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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跨部门政府信息资源共享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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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跨部门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是指政府运用信息技术,通过电子政务网络将本部门拥有的信息资源与其他部门之间所进行的共享。本文从共享面临的困难着手,分析了思想认识、操作平台、运行标准以及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推进我国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跨部门;政府信息资源;共享
  
  一、电子政务环境下的跨部门政府信息资源共享
  伴随经济、社会的发展,作为直接承担社会管理与提供服务的政府部门,如何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政务活动的电子化、信息化和网络化,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已经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国“十二五”规划提出要“以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为重点,大力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整合提升政府公共服务和管理能力。”电子政务环境下的跨部门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就是指政府运用信息技术,通过电子政务网络将本部门拥有的信息资源与其他部门之间所进行的共享。
  二、当前影响跨部门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因素分析
  当前我国在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方面的研究与实践都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这种共享往往侧重于政府信息资源在政府和公众这两个群体之间的共享,而对于跨部门间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则做得不够,面临不少的困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没有达成一致的认识
  从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的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实践发展来看,“以人为本”已经是各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服务理念,其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根本目的就是服务公民、企业和社会。在当前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中,对于政府信息资源为什么要跨部门共享,怎样实现跨部门共享,并没有在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之间形成一致的认识。要将作为一种特殊物品的政府信息资源在不同部门间进行共享,使得传统行政权力的行使透明化、规范化,这对公共权力的行使和运用,会起到一定的限制和监督作用,会触动现有的权力结构和既定的利益格局,损害某些政府部门和官员的既得利益,使得他们有意识地抵制或排斥共享机制的运行,形成认识上的偏差。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将给跨部门间政府信息资源的共享造成了很大的阻力。
  2.没有便捷的操作平台
  实现跨部门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就是要在一个相互协作的平台上共同管理和利用好各部门所拥有的信息资源,从而充分满足各个部门在运作过程对于信息资源的需求,更好地发挥信息资源的内在价值。但是,在当前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中,并没有能够构建一个便捷的操作平台。各行业各部门电子政务系统,很多都是根据自身特点或需要出发,由不同的开发商依据不同的标准开发的,这些系统有的依托于政府门户网站平台,有的依托于部门与系统内网平台。各种系统之间缺乏统一的标准、规范和兼容性,难以有效地在不同部门之间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了所谓的“信息孤岛”现象,造成了诸如应公开信息发布不及时、公开内容不齐全、查询不方便等弊端。
  3.没有规范的运行标准
  在我国,中办发【2002】17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建设“一站、两网和十二金”,2003年通过了《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2007年底,国家有关机构正式发布《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GB/T21063-2007)、《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GB/T21062-2007)2个体系共9项标准,这些文件对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和部门间的信息资源共享具有全局指导意义。但是很多标准还只是停留在技术标准层面,变成了“关于标准的标准”,再加上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是在各级政府、不同部门中零散进行的,不同地区和部门一般都是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设计和建设,使得大部分建成的电子政务系统模式不统一,彼此之间很难实现互联互通,就更谈不上在不同部门之间实现政府信息资源的共享了。
  4.没有可靠的保障机制
  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颁布,但是各地和各部门在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的具体的管理办法的时候,侧重点点往往倾向于对公众的公开,而关于政府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的方式、范围、规模、期限、保障、监督等却没有形成详细的规定,缺乏相关的制度保障,使得政府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在组织领导、体制机制上未能得到充分保证。一方面,在国家层面,大部制改革后,作为电子政务推进部门的国家信息化办公室并入工信部,好处是减少了职能交叉,但是组织协调功能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电子政务和信息共享的推进机制并没有得到真正解决,反而在某种程度上出现了推进主体的真空的现象。各级部门和系统设立的信息中心这样的机构,也只是承担硬件维护等基础性工作,并不承担信息资源收集、整理、交流、共享的具体工作。另一方面,在资金保障上地区差异较大,没有明确的投入标准。经济条件许可的地区,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建立的网站和数据库不能互联互通,导致信息资源无法共享,造成了很大的浪费。而经济欠发达地区投入资金少,硬件建设既不能保证其信息资源的质量,信息资源未能通过信息技术转换为数字化的信息资源,更不可能实现在网络上的共享了,这也妨碍了信息资源的共享。
