平均分),则小李的档案才可被投入乙大学。此50分的分值就是乙大学针对第二志愿考生设立的院校级差。但应注意,若将此类高校填为第二志愿,你还得留心该校近年是否第一志愿满额,如果是,则要慎填,否则考分再高也无意义。院校级差还有一种情况是:高校在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也接收一些因第一志愿报考他校落榜而第二志愿填报了本校的高分考生,其级差分值和接收比例也会先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2. 录取批次。由于在各省(市)招生录取的高校较多,所有高校不可能同时录取,于是让不同层次的院校分批进行录取,由此形成录取批次。录取批次大致分为以下几种。
  提前批录取院校:含军队院校、武警院校、公安院校、教育部直属师范本科院校、空军招飞院校、民航招飞院校和有特殊要求的院校。
  本科第一批: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院校、部省共建的原部委重点高校、经批准参加本批录取的高校。
  本科第二批:除去本科第一批和第三批之外的普通本科院校。
  本科第三批: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普通高校的联办校。
  专科第一批:普通本科院校举办的高职(专科)和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专科第二批: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高职学院、民办高校、普通高校联办校的普通高职(专科)。
  以上批次划分因省(市)不同,也可能会有一些差别。比如,重庆市还设置了一个高职(专科)提前批。
  3. “二视一”。“二视一”是某些省为保护高分考生不因志愿填报失误落选而采取的一项措施。它是指本科第一批录取时,对第一志愿未上调档线,但分数又高于其第二志愿院校调档线一定分值的考生,如果其第二志愿所填院校明确表示愿意接收第二志愿高分考生,则将其第二志愿视为第一志愿,与该校第一志愿档案同时投放(简称“二视一”)。愿意接收第二志愿高分考生的学校须在报送的招生计划和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先行公布其分数级差。该级差的具体分数值由高校在所招生省份招生办规定的最低分数值上自定。
  4. 省控线、调档线、实录线。高考录取前,省级招生办根据本省(市)当年试卷分数统计情况,将本省(市)招生总计划与考生人数按一定比例分批次划线并公布,这就是各批次的省控线。考生的考分达到某一批次省控线,才可以填报该批次及其以下各批次的院校。
  各批次录取时,省级招生办按一定比例(一般不超过1∶1.2,由高校在其招生章程中先行公布)向高校投档。例如一本批次的甲高校在某省当年计划招收100人,该省招生办在该批次按1∶1.2比例(即120人)向甲高校首次投档,其中第120人的分数,就是甲高校当年在该省的调档线。这120人经甲高校按“德智体”全面考核后,选择录取其中的100人,其第100名的分数,就是该校当年在该省的实录线或叫最低录取线(倘若其第一志愿不满额或零投档,而靠后续志愿录满100名,那么也取其中的最低分为当年实录线)。调档线主要是针对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而言的,实际上是一条“虚线”,在考生填报志愿中没有太大参考意义。重要的是看学校连续三年来在考生所在省(市)的最低录取分数、最高录取分数和平均分。
  录取最高分:录取最高分是指高校在招生年度在某一招生地区录取的成绩最高的考生的分数。录取最高分在考生填报志愿时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录取最低分:录取最低分是指被录取的成绩最低的考生的分数。孤立的录取最低分在填报志愿时的参考意义不大,考生千万不要认为成绩达到了往年的录取最低分就能被录取,这是非常危险的。
  录取平均分:录取平均分是指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平均分数。比较几年的平均分,如果考生都能够处于这个位置,那该考生被录取的可能性在不发生特别意外的情况下是非常大的。可以说,使用好平均分就能很好地避免“大小年”的影响。因此,我们在使用分数线时,应将录取最高分、最低分和平均分结合使用,并特别重视平均分。
  录取人数:即当年实际录取的人数。录取人数在填报志愿中的参考意义在于,使用分专业录取数据时应结合招生人数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分专业统计数据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较多的学校来说具有较大参考意义,能够反映专业报考的冷热度。但对招生人数非常少的院校来说,其分专业的录取分数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参考意义降低,不能完全作为能否填报某个专业的主要参考。
  5. 招生章程。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一般包含以下内容:总则、学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等)、学习形式、招生组织机构、招生专业、人数和收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录取规则、附则、联系电话、网址等。录取规则对考生来说特别关键,其中列出了录取原则、限制条件或优惠条件。譬如是否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级差和专业级差、对加分优惠政策的执行、对单科成绩的要求、男女生比例、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奖贷条件等,对考生是否填报该校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作用。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各高等学校应将招生章程公示,学校在招生录取中以已定的录取规则为依据,不能另加附带条件。考生在填报志愿前一定要仔细阅读,以免造成无谓的失误。
  (编辑蓝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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