  三、推进跨部门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对策探讨
  我们认为,为推进我国跨部门政府信息资源的共享。提升政府管理与服务水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努力。
  1.将共享建设上升为政府意志
  政府信息资源应该是国家、全民共有,而不能是所在部门、个人独占。在不危害国家利益、损害公众利益和妨碍政府有效运行的前提下,政府信息资源应当在各个部门之间充分共享。这种共享,应当上升为政府的意志,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形式加以确定。要建立完善的法规体系来约束。通过有效的立法工作,建立一套详周密完善的共享法规体系,用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应尽的义务,规避与协调可能发生的利益相冲突,保障共享中的信息安全。要积极的用政策来引导。各级政府对信息资源共享涉及的方针政策、产业布局以及具体问题进行统筹考虑和利益兼顾,制订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国家和地方政策,利用政策的指导、调节和干预作用,规范政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活动与行为。同时还可以通过产业倾向政策、特许经营权等手段,支持和引导中介机构(商业机构、非政府组织)参与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2.做好共享系统的统筹设计
  无论是构建国家级层面的共享系统,还是具体到市、县一级的共享平台,在设计之初,都要求决策者站在全局的高度和视野,以设计者所在层面的现行组织体系和业务体系为基础,以提升政府服务水平为根本目的,以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为着力点,结合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和电子政务建设的发展趋势,统筹做好共享系统的规划设计,重点在共享系统的发展目标、应用方式、数据架构、技术支撑等方面做好设计规划。
  3.理顺共享的管理机制
  从未来发展来看,政府应该作为一个整体为公众提供服务,这就要求各个部门之间加强信息共享、业务协作。这就要求,一方面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要能够拥有足够的共享资源,以便能积极主动的在各自的领域提供电子政务服务,另一方面,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要能集中控制和统一规划,以推动上下级之间、各个组成部门之间的业务协作。在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层面,共享的重点在于如何在资源分散的情况下实现集中控制和统一规划。既要保证电子政务环境下的集中统一,又要充分发挥各个组成部门的自身资源和优势。在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层面,共享的重点应当在于共享资源的提供和具体使用。
  4.编制统一的共享目录体系
  要编制出统一的共享目录体系,这样有利于从全局高度统筹规划,掌握各个部门的业务信息的现状与特点,推进信息标准化工作,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明确信息资源采集、维护、更新的责任单位,更好地满足跨部门信息共享的需求。在共享目录体系的编制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描述要准确。要对整个共享体系所涉及的部门以及部门信息资源有一个准确的描述,避免出现重复和交叉的现象。二是内容要完整。对于共享目录体系所涉及的信息资源,要做到信息的名称、内容、所有者、构成要素不遗漏,要能够完整体现信息资源的完整形态。三是格式要规范。要按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要对共享系统所涉及的信息资源的内容、形式以及存储方式明确的要求,确保所涵盖的信息资源规范统一,便于查询与检索。四是责任要明确。要按照共享系统组成部门的职能信息,形成对部门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和部门的信息采集范围、流程、要求和更新责任,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也为在共享系统内部有效开展绩效评估打下良好的基础。
  5.建构共享应用系统
  为了降低政府支出成本,共享系统的应用平台应当基于现有的电子政务网络进行建设,逐步整合各部门现有的信息系统和数据库,最终形成一个高效、便捷的统一应用系统。这一系统由信息资源数据库、应用平台以及数据支撑平台三部分组成。信息资源数据库是按照共享系统规划标准建立的以政府各部门可以公开的政务信息资源为主要内容的数据库,为共享系统提供信息资源支持。应用平台是包括身份认证服务、数据访问服务、权限控制服务、数据交换服务等基础服务的集成框架。数据支撑平台应当由数据收集、数据处理、数据管理以及数据交换4个支持组成。通过这一共享应用系统,要能够做到集中汇总数据,开展数据交换、共享、查询和管理,提高数据利用率。奠定基础。
  6.注重绩效评估
  要通过绩效评估方法,较为准确地反映被评估对象共享工作的基本情况,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以便于提出解决,做好评估的结果应用。实施绩效评估,要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性原则。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要科学反映被评估目标的综合情况,各指标之间要形成有机、有序的联系以保证评估的全面性和可信度。(2)可行性原则。要依据不同评估对象的性质和重要程度适当地设计指标,使指标体系在实践中具有可行性。(3)前瞻性原则。既要考虑到当前的需要,也要考虑到将来发展变化的可能。
  
  参考文献
  [1]汪玉凯.电子政务的功能定位与政府治理创新[J].信息化建设,2003(4):22-25.
  [2]黄永庆.提高政府网站信息权威的策略[J].信息化建设,2007(4):26-27.
  [3]黄以宽.把标准做“实”[J].信息化建设,2005(1):2.
  [4]李卫东.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原理和方法[J].中国行政管理,2008(1):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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